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武术散打

竟赛规则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竞赛性质

团体比赛、个人比赛。

第二条竞赛办法

(一) 循环赛、单败淘汰赛、双败淘汰赛。

(二) 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3分钟,局间休 息1分钟。

第三条资格审查

(一) 运动员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及本人15天以内县 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 的体格检查证明。

(二) 运动员的年龄限在18〜35周岁。

(三) 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第四条体重分级

(一) 48公斤级(矣48公斤)

(二) 52公斤级(> 48公斤一矣52公斤)

(>52公斤一在56公斤) (> 56公斤一<60公斤) (>60公斤一矣65公斤) (>65公斤一矣70公斤) (>7〇公斤一矣75公斤) (>75公斤一矣8〇公斤) (>80公斤一在85公斤) (>85公斤一<90公斤)

(三) 56公斤级

(四) 60公斤级

(五) 65公斤级

(六) 7〇公斤级

(七) 乃公斤级

(八) 80公斤级

(九) 85公斤级 (十)90公斤级

(十一)90公斤以上级(>90公斤)

第五条称置体重

(一)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

(二) 称量体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

(三) 称量体重须在仲裁委员的监督下,由检录长负责,编 排记录员配合完成。

(四) 运动员必须按照大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 称量体重时裸体或只穿短裤,并在1小时内称完,逾期取消全部 比赛资格。

(五)称量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不符,在规 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 比赛。

(六)每天参赛的运动员统一称量一次体重。

第六条抽签

(一)称量体重后进行抽签。抽签由小级别幵始,如本级别 只有一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三)由各队教练员或领队为本队运动员抽签。

第七条服装护具

(一) 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指定的拳套、护头、护齿、护胸、 护裆、护腿、赤腿穿护脚背。穿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背心和短 裤,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

(二) 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

(三) 拳套的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的拳套为230克; 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为280克。

第八条竞赛中的礼节

(一) 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向观众行抱拳礼。

(二) 每场比赛开始前,运动员相互行抱拳礼。

(三) 宣布结果时,运动员交换站位,宣布结果后,运动员 先相互行抱拳礼,再同时向台上裁判员行抱拳礼,裁判员回礼; 然后向对方教练员行抱拳礼,教练员回礼。

第九条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 运动队必须遵守规则,尊重和服从裁判。在场上不准 有吵闹、谩骂、甩护具等任何表示不满的行为。

(二) 教练员和本队医生坐在指定位置,但不得在场下呼喊 或暗示。局间休息时,允许给运动员按摩和指导。

(三) 运动员严禁使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不能输氧。

第十条弃权

(一) 比赛期间,运动员因伤病或体重超出不能参加比赛者, 作弃权论,不再参加以后的比赛,但已进人名次的成绩有效。

(二) 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实力悬殊,为保护本方运动员的 安全,教练员可举弃权牌表示弃权,运动员也可举手要求弃权。

(三) 赛前3次点名未到,或点名后擅自离开,不能按时上

附录一 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场者,作尤故弃权论。

(四)比赛期间,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成绩。

第二章裁判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 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二) 裁判长、副裁判长、台上裁判员、记录员、计时员各 I人,边裁判员5人。

(0编排记录长1人。

(四)检录长1人。

第十二条辅助裁判人员的组成 (一)编排记录员2〜3人。

(―)检M员4〜5人。

(•:)医务人员3〜5人。

(四)宣告人员1〜2人。

第十三条裁判人员的职责 (一)总裁判长


  1. 负裒组织裁判人员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研究裁判方法。

  2. 检查落实场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称鼂体重、抽签、编 排等有关竞赛的准备T:作。

  3. 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精神,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 fU不能修改竞赛规程和规则。

  4. 比赛中指导各裁判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调动裁判人



  1. 每场比赛,运动员因弃权变动秩序,应及时通知裁判长.


编排记录长和宣告员。

  1. 裁判组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有权作出最后决定。

  2. 负责检查裁判人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3. 审核、监督和宣布比赛成绩。

  4. 向大会递交书面总结。


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工作,总裁判长缺席时,可代行总 裁判长的职责。

(二)裁判长

  1. 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学习和工作安排。

  2. 比赛中监督、指导裁判员、计时员、记录员的工作。

  3. 台上裁判员有明显错判、漏判时,鸣哨提示改正。

  4. 边裁判员出现明显错判,在宣布结果前征得总裁判长同 意后可以改判。

  5. 每局结束后宣告评判结果,决定胜负。

  6. 根据场上运动员的情况和记录员的记录,处理优势胜利、 下台、处罚、强制读秒等有关规定事宜。

  7. 每场比赛结束时审核、签署比赛成绩。


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的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员 的工作。

(二)台上裁判员

  1. 严格执行规则,公正裁判。

  2. 检查场上运动员的护具,保证安全比赛。

  3. 用n令和手势指挥运动员进行比赛。

  4. 判定运动员倒地、下台、犯规、消极、强制读秒、得3 分、临场治疗等有关事宜。

  5. 宣布每场比赛结果。


附一 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四) 边裁判员

  1. 根据规则记录运动员的得分。

  2. 每局结束后根据裁判长信号,同时迅速显示评判结果。

  3. 每场比赛结束在记分表上签名并保存,以备检查核实。


(五) 记录员

  1. 赛前认真填写每对运动员记录表。

  2. 参加称量体重并将每名运动员的体重填人每场比赛的统 计表。

  3. 根据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和手势,记录运动员被警告、劝 告、强制读秒的次数。

  4. 记录边裁判员每局的评判结果,确定胜负后报告裁判长。


(六) 计时员

  1. 赛前检查铜锣、计时钟、核准秒表。

  2. 负责比赛、暂停、局间休息的计时。

  3. 每局赛前5秒钟鸣哨通告。

  4. 每局比赛结束鸣锣通告。

  5. 宣读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


(七) 编排记录长

  1. 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审核报名单。

  2. 负责组织抽签,编排每场秩序表。

  3. 准备竞赛中所需要的表格,审查核实成绩、录取名次。

  4. 登记和公布各场比赛成缋。

  5. 统计和收集有关材料,汇编成绩册。


(八) 编排记录员

根据编排记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九) 检录长 168

 

  1. 负责称量运动员体重。

  2. 负责护具的准备与赛中管理。

  3. 赛前20分钟负责召集运动员点名。

  4. 点名时如出现运动员不到或弃权等问题,及时报告总裁 判长。

  5. 按照规则的要求检查运动员的服装和护具。


(十)检录员

根据检录长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十一)宣告员

  1. 摘要介绍竞赛规程、规则和有关的宣传材料。

  2. 介绍裁判员、场上运动员。

  3. 宣告评判结果。


(十二)医务人员

  1. 审核运动员《体格检查表》。

  2. 配合兴奋剂检测人员检查运动员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3. 负责赛前对运动员进行体格抽查。

  4. 负责临场伤病的治疗与处理。

  5. 负责因犯规造成运动员受伤情况的鉴定。

  6. 负责竞赛中的医务监督,对因伤病不宜参加比赛者,应 及时向总裁判长提出其停赛建议。


第三章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一) 仲裁委员会在大会组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受 理参加比赛的运动队对裁判人员有关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 结果存不同意见的申诉。

(二) 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处理,不得耽误其他场次的 比赛、名次的评定及发奖。

(:)根据申沂材料提出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复审录像,进 行凋丧。{彳凡•仲裁委员会讨论研究。开会时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列 席参加,但尤农决权。仲裁委员会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做 出的决定方为旮效。

(四)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单位有牵连问题的

(辽)对申诉材料提出的问题,经过严格认真复审,确认原 判无误,则维持原判;如确认原判有明显错误,可以改判。仲裁 委记会的哉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六条申诉程序及要求

(一) 运动队如果对裁判人员的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 场比赛结朿后30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15面申诉,同时交付1■元的申诉抵押金。如申诉正确,除p 以改判外,退回800元;申诉不正确的,则维持原判,抵押金作 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二) 各队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如果因不服无 现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建议竞赛监督委员会、大会组织委 M会给严肃处理

第四章竞赛监督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十七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或5人组成。

第十八条竞赛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 监督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仲裁委员 会职责,裁决运动队的申诉不公,有违反《仲裁委员会条例》的 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乃至停止工作的处 分。

(二) 监督裁判人员的工作。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不能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进行裁判,有明显违反规程、规 则的行为者;有明显错判、漏判、反判的行为者;接受运动队的 贿赂,以不止当的手段偏袒运动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教育、撤换、停止工作,乃至建议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对 其实施降级或撤消其裁判等级的处分。

( -:)监督参赛单位各领队、教练、运动员的行为。对于不 遵守《赛K工作条例》、《运动员守则》,不遵守竞赛规程、规则 及赛场纪律,对裁判人员行贿,运动员之间搞交易、打假赛等有 关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取消比赛成 缋、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四) 竞赛监督委员会听取领队、教练、运动员、仲裁人员、 裁判人员对竞赛过程中的各种反映及意见,保证竞赛公正、准 确、圆满、顺利地进行。

(五) 竞赛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职 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干涉仲裁委员会、裁判人员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介人判决结果的纠纷,不改变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的 判决结果。

第五章使用方法、得分标准与判罚

第十九条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第二十条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和小腿。

第二十一条禁用方法

(一) 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二) 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三) 用腿法攻击倒地方的头部。

(四) 用拳连击对方头部。

第二十二条可用方法

除禁用方法外的武术各流派的攻防招法。

第二十三条得分标准

(一) 得3分

  1. 在一局比赛中,一方第一次下台,对方得3分。

  2. 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

  3. 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即刻站立者。

  4. 使用勾踢将对方踢倒而自己站立者。


(二) 得2分

  1. 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支撑台面),站立者得2 分。

  2. 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者。


 

  1. 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2. 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得1分

  1. 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者。


'2.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和下肢(脚除外)者。

  1. 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 1分。

  2. 主动倒地超过3秒不起立,对方得1分。

  3. 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4. 使用方法双方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1分。


(四)不得分

  1.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2. 双方下台或同时倒地。

  3. 双方互打互踢。

  4. 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5. 抱缠时击中对方。


第二十四条犯规与罚则 (一)犯规 技术犯规

  1. 消极搂抱对方。

  2. 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

  3. 比赛中场外进行指导。

  4. 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的行为或不服从裁判。

  5. 比赛中大声叫喊。

  6.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7. 上场不戴或吐落护齿,有意松脱护具。



  1. 运动员不遵守礼节。


犯规

  1. 在U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 山中对方禁峦部位。

  3. 川不允许的方法击中对方。


(二)罚

  1. 每出现一次技术犯规,劝告一次。

  2. 每出现一次侵人犯规,警告一次。

  3. 受罚失分达6分者,判对方为胜方。

  4. 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比赛资格,判对方为胜方。

  5. 运动员使用违禁药物,局间休息时输氧,取消比赛资格。 第二十五条暂停比赛


(一) 运动员倒地(主动倒地除外)或下台时。

(二) 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二)运动员受伤时。

(四)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超过2秒时。 (ff.)运动员主动倒地超过3秒时。

(六) 运动员由于客观原因举手要求暂停时。

(七) 裁判枝纠正错判、漏判时。

(八) 处理场h问题或发现险情时f

(九) 因灯光、场地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十)运动员对峙出现消极,被指定进攻一方达8秒仍无进 攻时。

第六章记录方法、胜负与名次评定

第二十六条记录方法

(一) 劝告、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和消极分别用“A” “X” “®” “V”符号代替。

(二) 边裁判根据得分标准和主裁判员的裁决,记录运动员 的得分及犯规情况,每局比赛结束后将运动员的得分填人记分表 屮。

(三) 循环赛制时,记录员根据每场比赛的结果在记分表中 为胜方计2分,负方计0分,平局时各计1分。因对方弃权获胜 时,计2分,弃权者为0分。

第二十七条胜负评定

(一) 优势胜利

  1. 在一场比赛中,3次有效使用3分动作者(下台除外)。

  2. 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 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3. 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 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4. 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 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5. 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 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 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 每局胜负。

(三) 一局比赛中,一方受重击被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

附录一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2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

(四)一局比赛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两 次有效使用3分动作者为该局胜方。

(五〉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按下列顺序判定胜负。

  1. 本局受警告少者为胜方。

  2. 本局受劝告少者为胜方。

  3. 体重轻者为胜方(以当天体重为准)。


上述三种仍相同,则为平局。

(六) 一场比赛,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

(七) 比赛中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经医务监督确诊后, 判犯规一方为该场胜方。

(八) 因对方犯规而受伤,通过医务监督检查确认不能再比 赛者,为该场胜方。但不得参加以后的比赛。

(九) 淘汰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按下列顺 序决定胜负:

  1. 受警告少者为胜方。

  2. 受劝告少者为胜方。

  3. 体重轻者为胜方。


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加赛一局,依次类推。

(十)循环赛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则为平 局。

第二十八条名次评定

(一)个人名次

1,淘汰赛时,直接产生名次。

  1. 循环赛时,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人或两人以上积分 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 负局数少者列前。

  • 受警告少者列前。

  • 受劝告少者列前。

  • 体重轻者列前(以抽签体重为准)。


上述四种情况仍相同时,名次并列。

(二)团体名次

  1. 名次分


各级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的得分计算。

  1. 积分相等时的处理办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团体分数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 按个人获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时,按个人 获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 受警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 受劝告少的队名次列前。


如以上几种情况仍相等时,名次并列。

第七章编排与记录

第二十九条编排

(一)编排的准备工作

  1. 学习竞赛规程,掌握下列情况:



  • 竞赛性质、竞赛办法。

  • 大会期限。

  • 体重分级。

  • 参加办法及人数。

  •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帘核报名单。

  2. 统计各级别人数。


(二)编排原则

  1. 以竞赛规程、报名表(表一)和时间为依据。

  2. 同一级别、同一轮次的比赛应在同一单元进行。

  3. —名运动M—天最多安排两场比赛(不在同一单元)。

  4. N—单元的比赛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

  5. —个单元的比赛,一般安排15〜22场。


(-:)编排方法

  1. 根据竞赛办法,计算各级别轮次和场数。

  2. 编排竞赛F1程表(表二)。

  3. 绘制各级别轮次表(表二)。

  4. 编排每场比赛秩序表。

  5. 淘汰赛可采用抢号的办法。


(四)种子设定

1.确定种子的原则

  • 上一年全国锦标赛取得名次的运动员才能定为种子选 fn

  • 根据每个级别的种子数0,[ll第一名往后排满为止。如 前面的种子选手缺额,则由后向前递补。

  • 变动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定为种子选手。


若有轮空,种子选手必须优先。

人数为n,轮数= n-l,场数 n为偶数时,轮数= n-l ^为奇数时,轮数=n 单败淘汰赛(8人)

轮数=n (n为的乘方数) 场数= N-1 (N为人数)

种子数目

确定种子数目时,根据该级别参加比赛的人数,选择最接近 的较小的2的乘方数,即2' n则为种子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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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的位置

  • 根据成绩排出种子的顺序。

  • 根据种子的顺序号在轮次表中找到相应号码的位置,即 种子的位置。

  • 种子选手不再抽签。


第三十条记录

(一) 绘制竞赛记录表(表四)。

(二) 绘制边裁判员记分表(表五)。

(三) 核对、公布每场比赛成绩。

(四) 计算得分、录取名次。











(五) 汇编成绩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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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口令与手势

第三十一条台上裁判员口令与手势

(一)抱拳礼

两腿并立,左掌右拳于胸前相抱,高与胸齐,手与胸之间距 离20〜30厘米(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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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台

站立在擂台中央成侧平举,掌心朝上指向双方运动员(图 3)。在发出指令的同时,屈臂侧举成90度,掌心相对(图4)。

(三) 双方运动员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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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臂屈于体前,左掌盖于右拳背之上,示意运动员行礼(图 5)。

(四) 第一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竖起,其余四指弯曲直臂前举,成

弓步(图6)。

(五) 第二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食指、中指伸直分开竖起,其余三指弯 曲童臂前举,成弓步(图7)。

(六) 第三局

面向裁判长席,一手栂指、食指、中指分开竖起,其余两指 弯曲直臂前举,成弓步(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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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预备——开始”

立于双方运动员中间成弓步,在发出“预备” 口令的同时, 两臂伸直,仰掌指向双方运动员(图9)。在发出“开始”口令

的同时,两手俯掌内合于腹前(图1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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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停”

在发出“停”的口令同时成弓步,单臂成掌伸向双方运动员 中间(图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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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消极8秒

两臂前上举,一手小指和无名指弯曲,其余手指自然分开、 伸直(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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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读秒

面对运动员,屈臂握拳于体前,拳心向前,从一手拇指至小 指依次张开,间隔1秒(图14、15)。

(十一)消极搂抱 双手环抱于体前(图16)。

(十二)强制读8秒

单臂指向裁判台,栂指竖直,其余四指弯曲(图17)。

(十三)3秒

一臂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栂指、食指、中 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掌心向下,自腹前向外横摆于体侧 (图 18)。

(十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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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臂伸直,仰掌斜上举指向某方运动员,另一手拇指、食 指、中指自然分开,其余两指弯曲斜上举(图19)。

(十五)指定进攻

单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拇指伸直,其余四指弯曲,手心 朝下,在发出“某方”进攻口令的同时,向拇指方向横摆(图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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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倒地

一臂伸直指向倒地一方,手心朝上,另一臂屈于体侧,掌心 朝下(图21)。

(十七)倒地在先

一臂指向先倒地一方,在发出“某方倒地在先”的口令同 时,两臂在体前交叉,掌心朝下(图22、23)。

(十八)同时倒地

两臂体前平伸,后拉下按,掌心朝下(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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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禁止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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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臂伸直,虎口张幵指向发声的运动员或教练员(图25)。 而后,拇指与四指合闭(图26)。

(二十)踢裆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手心朝上,另一手掌心向内,摆 至裆前(图27)。

(二十一)击后脑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另一手俯按于后脑(图28)。

(二十二)肘犯规

双臂屈于胸前,一手俯盖于另一肘部(图29)。

(二十三)膝犯规

提膝,用手拍盖膝部(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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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一方下台

一臂前平举指向下台一方(图31)。另一手立掌,手心朝 前,向前平推成弓步(图32)。

附录一 1998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二十五)双方下台

弓步,双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图33)。而后屈臂 上举于体前成90度,掌心朝后,成并步直立(图34)。

(二十六)警告

一臂伸直指向犯规运动员,掌心朝上,另一手示出犯规现象 后,屈臂成90度握拳上举于体前,拳心朝后(图35)。

(二十七)劝告

一臂伸直,掌心朝上指向犯规运动员,在发出“犯规”口令 的同时,屈臂成90度立掌上举于体前,掌心朝后(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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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取消比赛资格 两手握拳,两前臂交叉于胸前(图37)。

(二十九)无效

两臂伸直,在腹前交叉摆动(图38、39、40)。

(三十)急救

面对大会医务席,两手立掌,两前臂在胸前成十字交叉(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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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休息

仰掌侧平举,指向双方运动员休息处(图42)。

(三十二)平局

平行站于两名运动员中间,握两侧运动员手腕上举

(三十三)获胜

平行站于两名运动员中间,一手握获胜运动员手腕上举

(三十四)交换站位

站立在擂台中央,双臂伸直在腹前交叉(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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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边裁判员手势

(一)下台或倒地

一手食指伸直向下,其余四指弯曲(图46)。 (二)没下台或没倒地 一手立掌,左、右摆动1次(图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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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看清

双手仰掌,由体前向外屈肘平摆(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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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场地与器材

第三十三条场地

(一) 比赛场地为高60厘米、K 800厘米、宽800厘米的木 结构的台,台面上辅有软垫;软垫上有帆布盖单;台中心両有直 径〗00厘米的阴阳鱼图。台面边缘有5厘米宽的红色边线;台面 W边向90厘米处画有丨0厘米宽的黄色警戒线。

(二) 台下四周铺有高20〜40厘米、宽200厘米的保护软垫

第三十四条器材

(一)色别牌

是边裁判员判定运动员比赛胜负所出示的标志。圆牌直径 20厘米,木把长20厘米,共计18块,其中红色、黑色、红黑各 半色牌各6块(图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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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劝告牌

长15厘米、宽5厘米的黄色板12块,板t写“劝告”字 样。

(二)警告牌

长15厘米、宽5厘米的红色板6块,板_h写“警告”字样。

(四) 强制读秒牌

长〗5厘米、宽5厘米的蓝色板6块,板h写“强读”字样。

(五) 放牌架

长60厘米、高15厘米,红色和黑色各1个。

(六) 弃权牌

阏牌直径40厘米,木把长40厘米,黄色2个。

在圆牌正反面分别用红黑色写“弃权”字样(图50)

图片41

(七) 秒表

2块(1块备用)。

(八) 哨子

2个(单、双音各1个)。

(九) 扩音喇叭 3个。

(十)铜锣、锣锤、锣架 1副。

(十一)计数器 15〜20块。

(十二)摄像机 2台。

(十三)公制计量器 2台。

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
竞赛规则

(试行,2001年修订)

第一章场地与器材

1.1拳台规格要求

比赛时使用国际标准拳台。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1.1尺寸:拳台宽度为7米,呈正方形。拳台围绳从内 侧量为6米,呈正方形。台面应高出地面至少90厘米,但不超 过122厘米。

1..2台与角蛰:拳台的建筑应坚固。围绳以外要有50厘 米左右的空余部分。四根围绳柱应对称,四角要有软垫装置,以 防止伤害运动员。裁判长席的左近侧为红方,其对角为黑方。其 余两角为中立角。

1.1.3台面覆盖物:台面要铺上毛毡、橡胶或其他具有弹 性的适当材料,厚度应合适,并用帆布或其他适当材料覆盖。毛毡、橡胶或其他适当材料及帆布必须盖住全部台面。

1.1.4围绳:应设有直径3〜5厘米的四根围绳拉紧于围绳 柱匕: -

1.1.5台梯:拳台应至少设有三处台梯。两处台梯在拳台 的红、黑方,供运动员及教练和助手使用。另一处台梯设在左远 侧的中立角,供场上裁判员和医生使用。

1.2拳套

1.2.1运动员应使用竞赛组织者规定的拳套。拳套规格由 中围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争霸赛管委会)制 定。

1.2.2体重在60公斤以下(含60公斤,以下未作特殊说 明的以上及以卜均含所指公斤级)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的重 量为每只230克;体重在65公斤以上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 的重量为每只280克。

1.3护手绷带

1.3.1运动员使用的绷带为外科用绷带或竞赛专用绷带, 每条绷带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5厘米。禁止使用 任何带有药物成份的绷带。

1.4服装护具

1.4.1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织者指定的短裤、护裆和护 齿。

1.4.2除穿戴短裤、拳套、护裆和护齿外,运动员比赛时 不得穿戴任何其他服装和护具,也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经现场 医务监督认可使用的除外)。

1.5竞赛应准备的其他设备

1.5.1劝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黄色板12块,板上

写“劝告”二字。

1.5.2警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红色板6块,板上

写“警告”二字。

1.5.3读秒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蓝色板6块,板上

写“读秒”二字。

1.5.4放牌架:长60厘米、高15厘米,红色和黑色各1个。

1.5.5秒表两块。

1.5.6单、双音哨子各一个。

1.5.7 —套带话筒(麦克风)的扩音设备。

1.5.8扩音喇叭3个。

1.5.9铜铃、锤和铃架一副。

1.5.10计数器12 ±夬。(最少8块)

1.5.1丨体重秤2台。

1.5.12供运动员使用的两套水杯、水瓶和水桶。

1.5.13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用的必要的桌子和椅子。

1.5.〗4 一套急救装备。

1.5.15救护车1辆或2辆。

1.5.16各种记分表及必要的工作用纸张和办公用品。

第二章运动员、教练员与助理人员

2.1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2.1.1下列运动员可参加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

2.1.1.1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散打运 动员。

2.1.1.2中国武术协会邀请的国外散打队的运动员。

2.1.1.3经争霸赛管委会认可具有相应参赛水平的运动员。 2.1.2每年参加比赛运动员的资格由争霸赛管委会制定并 另行公布。 、

2.2体检要求:参赛运动员赛前必须向争霸赛管委会提交 15天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 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2.3年龄限制:运动员的年龄限制在1835周岁。

2.4运动员保险

2.4.1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2.5体重 2.5.1体重分级

  • 48公斤级(在牝公斤)

  • 52公斤级(>48公斤一矣52公斤)

  • 56公斤级(>52公斤一$56公斤)

  • 60公斤级(>56公斤一矣60公斤)

  • 65公斤级(>60公斤一矣65公斤)

  • 70公斤级(> 65公斤一矣70公斤)


2.5.1.7乃公斤级(>7〇公斤一矣75公斤)

  • 80公斤级( >乃公斤一矣80公斤)

  • 85公斤级(> 80公斤一矣85公斤)

  • 85公斤以上级(>85公斤)


2.5.2每次比赛级别数可由争霸赛管委会根据需要另行确

2.6称量体重

2.6.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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