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兵法和武学中,有许多大家都把虚实和阴阳结合起来,并为“阳”为“实”,“阴”为 “虚”。其实,虚实还包括以上的“锐”与“钝”、“速”与“缓”、“知”与“不知”,“智”与“愚”;优”与 “劣”,“无”与“有”,“明”与“暗”,“轻”与“重”,“能”与“不能”及“有道”与“无道”,“无形”与“有形”, “无限”与“有限”,“无法”与“有法”等等。这些虚实是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敌我双方 各种力量因素进行认识的结果。根据李小龙的理解,只有对敌我各个方面、角度、层次的虚实有了 充分的了解和掌握,才能预知搏击的胜败与得失。
在技击功夫中,虚实的各种广泛含义,是由存在于双方中的无数差别决定的。再者,实战中的 双方的相互观察、认识和了解,即是对双方所有虚实差别的了解,这种差别认识得越深入,对双方虚 实状态的了解就越深入。虽然双方的虚实、强弱是建立在双方的一切差别之上,但双方的差别只是 它的表象,双方差别中所包含的虚实和强弱则是它们真正的本质。只有透过这些差别的现象真正 把握了事物的本质,才能真正认识其是否是虚实。
我们都知道,虚实是一个包含了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武术技击概念。因此,认识虚实和使 用虚实变换都要受到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不同条件的限制。所以,虚实的认识固然需要通过客观 的比较,但也需要依靠主观能动性去认真分析与甄别。而且虚实的使用必须顾及到自身所处的各 种客观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使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
李小龙始终坚持认为,虚实是可以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搏击中的所有变化,都可归纳为 双方虚实对比的变化。再者,虚实同时又受两种作用的相互影响,并为两种力量所支配,其中一种 是它自身的力量,一种是外界的力量,即主观能动的力量。搏击中的一切智慧都集中表现在后一种 力量身上,这就是高水平的武术家再造虚实的智慧的力量。
在搏击训练中,敌我双方一切活动和运动差别中的虚实及其消长生灭的变化规律,都蕴含在虚 实对立并相互联系的运动规律之中。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强弱”、“勇怯”、“速缓”、“无限与有限”等 各种虚实,始终是了解敌我双方这一矛盾事物对立运动与变化的前提。总之,在敌我这个对立矛盾 和统一体内,一方的虚实状态,是以另一方的虚实状态为存在依据的,而搏击的运筹谋划过程就是 武术家不断利用这一对立统一法则来“虚实彼我”的思维运筹过程,也是道德从对方的无限多的活 的差别与杂乱的事物的表现中去寻找那些属于矛盾对立的本质,再从事物的矛盾本质中去甄别对 立双方的各种虚实、强弱,从这些虚实、强弱中再去寻找击败并战胜对手的有利条件,并因势、因机 而动,达到最终夺取搏击胜利的目的。
在李小龙的技击观念中,虚实的相互转化说明了实非全实,而虚亦非全虚。在这里,“实”之所 以化而为“虚”,证明“实”中必然包含着向虚转化的各种因素和条件;“虚”之所以化而为“实”,也证 明了“虚”中必然包含着向“实”转化的各种因素和条件。那么,必须对虚实关系从更深层次中来加 以认识,这就必然要提出虚中有实和实中有虚这一问题来供我们探讨。
搏击中的虚实转化同时还遵循了普遍矛盾转化的规律性。但是,搏击中敌我双方的虚实转化 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中一方的智慧和主观能力的高低,并且转化深受人的主观努力的影响和作 用,因为搏击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理智活动及其作用的结果。搏击中存在着的敌我双方的各种 虚实状态,都在不断发展与变化之中,把握了这些发展变化,并作用于这些发展变化,完全是人的主 观能力和智慧的发挥。
李小龙还认为,搏击中的各种虚实状态的矛盾转化与发展,为人的智慧和主观能力的发挥提供 了一定的条件和基础当然,这是一个使庸人们手足无措的危险境地,同时也是一个使智者奋其才 思、冲动与创造的巨大舞台。在此,虚实变化依靠人的才能推动,依靠人的智慧去创造。因而,敌我 虚实的发展与变化,站在客观的一面,它是依靠主观能力去准确认识和把握的;站在主观的一面来 看,它的发展与变化是可以用主观努力、人的才智进行创造和发挥的。换言之,搏击中的竞争与对 抗对于那些只遵循教条与守旧的人来说,始终都是一种不利的因素。
在搏击运动中,虚实代表了双方各种力量成分的本质,而利用这种力量的虚实状态进行变诈, 就成为搏击取胜的主要方法。在李小龙的意识中,虚实变诈按实际运用可概括为如下四种形式:首 先,是假虚真实。这是李小龙以假隐真,而实在其中,引诱对手上钩的一种智慧表现形式。在这里, 李小龙以“假”、“虚”示形于敌,而将真实隐藏起来,使对手觉得有机可乘,从而造成其判断上的错 误,如此,战则必为我所败。根据李小龙的解释,这种战术大多数是在我方处于优势,或敌我力量、 实力相当的情况下使用的。但是,处于劣势的一方,也可以使用这种虚中有实的变诈方法来借机破 敌。
其次,假实真虚。这是一种虚张声势的技法,不过这是不易长久的,因时间太长就会被敌识破, 所以要巧妙运用和随时应变,并须以真正的实力作后盾,方可无失。
再者,实为真实。即对以上两种变诈方法反而用之,是谋之反制的一种。也就是说,对手会因 我方故意暴露实力而误以为我方在进行诱敌与欺骗,而实际上我方暴露的是真实情况,所以当对手 以真情为假情时,也必然是受重创而倒地之时。
最后,虚为真虚。这也是对前几种形式的一种变化运用,就是当己方在强敌进攻面前,本来十 分空虚,却又故作空虚,象是假装出的一样,使对手误以为我方又在运用计谋而不前来,从而丧失战
机。不过,虚为真虚最好也要有强大的实力作后盾,而且这通常是一种在迫不得己的情势下的应急 之策,故不可滥用。
搏击中的情况是复杂和多变的,因而在使用虚实变化的手法上也必须是相应多变的。而且实 际情况可能是多种变诈手段并用于各个不同的方面,从而将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融合于一体,使对 方始终无法完全准确把握我方的虚实,这便达到了“形人而我无形”的有利态势。所以说,虚实变化 的灵活运用,是衡量一个武师是否成熟和不败的重要条件。
九、截拳道对常与变的运用
在截拳道或一些在观念上比较先进的传统功夫中,“常”与“变”是“知常”与“知变”的简称。在 这里,所谓“知常”,从哲学的概念角度来讲,它是指人们对客观世界一般和普遍规律性的了解和把 握。“常”就是那些经过思维加工并抽象了的客观事物的普遍存在的和通常法则。从武学的角度来 讲,“知常”是指人们对一些武术知识、武术理论和与武术问题有关的各门知识的领会和掌握的情 况,这里主要是指那些固定和一般的技击原因和格斗知识。而所谓“变”,是指客观世界中那些不断 发展变化着的具体和特殊事物。“知变”,就是指对这种具体和特殊事物的了解和把握。
常与变是技击哲学中的一个对立统一的。常与变是对立的,因为搏击的理论思想和搏击的一 般规律,同千变万化的搏击实况,往往是矛盾的和对立的;而另一方面,常与变又相互依存,相互渗 透,因为如何认识搏击中千变万化的纷繁事物 儒要有对一般的规律性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并能由 此来不断提示和指导自己的行动。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擂台生活经 验,即使你知道了一些有关于对手的变化活动情况和紧急事态,也难于给予适当的处置和应付。
知常以求稳,知变以求取胜,或者说知常以求胜,知变以取胜。这均是古代武学思想中的精辟 论述。取胜机会最多的人,李小龙认为在搏击实践中,是那些善于机变,善于创造性变化的人,而不 是那些过分守“常”和迷信于书本及经验主义者。此种说法体现了更高的搏击认识境界和更为纯熟 的知变与处变的搏击运动技巧。李小龙还常常说,“搏击是一项高深的艺术”,其涵义就是指能把全 部知识活化为一种智慧和能力,并使用它去进行不断的技击创造。搏击运动往往需要的是那些有 创造性的天才,而不是那些因循守旧的庸人。
李小龙认为,“变”从客观世界的整体来看,是一个普通的和一般的规律性,因为万事万物都在 变化发展之中,变化发展本身就是万事万物一般的和普遍的存在。在这里,“变”也就是普遍的规 律,就是“常”,而“常”就是“变”,“常”与“变”是统一的而非对立的。在搏击运动这个充满着变动不 居、非确定性因素的领域里,变动不居及其非确定性即是一种普遍的规律性。
十、截拳道对知己与知彼的运用
在搏击运动中,知己知彼包括对敌我双方宏观的、高度抽象的认识,同时也包括了对敌我双方 微观的、具体生动的认识。所以,知己知彼不仅是人们制定战略的根本认识途径,也是人们制定战 术的根本认识途径。
知己知彼的全面系统与否,精确及时与否,将关系到搏击的成败,因此说,知己知彼是搏击的关 键和搏击认识的核心。所谓“知己”,是指了解和认识自己一方赖以存在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及这些 因素和条件的发展变化情况;所谓“知彼”,是指了解和认识对手的活动行为、谋略和战术,及其赖以 存在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并掌握这些因素和条件的优劣强弱及变化情况。彼是客观的和外在的,是 作用于“己”这一主观方面的活的客观事物。所以,“彼”与“己”截然不同。
在截拳道中,李小龙运用知彼的目的在于发现“彼”的弱点或破绽;运用知己的目的在于充分发 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过,能知道对手的战略计划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它却是至关重要的。 李小龙认为,捉摸对手可能采取的行动方案,对于制定有意义的战略是十分必要的,而单纯依赖对 对方能力的估计,或单纯依赖对对方企图的估计,都是很危险的做法,因此优秀的技击家总是把这 两方面都考虑进去。
知彼亦是敌我双方将要发生战斗的前奏,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地了解对手,不断地掌握敌情变 化,是十分关键的。“彼”和“己”在这时都处于急剧变化之中。要把握这种变化即在于充分的知彼, 也就是说,敌变我变,首先依赖于知敌之变,而且要在时间和空间上处于领先地位。在截拳道中,知 彼依赖的是他那惊人的洞察力。李小龙临阵察敌的许多认识与看法都是合理的,尽管其中许多内 容已好象是超出了武术的范围,但其料敌知彼的普遍原则,及其诸多精辟的见解却是不可抹杀的C 总之,知彼是一个庞大的认识结构,是由多种复杂因素组合而成的。李小龙认为知彼要求的是对多 种成分组合起来的复杂系统的了解,而不是对单一系统的了解。所以说,知彼是获得搏击主动权的 关键因素,不知彼则失去了搏击的方向和目标,必然受制于敌。
从比较认识的角度来看,知彼过程中已经隐含了知己,知己渗透在知彼的所有方面和层次结构 的各系统之中,知己是知彼过程中所有信息的有效反馈。所以,要知己不能不知彼,知彼是知己的 前提。即使是在远古的圣人老子看来,智慧和明察都是圣贤所必备的品格,他认为智慧在于知人, 明察在于知己,知人与知己都是聪明圣哲的体现。因此举凡武学大家言兵,知彼知己已同列并重。
截拳道的深层拳理中,只有深刻知己才能体现为一种伟大的智慧,它能排除潜在的、深远的、更 多的失误和危机,从而使己方立于不败之地。因为只有深入知己,才能发现存在于自身之上的种种 缺陷,以及蕴藏在这种缺陷中的潜在危机。在李小龙的个人意识里,知己还在于明确自己的目的, 并不迷失自己所为之努力的方向。同时,知己亦可在于发现自身的局限并超越自我。对于一个伟 大的技击家来说,不在于他的理智和人格有多么完善,通常也不在于他们的认识和理性有没有盲 区,而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短处,及了解到自己主观认识的局限。李小龙认为,认识了局限,便 超越了自我。只有这样的人,才不会妄为于无用之地。
十一、截拳道侦知对手的途径
尽知与先知是侦知对手的主要方法。所谓“尽知”,是相对于片面之知而言的。尽知在搏击中 着重强调了非片面性、非局限性和非孤立性。因为在实战对抗中,“知而不全”或“知而不周”,往往 会陷于被动状态。而且,尽知虽包括了真知,,而不是假知,但如果不能全面地了解搏击中敌我双方 的真实情况,而是为对手的欺骗和假象所迷惑,则不仅不能尽知,还有可能使自己在打斗中丧失取 胜的机会。当然,这就要求对于对手的一切活动要认真仔细地侦察与分析,剥去其伪装,弄清其真 象,这是夺取胜利的基本环节与重要保障。
所谓“先知”,是相对于后知而言的。要知道,搏击中“知”的先后,有着天壤之别,因为它关系到 作战双方的生死存亡。先一步、先一着、先一秒、先一谋,往往成为胜负的分水岭。可以这样说,武 家之胜是由“先”造成的。人们常说:“兵贵神速”,即是这种争先意识的具体体现。深入地讲,先知 就是先于对手发现新形势下的搏击规律,并先于对手发现战略与战术上的优势和劣势,先于对手发 现一切有利和不利于我或敌方的各种事态的萌芽,先于对手发现搏击中敌我双方均有可能取胜的 那种时间和空间上的机会,并能先于对手采取有效的行动,从而制敌机先。
李小龙说过,“知”是一切技击行动的基础,要夺取搏击的胜利,就不能仅限定在“知”的一般程 度上,它必须要求先知,因为只有先知,才能先行,只有先行,才能先敌而胜。因此,“先”被看作是立 于不败之地的首要条件,也被看成是制胜的基本规律之一。
在截拳道中,先知的内容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先知敌我双方的虚实。这是知的首要任务,它着重于对敌我双方的强弱虚实进行观察和 研究
第二、先知敌谋。在搏击运动中,先知敌谋,也就是先知敌心,即敌谋我之心。如能先侦知对手 的心理,则能测知对手用何种手段对付我方,及谋我的目的。知道了对手为什么要谋算我,就可以 知道采取何种方法和手段去防止对手的谋算。并不待其谋实施,便先发制人,夺得胜利。
第三、先知于微和胜于微。即先知在于善于体察事态的细微变化,并能够从这种细微的变化 中,嗅出一些重要的信息,并采取预先防范的措施,消除祸患于萌芽状态,洞察胜利于微息之中。
第四、先知搏击中的先后。搏击过程是多方面情况相互交织的活动过程,而且攻击的方面很 多,防守的方面也很多。然而,以哪一个为先,哪一个为后,这是必须首先知道的事情。若不知先攻 击对手的何处,后攻击对手的何处,则错误的攻击方向和错误的行动可能会造成自己的被动,进而 导致全盘的被动或失败;若不知道自己先守何处和后守何处,则可能会导致应守者不能固守,不需 守者反集中精力去守。如此,敌方如乘虚而来,则必败无疑。此外,如果能知道何方先攻为利,何方 先守为固,则可攻无不克,守无不固。
李小龙的先知和先胜思想是搏击中的一个普遍规律,是一种“先发制人”的竞争意识。然而在 搏击中,“先发制人”不是取胜的唯一道路,这种阳刚之气虽为大多数武家所摧崇,但适时的防御与 反击同样能给对手以及时、巧妙的一击。在这里,前者是一种阳刚、直观的深邃,后者则是一种阴 柔、隐幽的深邃。历代的武学大师在搏击中都强调对于敌情必须事事尽知,而且还要事事先知才能 制敌取胜。
在传统武学中,与“知”相对的有四个概念,其一是不知,其二是假如,其三是不能事事尽知,其 四是不能事事先知。在这里,李小龙认为,不知和假如,必然是每战必殆;至于不能事事尽知和先知 的搏击,可能将是胜负各半的打斗。
总之,一切失败都是从不能正确侦知对手,不能全面认识对手,不能事先正确认识对手开始的。 所以,尽知不为不重,先知不可不慎,此为搏击对抗中制胜的法典。
十二、荐拳道运动规律
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兵法家孙子认为:“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 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这是战争制胜的最一般的规律,当然李小龙是完整的继'承了这一学 说,所以他强调谁违背了这一规律,就不能赢得胜利。
避实击虚作为搏击制胜的最一般的规律,它适应于任何层次、任何形式和任何性质的打斗活 动。而且避实击虚和知己知彼一样,它既是战略上战胜对手的普遍法则,也是战术上战胜对手的普 遍法则。古代中国武学之所以不象西方兵家那样对战略、战术概念有那么多层次分明的划分,正是 由于它十分重视对搏击运动中最一般法则的概括和抽象。
在李小龙的个人打斗功夫中,避实击虚是一切具体制胜技巧的必然归宿,而一切搏击制胜的具 体技巧和手段,说到底都是对避实击虚一般原则的灵活变化和应用。若背离了避实击虚的一般规 律和原则,将不会获得搏击的胜利。
李小龙还认为,在搏击中欲立于不败需具备有两个条件,其一是从客观上讲要避敌之实,也就 是不要与太强猛的对手进行蛮力对抗;其次是从主观上讲要造己之实,要求自我尽量不犯错误或少 犯关键性的重大错误,这是使自身立于不败的基础和基本条件。
要立足于不败,主要还是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把失败归咎于外界条件和自己的对手,这本身就 是一种愚蠢的认识,这种认识往往表现在根本就没有弄清楚敌我双方的虚实情况,而且把自己的行 为寄托在侥幸和对手失误的幻想上。用李小龙的话来说,进行一种自身毫无把握和控制能力的任 何盲目行动,失败都是在所难免的。
在搏击运动中,战必制胜是相对于对手而言的,它和对己而言的立于不败是相反的,并遵循着 与之相反的某些规律性。首先,对于对手,要想战必制胜,就必须避开其强实的一面,而攻其虚弱的 一面,即以己之长,击其所短。所以,战必制胜的规律就是避实击虚。当然,己方的胜利总是与对手 的种种失误和虚弱方面分不开的,离开了对手虚弱的方面和种种失误,而公开地攻坚硬拼,只能导 致两败俱伤,甚至还会以自己的失败作结局。
李小龙说过,真正意义上的战必制胜是指那种完全属于主动性的搏击行为,也就是要善于利用 对手的一切失误和虚弱之点,同时又要给对手制造出臾误和虚弱之点,从而达到目的。当然这就需 要不能只等对手去犯错误或暴露虚弱之点,还要主动给对手制造失误和虚弱之点。
在截拳道中,以强胜弱是处于绝对优势下的一种主动搏击行为,是可以不通过迂回变化就可以 直接攻击达到胜利的目的。再者,以强胜弱就是以强击弱,以优攻劣;它采用直接进攻的方式去消 灭对手,它直接对准对手的要害与弱点,把胜利牢牢把握在己方手里。
在实战搏击中,弱者战胜强者不乏先例,弱者之所以能够战胜强者,在于弱者首先必须具有极 大的胆略和超人的智慧,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善于利用对手的错误及其虚弱的一 面,还需要给对手制造错误和虚弱的一面,并赢得局部搏击场上的主动的优势地位。在这里,胆略 与智慧及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至关重要的。其次,从以弱胜强的整个过程来看,它通常分为两个 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首先以局部优势取胜的不断积累。第一阶段,弱方总是避开对手强实的一面, 努力寻找其虚弱的一面,为对手制造虚弱的一面,达到一种在某些关键的局部环节上相对的绝对优 势胜态。另外,拳手还要在关键的环节上有意给对手制造失误,破坏其精神与肉体上的稳定与平 衡,从而形成自己的绝对优胜势态,这样不断地积累和各个击破,便能促成量变达于质变,进而会慢 慢接近总体和全局上的最后胜利。第二个阶段,是当局部胜利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会迎来总体形 势的变化,当然这需要在更大范围和搏击全局的战略上的避实击虚。
从以上分析与探讨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无论是高手打败弱者,还是初学者最终战 胜强手,其本质都是以强胜弱、以优胜劣、以实攻虚的必然结果。而那些从表面上看起来是全局上 的以弱胜弱、以小胜大、以劣胜优的搏击,其本质上却是由局部范围和战术上的以强胜弱、以大胜 小、以优胜劣的不断积累和长期谋化造成的。
在搏击运动中,如果说认识敌我双方各种虚实内容具有一种普遍的理论指导意义的话,那么, 分析和掌握避实击虚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则更具有直接现实的指导意义。根据李小龙的见解,避实 击虚的具体手段存在于以下两个大的方面。
第一、关于“虚”的方面的运用:
搏击中根据敌我双方虚的各个方面,有经验的武术师会采取以下三种手段来加以运用与对抗:
伺机击敌之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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