(一)总裁判长的工作
总裁判长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裁判 队伍中具有一定威信的裁判担任。
- 比赛前的工作
学习、理解竞赛规则、规程及有关竞赛工作的补充规定。
- 明确裁判人员的分工。
- 制定裁判人员工作日程表。
- 召幵裁判人员会议。
会上,宣布裁判员的分工和工作H程安排。对全体裁判员提 出思想、业务、生活和纪律等方面的要求。
- 指导检查裁判组的工作。
- 根据各裁判组提出的问题,解释规则中不详尽事宜、讲 解裁判法。
- 组织赛前裁判员学习。
- 向组委会汇报裁判人员的学习和准备情况。
- 参加组委会召开的教练员、领队联席会议;宣布竞赛中的有关事宜;讲解规则中的不详条款;解答与会者有关裁判工作 的问题。
- 比赛中的工作
- 指导、监督各裁判组的工作。
- 解决临场出现的有关问题。
- 听取各裁判组每个单元赛后小结,提出改进裁判工作意 见。
- 根据需要,参加组委会召开的教练员或领队座谈会,征 求他们对裁判工作的意见。
- 比赛后的工作
- 审核、签署和宣布比赛成绩。
- 安排各裁判组的工作总结。
- 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总结裁判工作。
- 向大会递交裁判工作总结。
副总裁判长办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其 职责。
(二)裁判长的工作
裁判长的工作,是关系到比赛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环 节,应选派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和工 作能力强的裁判担任。
- 比赛前的工作
程和规则。
- 在深刻理解规则精神的基础上,组织裁判员研究裁判方 法和比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 根据规则、裁判法及总裁判长对规则的解释,统一裁判 尺度。
- 组织裁判实习。
- 领取裁判用具(裁判员的服装、记录记分表、秒表、铜 锣、哨子等),并在赛前检查落实。
- 根据每一场比赛秩序,赛前安排抽签确定临场执行裁判 员。
- 比赛期间工作
- 在每局比赛开始至结束前,以及比赛期间台上裁判员喊 “停”时,应提醒计时员“幵表”、“回表”、“停表'为避免发生 计时失误,裁判长或副裁判长可参加计时,但一般情况下应以计 时员计时为准。
- 比赛期间,当发现台上裁判员有下列情况时,可鸣哨暂 停比赛,予比纠正。
——对得分误判、漏判。
——对警告、劝告的误判、漏判。
- 若边裁判员时显判错时,在征得总裁判长同意后,可以 改判。但必须向总裁判长出示由裁判长或副裁判长记录双方运动 员得分的结果。
- 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暂停比赛,予以处理;
——运动员护具松脱或损坏时。
方明显失去防守能力,出现险情时。
——电动记分器出现故障时。
——擂台垫子出现不平时。
- —局比赛结束,按照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起立宣布该 局比赛结果。同时出示胜方色别牌。
- 审核、签署该场比赛成绩。
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记录员的记录表,确认其无误后、签 署比赛成绩并署名。
- 比赛后的工作
- 每一个单元比赛结束后,可召集本组裁判员进行小结。 就前一个单元比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个单元比赛注意事项提出意
- 比赛全部结束后,负责收交本组裁判员的裁判用具。
- 负责本组裁判工作小结。
(三)场上裁判员的工作
- 赛前反复练习裁判口令和手势,做到口令清楚无误,手 势准确规范。
- 上场前检查自己的着装,不许戴手表、手饰及任何金属 和硬件上台。
- 当听到第一局准备开始的通告后,迅速从裁判长席一侧 上台,站在擂台的中央,面向主席台行抱拳礼再转身向裁判长行 抱拳礼,随即向双方运动员示出“上台”手势并令其站在左右两 侧。介绍运动员时,应在两名运动员之间自然站立两手放在背后。
- 介绍运动员后,检查双方运动员的护具是否符合规定。

三、裁判员的职责
退步比双方运动员互相行抱拳礼。
- 面向裁判长上举右手食指,示意第一局比赛即将开始 (第二局伸食指、中指;第三局伸拇指、食指、中指),临场裁判 员做好准备,待裁判长示意后,即下达“开始”口令,同时示出 手势,比赛开始。
- 当表示每一局结束的锣声响后,即刻喊“停”,同时示出 “休息”手势示意双方运动员下台休息。待运动员下台后再走到 裁判长处等待对该局比赛的裁决。
- 当裁判长宣布一场比赛的结果后,迅速上台,面向裁判 长席以“上台”手势示意双方运动员上台。令其交换位置站在身 侧,两手分别握住双方运动员的手腕。如一方获胜即将胜方手臂 上举。然后,转身面向主席台重复这一动作。最后按着礼节要 求,执行礼节手势。
- 注意事项
由于散打比赛手脚并用,摔打结合,比赛中双方运动员活动 范围大,动作变化多,为此要求台上裁判员必须与双方运动员保 持适当的距离,避免过多地背朝裁判长台以及影响边裁判员的视 线,同时又能看清运动员在比赛中用的动作。通常,台上裁判员 应与双方运动员保持等腰三角形,并靠近台面警戒线侧身移动, 两眼始终注视双方运动员的动作和活动范围,根据运动员动作的 不断变化,相应地调整与双方运动员之间的距离。当遇到下列情 况时应靠近运动员:
——双方抱缠,互摔或近距离互打时;
——当一方或双方消极,需要指定一方进攻时;外界干扰影响运动员听口令时
——运动员明显疲劳时;
——双方运动员技术悬殊时D
总之,台上裁判员在台上应始终保持一种活动的状态和果 断、沉稳的风度。
台上裁判员在比赛中应准确地使用裁判口令和手势,要做到 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手势清楚,动作规范。
——“预备”,配合手势指挥双方运动员做好比赛开始的准 备。这一口令限于在每一局开始比赛时使用。
——“开始”,配合手势令双方运动员开始比赛,以及比赛 中喊“停”后的继续比赛。例如:运动员抱缠超过2秒,台上裁 判员喊“停”,双方运动员各自后退一步,随即命令“开始”。
——“停”,后配合手势令运动员停止比赛。它适用于运动 员一方或双方倒地与下台时;使用犯规动作时;受伤或有险情 时;搂抱互摔超过2秒时;护具松脱时;双方对峙、被指定进攻 一方超过8秒不进攻时;裁判长鸣哨通告暂停比赛时和鸣锣通告 比赛结束等。
— “读秒”,当为运动员读秒时,节奏应和计时员的计数 器节奏同步,规则中规定的几种暂停情况,喊停后,应尽快开始 比赛,不要故意拖延时间。
(四)边裁判员的工作
- 每一单元比赛前,检查自己的着装、评分表、笔及色别 牌等裁判用具。
- 人场后,面对擂台成立正姿势站在裁判台左侧,当被介 绍时,上前一步行抱拳礼^
- 裁判长示意后,迅速就位,做好准备。
- 根据方法清楚、击中明显的原则,按照得分标准和台上 裁判员的裁决,准确地为双方运动员记录得分。
- 无电子计分器时,每局比赛结束后应尽快计算双方运动 员的得分,随后目视裁判长,听出示评判结果的鸣哨信号后,即 刻以单手上举胜方色别牌。
- 每场比赛结束,按要求在记分表上填写清楚,以备查用。
- 中场裁判员交换时,必须在主裁判员宣布某方获胜后进 行,双方互行抱拳礼交换。
- 每一场次的比赛,须按大会要求在裁判长带领下统-人 场、退场。
- 注意事项
- 边裁判员在评判记分过程中,应将注意力平均分配,注 视双方运动员及他们所使用的动作;不得把注意的范围缩小而集 中到某一方运动员。
- 第二局或第三局的评分不应受第一局或第二局比赛成绩 的影响。
- 得4分、倒地、警告、劝告等,必须以台上裁判员的手 势为准。如裁判长改判了台上裁判员的判决,须再根据台上裁判 员的改判手势为运动员记分。
- 根据台上裁判员对某方犯规的改判手势,先在记录表中 记入相应表示犯规的符号,再为对方记相应的分数。如裁判长改 判了台上裁判员的判决,应再扣除加给对方的分数,并为另一方 加分。
(五)记录员的工作
- 准备好比赛用的记录表,熟悉表格的使用。
- 赛前根据每一单元的比赛秩序,将运动员的姓名、单位、 级别、体重等事先填好。
- 比赛中根据台上裁判员的手势记录双方运动员劝告、警 告的次数。
- 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裁判长报告。
- 在一局比赛中,一方先完成三个4分动作时;
- 在一场比赛中,一方受罚达6分时;
- 在一局比赛中,一方被两次强制读8秒时;
- 在一场比赛中,一方被三次强制读8秒时。
- 循环比赛时,根据台上裁判员宣布的比赛结果,在记录 表中填写双方运动员的比赛成绩胜方计2分,负方计0分。因对 方弃权获时计2分,弃权者为0分。
- 详细记录每局比赛边裁判员的评分结果,并在每一单元 (场)比赛结束时,交给裁判长。
- 注意事项
- 记录工作必须认真细致,要熟悉裁判口令和手势,尤其 是强制读秒、得4分、警告、劝告手势。
- 赛前在记录表上登记运动员姓名等项目时,一定要将双 方运动员的体重填写清楚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保证其数字准确无误
三、裁判员的职责

(六)计时员的工作
散打比赛以时间为计量单位,采用扣除暂停时间,每局净打 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的三局两胜制。比赛激烈,对抗性强, 暂停多,因而计时是一项关系到比赛是否合理、公正的重要工 作。
- 赛前检查哨子、铜锣,核准秒表并熟练掌握“开表”、 “停表”、“回表”等操作程序,了解秒表的性能。
- 裁判长示意后,鸣哨通告准备比赛。
- 当台上裁判员举手伸出食指,示意第一局比赛即将开始 时,目视台上裁判员,做好开表准备。
- 随台上裁判员“开始”的口令和手势,即刻开表计时。
- 每局比赛中,都必须随台上裁判员喊“停”或“开始” 的口令与手势,停表和开表。准确扣除暂停比赛的时间。
- 每局比赛中,当看到台上裁判员为运动员读秒时,应同 步起用计时器。
- 距每局比赛结束时间5秒时,一手计时,一手持锻键,做好鸣锣准备。到时,即刻鸣锣。
- 表示一局比赛终了的锣声响后,台上裁判员喊“停”,随 即再次开表计局间1分钟休息,至5秒时鸣哨通告,准备下一局 比赛。
- 台上裁判员“读秒”时,即使一局比赛时间已到,也不 得鸣锣。待台上裁判员“读完”时再鸣锣。
- 注意事项
- 比赛一开始,计时员就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听清、看清 台上裁判员的每一个口令和手势,严格按照规则准确无误地开表 或停表D
- 比赛中,还要注意经常看表,以防失误,如表出现故障 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裁判长。
- 鸣哨或鸣锣,应保证哨、锣声音响亮,使全场听到。
(七)编排记录长的工作
比赛是否能按时开始,有序进行,顺利结束,编排记录工作 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编排记录工作要选调了解武术散打比赛的 特点,精通编排记录工作业务、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文字水平的 裁判员担任。
- 审查运动员报名表,统计每个级别参赛人数。
- 绘制竞赛日程表。
- 编制比赛秩序册。
- 组织抽签。
- 配合检录组称量运动员体重。
- 准备比赛的各种表格。
- 边裁判员评分记录表。
- 记录员临场成绩记录表。
- 比赛秩序表。
- 成绩公告表。
- 每一单元(场次)比赛结束后须迅速编排并公布下一单 元(场次)的比赛秩序
三、裁判员的职责
- 核实成绩并在下单元(场)开始前发出成绩公告。
- 编制总成绩表(册)交总裁判长和竞赛部门。
- 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比赛中(从比赛幵始至结束)所发生 的问题,比赛结束时交总裁判长审核签字。
- 注意事项
- 编排工作要周密细致,统筹兼顾,既要使运动员发挥出 较高技术水平;又要给运动员创造互相学习的机会。
- 记录工作要准确无误,尤其是计算成绩、录取名次,应 保证不出差错。
- 比赛结束时,清理各种文件及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工 作,最后移交有关部门,编排记录员要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 务,完成好工作。
(八)检录长的工作
- 称量体重
- 根据大会规定称量体重的时间,每天统一称量一次体 重,按每一单元比赛秩序称量当天参赛运动员的体重。
- 称量体重由小的级别开始,称量时只准运动员穿短裤或 裸体。
- 称量体重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在指定时间内不按时称 量体重者,按弃权论。
- 采用公制计量器,计量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将称量结果一式3份,分别交总裁判长,仲裁委员会和 裁判长。
三、裁判员的职责
每一场次比赛,须提前到比赛场内检查比赛护具,结束 后要清理好护具。
按照比赛秩序,每场赛前20分钟,召集运动员点名。点 名二次未到,或点名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场者按弃权论。
如运动员在比赛前弃权,要及时报告总裁判长并通知裁 判长、编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指导并监督运动员穿戴服装护具
服装与护具颜色不相同者令其更换。
不准佩戴手表、手饰及任何金属制品上场。
拳套必须系紧,扣结只能在腕部的背面,并用胶布(5 厘米x2厘米)固定。
戴上护头后额前头发不得外露,下腭扣结要固定;后脑 扣结松紧要适度。
穿戴护胸要松紧适度,扣结固定。
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
必须赤脚,穿护脚背,戴护腿。
上台前检查是否戴有护齿。
安排2名检录员做引导员,负责将运动员、教练员及队 医带人场内指定位置,并注意回收护具。
比赛进行时准备2套备用护具,以备护具破损时替换。
注意事项
做好检录工作要不怕吃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总裁判长 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保证比赛按秩序顺利进行。
妥善保管好比赛护具、器材等。
至少安排好两对运动员,穿好护具,做好上场准备。副 检录长协助检录长工作,检录长缺席时可代行检录长职责。检录要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工作。
(九)宣告员的工作
- 赛前要介绍竞赛规程和规则。
- 根据总裁判长的要求,宣布每一单元场次的开始或结束。
- 介绍裁判员、运动员。
- 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协助报告每局比赛的开 始和结束。
- 比赛进行中,根据台上裁判员的裁决,及时介绍比赛情 况。
- 根据运动员比赛情况,结合比赛规则,简要介绍散手技 术和有关事项。
- 注意事项
宣告员必须吐字清楚,语言简练,让观众听懂。
赛前需要将有关宣告内容整理成文字材料,交总裁判长 或有关部门审核。
在台上裁判员未宣布比赛结果前,不得擅自宣告。
未经总裁判长或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宣告任何事宜。
(十)医务组的工作
1.对各队运动员《体格检查表》进行审查。
- 联系一所条件较好的医院,组织运动员进行体格复查。
- 检查运动员是否服用兴奋剂。
- 比赛中,根据台上裁判员的手势,及时为受伤运动员治 疗。对不能继续比赛者即刻向大会提出停赛建议。
- 比赛期间,对因病不能参赛者向大会提出具体建议。
- 注意事项
- 比赛中运动员出现鼻子出血、身体挫伤、摔伤等运动损 伤时要迅速为其治疗。
- 运动员如出现关节脱臼、骨折、靭带断裂、休克等运动 损伤,一方面对其能否继续比赛提出具体建议,一方面尽快将其 抬下场治疗,严重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散打竞赛与裁判方法
(一)比赛时间的规定
每局净打2分钟,是指运动员除暂停之外的实际比赛时间。 具体操作时,计时员只要听到台上裁判员喊“开始”的口令,就 必须即刻开表,喊“停”的口令就要即刻停表,停止计时,当开 表时间累计达到2分钟时,标志每局比赛结束。计时员必须准时 鸣锣通告。
(二)局间休息的规定
局间休息1分钟,是指每局之间的间歇时间D上一局比赛一 结束,计时员即刻开始记局间休息时间。台上裁判员在50秒时 上台通知运动员上场准备比赛。局间休息达1分钟时,台上裁判 员必须发出比赛“开始”的口令,如运动员因没有带好护具,护 齿等而拖延比赛时间,判技术犯规。
四、散打的竞赛与裁判方法
(三)报名级别的规定
报名级别有其体重区间范围的规定。达不到报名级别,是指 运动员在称量体重时的体重,超出了所报级别规定的区间范围。 例如,75公斤级的区间范围是70公斤以上至75公斤。所报该级 别运动员的体重必须在这个区间范围内,如果运动员的体重在 70公斤以下,或75公斤以上,就不符合要求,则不准参加比 赛。
(四) 无故弃权的规定
无故弃权,是指除大会医生诊断有伤病不能继续比赛以外, 未按规定准时参加比赛的行为。例如,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因为 各种主客观原因请假不能继续参加比赛,判无故弃权,取消本人 已取得的全部成绩。
(五) 禁击部位的规定
禁击部位,是指运动员在比赛中不能击打的部位,包括后 脑、颈部和裆部。后脑是指头部耳廓垂线以后的部位;颈部是指 人体第一椎骨以下,锁骨以上的部位;裆部是指人体的阴部。 判断时,要求台上裁判员随时调整自己的注意力,拳法互击 判篇时容易击中后脑和颈部,腿法进攻时容易击中裆部,运动员只要 出现犯规,台Jl裁判员必须及时喊停判罚。由于裆部连接小腹, 判断起来有一定难度,在喊“停”之后,可以征求裁判长或附近 边裁判员的意见,但不能受运动员表现的干扰。
(六)得分部位的规定
得分部位,是指运动员击中后要根据相应的评分标准给予记 分的部位;头部,是指除了后脑以外的面部和头两侧的部位;躯 干,是指胸部,腹部,背部,腰部;大腿,是指髋关节以下,膝 关节以上,包括臀部在内的部位;小腿是指膝关节以下,踝关节 以上的部位,包括膝关节。
值得注意的是,人体的肩部、上肢、脚跟、脚掌与脚背,既 不是禁止部位,也不是得分部位,击中后既不能判犯规,也不能 判得分。由于肩部与胸、背连接,腰部与臀部连接,运动员击中 在连接部位,很难判定准确。为了方便裁判,统一尺度,按照 “方法清楚,击中明显”的原则,靠下不靠上。击中在肩部与胸、 背的连接部位不得分,击中在腰部与臀部的连接部位得1分。
(七)用头、肘、膝进攻对方的裁判方法
用头、肘、膝进攻对方,是指以上部位采用动作主动发力顶 撞对方◦只要击中就要根据《武术散打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文, 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判罚。
由于散打比赛在许多情况下需要近身运动,有时因对方进攻 而出现低头、抬肘、提膝动作进行防守时,接触了对方的身体而 没有明显的发力,并且没有产生实际效果;有时在互相搂摔过程 中,头、肘、膝触及对方的身体而没有明显的发力。类似情况不 属于用头、肘、膝进攻对方。
(八)进攻反关节的裁判方法
进攻反关节,是指击打对方的关节,迫使关节作超出正常活 动范围的运动,而造成关节损伤的进攻动作。(人体容易被击打 受伤的关节,主要是肘关节和膝关节。)例如,当对方手臂或下 肢伸直的瞬间,将其关节前端固定的同时,用动作击打关节。或 者两点相向交错合击关节。如果使用正常的攻防方法,虽然击中 关节部位,但关节没有超出正常的活动范围,不属于进攻反关 节。
(九)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摔法的裁判 方法
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是指在使用摔法过程中,采用 控制性的手段,强迫对方头部先着地,有意伤害对方。判断是否 使用了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一般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
- 对方处于被控制状态时,采用招法使其头部朝下落地, 而对方无法使用自我保护的倒地动作。
- 对方处于悬空状态时,突然改变对方的姿势状态迫使其 头部朝下落地。
- 临近倒地状态时,突然拧转对方头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
如果采用正常的摔法,被摔的一方因自己的保护能力差,倒 地动作不合理造成头部先着地,不属判罚的范围
(十)有意砸压对方的裁判方法
有意砸压对方,是指对方倒地时,用身体的某一部位顺势加 力于对方。达到丧失对方战斗力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
- 对方倒地时,并没有抱、拉自己,而有意向下用力骑、 压在对方身上。
- 在倒地的同时或之后,有意借力以身体的某一部位顶、 砸、撞、压对方。
- 对方已处于悬空状态倒地时,故意加力将其向下砸落在 揺台上D
(十一)实力悬殊的裁判方法
实力悬殊,是指双方运动员智能、技能、体能的综合能力反 差较大。比赛中的主要表现为“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 总是处在被动挨打的地位。为了保护弱者而不致于产生伤害事 故,只要出现这样的情况,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后
四、散打的竞赛与裁判方法 布强者为优势胜利。
(十二)强制读秒的裁判方法
强制读秒,是指运动员受到重击之后,产生强烈的震动、晃 动、失衡、倒地、痉挛、疼痛难忍等现象时,台上裁判员采用读 秒的方法,使受击者有短暂的恢复时间,从而保证运动员的安 全。
强制读秒时,台上裁判员应迅速靠近被读秒的运动员,既能 保护受重击的运动员,又能清楚地观察其面部表情。站的位置不 要挡住裁判K的视线,Lt裁判长也能观察到被击运动员的情况。
强制读秒有读8秒与读10秒之分。台上裁判员在读秒过程 中,运动员如果要求示意继续比赛,必须读完8秒,才能停止读 秒。然后观察运动员是否知觉正常,如果知觉恢复正常,马上恢 复比赛,如果知觉没有恢复正常,或者本人没有任何想继续比赛 的表示,必须继续读到10秒,只要读到10秒,表示该场比赛已 终止,然后根据规定宣布比赛结果。
如果运动员出现休克、关节脱臼、骨折等危险状态时,可以 不读秒,立即以手势请医生将运动员送到后场急救处理。然后根 据规定宣布比赛结束。
强制读秒后的判决主要有下列情况:
- 运动员采用的是可用的方法,击中的是得分部位,造成 对方强制读秒一次得2分。类似情况,一场比赛中被强制读秒达 3次,判对方为优势胜利;一局比赛中被强制读秒达2次,判对 方为该局胜方。
四、散打的竞赛与裁判方法
- 运动员采用的是禁用的方法,或者采用的是可用方法而 击中的是禁止部位,造成对方强制读8秒时,应判侵人犯规;达 10秒时,终止比赛。经过医生检查,如果确实受伤,受伤者为 该场胜方;如果伪装受伤,对方为该场胜方。
(十三)知觉失常的裁判方法
知觉失常,是指运动员在被重击之后,身体所表现出来的一 种不正常的状态,具体表现为:
- 站立重心不稳定,步履紊乱,不能平衡身体。
- 面部表现痴呆,视觉下降。
- 呼吸紊乱,急促喘粗气。
(十四)倒地的裁判方法
倒地,是指两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支撑了台面,倒地在比 赛中分为两种情况:
- 被击倒、摔倒。由于承受不了拳法、腿法等动作的打击 而失去重心,或者被摔时失去重心,造成仰卧、侧卧、滚翻、 坐、跪等姿势状态倒在擂台上;或者为了维持身体平衡而用膝或 手臂支撑了台面。
- 自行摔倒。由于前冲、后退过猛,进攻、防守动作使用 不当等主观原因;或者场地不平、过滑等客观原因,造成了倒 地。
在这两种情况中,卧、滚、跪、坐等倒地动作,裁判员比较 容易判别。而快速运动的瞬间,运动员膝部撑地后马上起立,拳 套点地或擦地而过不太容易判别。这种情况主要靠视觉、直觉来 判断。台上裁判员反应要敏捷,处理要及时、果断。运动员除两 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台面的瞬间,必须即刻喊“停”,进 行处理。如果不即刻喊“停”,稍有迟疑,或反应慢了一点,运 动员已经完成了其它动作,时机已过,再喊“停”,容易造成误 解。
(十五)主动倒地进攻的裁判方法
主动倒地进攻,是指两脚以外身体其它部位必须先接触台面 后才能使用,或者使用后必须两脚以外身体其它部位先接触台面 的进攻方法。
运动员使用这类动作时,台上裁判员首先要分辨是主动倒 地,还是伪装主动倒地。主动倒地必须是自己处于正常姿势使用 的一种进攻或防守反击的方法。而伪装主动倒地是处于被动情况 下,自己身体已经失去平衡,为了躲避打击,顺势伪装主动倒 地,又不能衔接合理的进攻方法。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时,被 对方反击倒地,算倒地。正确地使用这类动作,主动倒地本身不 算倒地,但在其进攻效果上,要严格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
- 将对方击倒而自己又能即刻顺势站立,可以得4分,台 上裁判员要出示“4分手势”。
- 虽然将对方击倒,但自己不能顺势站立者得2分。
- 虽然将对方击倒,但对方倒地时,身体的某一部位压在 自己的身体上,造成不能迅速站立,判双方倒地。主动倒地者在 站立的过程中,对方不许用脚攻击其头部。
- 使用主动倒地的方法,只要明显击中了对方的得分部位, 边裁判员就要按其得分标准记分。
- 在自己被动挨打快要下台或倒地的瞬间,伪装使用主动 倒地动作,只能作为倒地,对方得2分。
(十六)使用腾空腿法进攻的裁判方法
是指用脚充分蹬地腾空后使用的腿法。现比赛暂规定使用的 腾空腿法有三种:腾空侧踹腿、腾空后摆腿、腾空后踹腿。主要 有三种情况:
- 充分蹬地腾空后使用的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并能站 立,得4分。
- 如果没有击中对方躯干部位,则按击中的部位和效果是 否明显来评判。
- 如果没有达到充分腾空使用的腿法,并击中对方躯干部 位;或充分蹬地腾空后使用的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但没能站 立,则按击中的部位和效果是否明显,来评判能否得2分。
(十七)使用勾踢进攻的裁判方法
是指使用勾踢腿法在与对方没有接触并不借力的情况下,将 对方踢倒并能站立,得4分。重点区分接抱腿的勾踢摔法和进身的接臂借力的勾踢摔法,这种情况只能按倒地得2分处理。
(十八)双方倒地的裁判方法
双方倒地,是指比赛的双方运动员,两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 位均接触了台面。在比赛中双方倒地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 两人在抱摔的过程中,一方使用摔法,另一方防摔或反 摔,由于相互作用的结果,以致造成双方均失去重心,倒在擂台 上时很难分出先后,称为同时倒地。
- 使用摔法时,两人抱在一起不能互相脱离,一方先失去 重心,在倒地的过程中将对方带倒、拉倒,以致造成倒地的瞬间 对方压在自己身上。或者使用摔法,对方倒地后,自己没有能够 控制身体重心也随之倒地,可判为一方倒地在先,得1分。
(十九)击中的裁判方法
击中,是指运动员使用方法,打上对方后产生相应效果的一 种标志◦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击中对方,就应该按照有关的判罚 标准进行处理。经过多年比赛实践的总结,击中的标准应该确定 在最佳状态。
1.看位移。击中头部、躯干,必须造成对方制动、震动、 晃动、后退等位移现象。震动,是指对方攻击力量大,遭受沉重 打击而造成的一种现象。晃动,是指前后或者左右来回移动的现 象。
- 听声音。击中臀部以下的部位,不容易造成位移,但会 产生清脆或沉闷地动作击打响声。
- 看防守。被击中者,对于对方的攻击动作没有任何相应 的防守动作;或者有防守动作,但击中在先、防守在后,完全没 有防住。(提膝防守时击中小腿一样得分)
符合上述三条标准,就是击中。否则,就是方法不清楚,效 果不明显。每一个台下裁判员必须按照统一尺度记分,将误差减 少到最低程度。
(二十)消极8秒的裁判方法
消极8秒,是指台上裁判员用手势指定进攻后,运动员在8 秒钟内仍不进攻的行为。消极8秒分为一方运动员消极8秒,或 双方运动员消极8秒。
一方运动员消极8秒,是指裁判员发出“开始”的口令后, 一方运动员主动向前移动伺机进行攻右,但另一方运动员消极后 退,而不采用任何进攻或反击的行动。
双方消极8秒,是指裁判员发出“开始” 口令后,双方运动 员都消极等待,均不采取任何有效的攻击行动。
前者用手势指定消极方进攻,后者可以任意指定一方或双方 进攻。被指定进攻以后如有8秒钟再不进攻,就可以喊“停”, 判消极8秒。前者判指定方为消极,后者判双方消极。
台1:裁判员在发出“开始” 口令后,就要默计时间,一般运 动员都会在8秒钟内进攻,一旦发现某方运动员消极,用手势指 定进攻后,一定要用手指逐个合拢或逐个分开的形势默计时间。 当运动员在8秒钟内要开始进攻,这一次消极就不成立。一个运 动员被指定进攻后,在8秒钟内再不进攻,才能判为消极8秒。 在一局比赛中不累计被指定进攻的次数来判消极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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