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主要对最新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散打竞赛规则与裁判

法作简要介绍,并对武术的表演价值功能及如何欣赏武术表演进行了阐述,

指出并强调学校与基层武术教学的评价应包括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两 个方面

学习和了解武术竞赛规則和裁判法,不仅有利于促进和检查武术教学 与训练的效果、更好地开展武术竞赛活动,而且可以更好地提高我们评判 武术比赛的水平,培养观赏武术表演的能力。

第一节武术套路比赛规则与裁判法(简介)

最新版的2003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的出台,是提高比赛的公正性与观赏 性的重要手段。其背景是:作为“难美技能类项目”,武术套路要想进人奥运 会,必须和其他的同类项目(如跳水、体操、花样游泳等)一样,不仅要在 比赛的评分中充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同时还要鼓励技术上的不断创新,提 高动作难度,使武术比赛更精彩,更具有观赏价值。本节所介绍的最新武术套 路比赛规则就是按照该精神制定的。

人;A组评分裁判员2 ~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 ~3人。 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长1人。


  1. 竞赛分类


竞赛按类型可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按年龄可分为:成年 赛、青少年赛、儿童赛。

  1. 竞赛项目


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 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1. 竞赛年龄分组


成年组、青少年组和儿童组。

  1. 比赛顺序


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 赛顺序。

  1. 检录


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检录,并检查服装 和器械。

  1. 礼仪


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1. 得分相等的处理


个人分别以难度分高者、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以演练水平分高 者、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以动作质量扣分少者顺序排列名次。全能或团体以 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1. 竞赛有关规定



  • 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 必选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 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准)。

  • 套路完成时间: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 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太极 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 ~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 ~6分钟。对练不得少 于50秒。集体项目为3 ~4分钟。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 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 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 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 穿武术比赛服装。

  • 竞赛场地:个人项目14米长,8米宽。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 宽14米。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 不少于8米。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 比赛器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 比赛设备: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4台,放像设备3台,电视机3 台,以及全套电子评分系统和音响系统。


    (二)评分标准与办法

    武术套路各项目评分均为10分制。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 演练水平分为3分(B组),难度分为2分(C组)。传统项目或无难度的自选 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演练水平分为5分(B组)。

    1. 动作质量的评定与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


    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的质量,按照“动作规格常见错误内 容及扣分标准”的要求,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各种动作规格错误和其他错 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质量分。

    1. 演练水平的评定与演练水平应得分的确定



    • 自选项目:B组中由1名裁判员加裁判长按照套路动作劲力、节奏及 音乐的要求整体评判后确定的等级平均分数减去另外2名裁判员对套路编排错 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 传统项目:B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整套的现场演练,按照劲力、节 奏、编排以及音乐的要求整体评判后确定示出的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 分。取3个分数的平均数或去掉高低分取中间2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演 练水平应得分。



    1. 难度的评定与难度应得分的确定


    C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整套难度完成的情况,按照各项目动作难度和 连接难度的加分标准,确定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难度、连接难度的累计分,即 为运动员的难度分。

    1. 运动员实际应得分数的确定



    • 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应得分、演练水平应得分和难度应得分之和即 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

    • 传统项目:动作质量应得分和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队) 的应得分数。



    1. 运动员最后得分的确定


    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加上创新难度的加分 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1. 裁判长的加分与扣分


    裁判长执行对比赛中被确认完成的创新难度的加分,执行对比赛中套路时 间不足或超出规定的扣分。

    二、武术套路竞赛裁判法

    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是以规则为准绳,以运动员现场技术发挥为依 据,采用减分、给分和加分的办法进行的。由于武术套路的评判内容多,裁判 员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快速、准确的评判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任何事 物都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只要我们在熟悉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 有层次地对武术套路内容认真进行观察和比较,评判工作完全是可以做好的。

    (一)对动作质量分的评判

    武术套路是由诸多武术单个动作所组成,每一个完整的武术动作又是由 “型”和“法”所构成。这里讲的“型”是指手形、步形、身型。套路演练 中,定势动作主要看其“型”正确与否。这里的“法”是指手法、步法、身 法、腿法、眼法、跳跃、平衡和各种器械的方法。对“法”的评判着重要看 方法是否正确,运行路线是否合理、清楚,力点是否准确等。

    拳谚中的“势正招圆”实际上就是对动作“型”与“法”的基本要求。 套路演练中的各种“型”与“法”在规则中都分别有相应规格的表述,因此, 熟记和灵活运用规则中“动作规格常见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是评好动作质 量分的基础。

    对于动作质量的评分,原则是出现一次错误扣一次分,累计扣分,具体实 扣。比赛场上,运动员的演练速度很快,裁判员应在边看边记的过程中,切实 把动作规格方面的扣分点——清楚地表示出来,以便达到快速而准确的评判 目的。

    (二)对整套演练水平的评判

    整套演练分的评分属抽象部分评分,不像动作质量分的评判那样扣分依据 较为明显、能够具体实扣,它是通过比较法得出结果的。因此,它不但要求裁 判员全面熟悉规则精神,而且还须对所评项目熟悉了解,通过观看运动员的现 场发挥水平,在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认清档次,使评分趋于合理。

    1.对功力(劲力、协调)的评分

    运动员套路演练的功力水平,主要通过劲力和协调两个方面来体现。

    • 劲力:主要是指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对力的运用与表现。套路演练 时的劲力,要求用力顺达,发力完整,刚柔得当,力点准确。

    • 协调:主要是指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身体各部位及器械的合理配 合。武术讲究手、眼、身法、步协调一致,眼随手走,手到步到,上下相随等 等,这些都是协调配合的具体要求与表现。从整个身体而言,身法是协调与否 的重要方面。


    劲力与协调是相辅相成、不可截然分开的统一体。劲力的完整需要周身的 协调作支持。僵硬、松懈、蛮劲都是身体各部位不协调的结果。劲力是协调的 体现,协调是劲力的基础,二者一方出现毛病,必然会同时影响到另一方。因 此,对此部分的评分,需要考虑到它们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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