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内容和量的确定。每次课都要围绕目的和任务安排一定的练习内容,并规定 出练习的数量。如果某次课的任务是提高运动员完成全套的能力,而在练习内容中套路练 习安排得很少,相反基本功练习或组合练习安排很多,课的目的和任务和课的练习内容、 练习数量相互矛盾,就应判断为练习内容和量的确定不合理。

教态是否严肃认真。教练员在上训练课时应严肃认真,着装规范。因为教练员的教 态不仅对运动员有为人师表和潜移默化的作用,而且教练员的教态还直接影响运动员训 练的情绪和积极性。如果教练员上课时以身作则,既要求严格,又循循善诱,运动员训练积 极性就高;如果教练员精神涣散,无精打采,或者心不在焉,那么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也难 于调动。教态并非小事,是每个教练员都应该注意的问题,特别作为武术教练员,还要时时 对运动员进行武德教育,教练员的风范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运动负荷安排情况

运动员在训练的过程中,无论是为提高体能而进行的身体训练,还是为掌握正确技术 而进行的技术训练,都是通过运动员的身体运动来实现的。运动负荷安排则直接关系到训 练效果。相同的练习,运动负荷不同,效果也不同。所以评估一次训练课,运动量的安排是 否适当,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运动总负荷安排情况。任何一种技能和体能的练习,其安排是可以千变万化的。但 它总是由练习手段、运动负荷、间歇和练习条件四个基本方面所构成的。其中训练手段是 练习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项目特点,相对来说较为固定。练习条件也是较为固定 的。而运动负荷和间歇的安排则更富于变化。

大家常把运动负荷称为运动量,它由量、密度、强度、练习时间和项目特点五个因素所 组成。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使运动负荷发生变化。武术多是单人进行演练来进行 比赛和训练的非周期性技术。它在基本技术的基础上又相对地发展起来一些较为难的技 术,它对运动员的灵敏、协调和速度性力量要求较高,这就构成了武术技术从运动训练学 上的分类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训练要采取一些相应的训练手段和方法,也就决定了训练 时运动负荷安排的一般规律。教练员在安排训练课的负荷时也应该遵循这些规律。如果在 某次训练课中,训练内容主要是强度小、密度大的练习,或多为强度大、工作时间短的力量 性练习,或安排较多的周期性练习,则不符合武术技术的运动训练学的特点。再则在不同 的训练期运动负荷也应各不相同。训练是为了运动员在比赛中创造好的成绩,一般说来训 练负荷水平要高于比赛负荷,但比赛负荷总是强度大,总量小,因为在一场比赛中一个运动员只比赛一个套路,而训练负荷则是强度和量都大,特别是量更大。因为一次训练课每 个运动员要练若干套,或若干个分段,或若干个组合,所以教练员也要根据训练负荷的这 些原理来安排训练的负荷量。一次训练总负荷量安排得是否恰当,是运动负荷安排是否适 当的一个重妻方面。

基本部分运动负荷安排的情况。一次训练课由开始部分、基本部分和结束部分组 成。其中最主要的是基本部分,这一部分不仅时间长,练习内容多,而且运动负荷也最大, 所以在评估一次课的总负荷中,还应对基本部分的运动负荷进行评估。一般在一次训练课 中,在基本部分进行主要练习,此时就会出现一个负荷高峰,而一次训练课往往有两三个 主要训练内容,这样就会出现多个负荷高峰。如果在基本部分没有出现负荷高峰,或在出 现负荷高峰时持续时间很长,负荷曲线呈一高台形,都是运动负荷安排不当的表现;如果 负荷高峰出现在准备部分或结束部分,那么运动负荷的安排也是不当的。从训练内容上 说,素质训练的负荷水平高于技术训练,而速度耐力练习的负荷水平又高于速度和一般耐 力练习的负荷水平。从项目特点上看,武术套路多在1分20秒~ 1分30秒之间完成,属于 对速度耐力素质要求较高的项目,它又多表现为高强度,有关的练习多出现在课的基本部 分,所以武术训练多为运动强度大,持续时间适中,且重复次数多的练习,这就构成了武术 训练负荷的基本模式,这种运动负荷特点应在基本部分得到充分的体现。

训练间歇的安排。运动负荷和间歇有密切的关系,运动员在运动的时候要消耗一 定的能量物质,运动能力也随着练习强度的不同和练习时间长短的不同而下降。间歇则是 一个恢复阶段,使运动时消耗的能量物质和运动能力得以恢复。在间歇时可以使运动员完 全恢复,也可以使运动员不完全恢复,所以掌握间歇很重要。在一次训练课中,安排同样的 练习,如果间歇时间和间歇方式不同,其训练效果也完全不同。所以在评估负荷量时,对间 歇的安排也是评估的一个重要内容。例如,在一次训练课中,教练员安排运动员进行20个 分段练习,每个分段持续20秒,练习间的间歇为1分钟,整个练习共用1540秒。如果将间 歇时间增加到2分钟,则整个练习共用2680秒,这样不同的安排,运动员的身体负荷是很 不一样的。前者密度为 25,后者密度为0. 140如果将间歇时间增加为3分钟,则练习密 度为0.10。三种间歇的安排引起运动员的身体反应完全不同。所以在训练过程中,不仅要 注意练习内容和量的安排,同时要注意间歇时间的安排,而间歇不仅和时间有关,而且和 间歇的方式也有关。既可以用活动的方式进行积极性间歇,也可用静息的方式进行消极间 歇,其效果也不一样。因为间歇时运动员没有做复杂的、强度大的技术性练习和体能练习, 所以往往被教练员所忽视,这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现象。

运动负荷安排和课的目的任务一致性。一次训练课的运动负荷安排,是为了完成 该课的训练任务,任何运动负荷的结构都有其一定的目的性和功能特点,所以教练员安排 一次训练课的运动负荷,应该和课的目的任务相一致。例如,某次课的主要任务是进行一 些复杂的武术技术训练,那么这种练习就应该在准备活动结束之后,运动员各方面状况最 好,而又未出现疲劳状态的时候进行,且练习密度不宜太大,使运动员在每次练习时能有 充沛的体力,并在间歇时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思考,以保证课的主要任务的完成。如果在此 练习前安排了许多负荷大的身体练习,或该练习密度很大,结果运动员体力消耗过多,不 能保证运动员去更好地完成这些复杂的技术动作,则可视为负荷安排和课的任务未保持一致性。再如,一次训练课的主要任务是发展运动员的某些体能的素质训练:一般来说这 些练习技术都较为简单,且负荷量较大,应将这些练习安排在基本部分的后一半进行,使 其成为第二或第三负荷高峰,这样其他的练习既不影响这个练习的完成,运动负荷又可保 持和课时任务的一致性,且又不影响其他练习的顺利进行。教练员应该掌握不同练习的不 同负荷特点,从而保证主要任务能顺利地完成,并使其他练习也能得到适当的安排。

(三)技术训练方法与手段的使用

运动技术是完成运动动作的方法,也就是充分发挥运动员机体能力、合理有效地完成 各种运动动作的方法。运动技术训练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使运动员充分地运用其体能全面 地、熟练地、准确地掌握各种运动专项的基本技术和难度较大的技术,同时还要使运动员 掌握、学习专项技术的理论知识,提高对专项技术的理解与分析能力,特别对于武术这个 具有浓厚民族文化色彩的传统体育项目,其技术训练也就显得更为复杂,这是评价一名教 练员水平的非常重要的方面,是评估一次训练课不可缺少的部分。

训练方法与手段的选择。在一次训练课中,教练员可以选择各种手段和方法进行 训练,这些训练方法和手段既要符合一般的训练原则,更要符合武术技术的特点。在训练 中教练员可以采取重复训练法、间歇训练法、持续训练法、变换训练法和组合训练法等等, 以及各种训练手段相结合,可以变化出许多训练方案,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紧紧地 围绕着武术特点和课的任务来进行。如教练员的目的在于改进某个跳跃动作的技术,提高 其完成的质量,而在武术套路中各种跳跃动作多是单个或两个相结合进行的,那么教练员 就应着眼于运动员完成一次或两次跳跃的能力,连续十余个,甚至几十个跳跃动作的能力 是武术训练中所不需要的,如果采用持续时间较长,以较恒定的强度连续进行的持续训练 是不适宜的,而应采用要求运动员严格按技术规格要求进行、保证间歇时间、使运动员能 得以充分恢复的重复训练法,并且既要保证一定的重复次数,又要保证动作质量,或适当 地增加一些负荷量,使运动员能在较困难的情况下高质量地完成动作。

技术指导的情况。武术的技术属于“多元固定组合结构”。训练,特别是对高水平运 | 动员的训练,是要使其掌握、完善有关的运动技能,并达到高度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其技术 3i 的内容多,变化和衔接都很复杂,可变因素也多,所以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要随时对运动

员的技术给予指导,使之达到高度的准确和稳定,在训练中对运动负荷的安排、训练方法 和手段的运用,是从整体上进行的安排,而技术指导则多体现为对个别动作技术细节、技 术难点,或几个动作衔接、精神、节奏、体力分配等具体的问题进行指导,可以采取许多方 法来进行这种指导。如果一次训练课中,教练员仅在运动负荷和训练的内容的组合上做了 精心的安排,而忽略了运动员技术中带有共性问题,或只就个别运动员的个别技术上的问 题进行指导,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技术指导中除训练的因素外,还包含有教学的因素,所 以每个教练员除能安排训练内容外,还必须具有教学能力。

武术特点的训练。武术技术除每个动作和整套演练上有其运动训练学的特点外,还有武术自身的特点,这主要体现在动作的技击特点和它的传统文化特点方面。在训练课中,教练员应时时抓住武术的这些特点,以全面地提高运动员技术水平。武术技术中的大部分动作,水平较高的少年业余体校的学生已能完成,而对这些动作的训练一直要持续到 他成为一名优秀运动员。当然,在多年的训练过程中,随着运动员体能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些动作可以做得更加完善、稳定。但仅从掌握技术动作数量来看,高水平运动员和 低水平运动员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提高动作质量成了对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训练的一个 重要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如何使运动员更好地掌握武术的技击特点和表现出传 统文化特点。要做到这一点往往是非常难的,它取决于教练员、运动员在多年训练中所进 行的技术指导和武术修养的熏陶。从武术内涵的角度来看,这是训练中最有特点的部分, 它对运动员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教练员应贯彻到每次训练课之中。可以认为能否很 好地抓住武术的技法特点,并将其贯彻到每次训练课中,是衡量一个武术教练员、特别是 高级教练员水平高低极其重要的方面。

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动作的能力。教练员工作能力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 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动作的能力。任何一个运动员,无论是在体能上,还是在技能上总存 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这些问题正是教练员需要解决的。如果教练员不能发现运动员 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无从提高运动员,只能依靠时间的积累使运动员自然地提高,且在此 过程中还难免会使运动员产生一些错误的技术,致使其技术水平的提高受到限制。当然,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在多年训练中逐渐进行的。而具体到一次训练课,更多地表现为教 练员纠正运动员某些技术细节错误的能力上,因为体能和整修技术风格的问题都需要通 过长期的训练来解决。所以每次课教练员都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去纠正某些技术上的错 误。对于高水平运动员可能还表现在解决某些身法、眼法的运用,动作节奏的变化等许多细节上。如某运动员做后扫时腿弯曲,或未扫满一周,但每年比赛这个错误都存在,这说明 教练员未发现运动员的这个错误,或没有采取有效的方法来改正这个错误。再如某些跳跃 动作之间衔接节奏变化的改进、某些跳跃动作落地后动作稳定性的问题、各种方法的规格 和劲力问题等等,在每次训练课中,教练员都要针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对某些运 动员的错误技术予以纠正。如果一次训练课教练员连一个错误动作都没有发现或着手解决,显然在评估的过程中就成为了一个缺憾。

(四)教练员的主体作用

组织训练的能力在运动员训练的过程中,从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关系来看,教练员是施 控的主体,运动员是受控的客体。教练员控制着整个训练的过程,起着主导的作用。而从训练课来看,教练员的这种施控的主导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对课的组织能力。因为制 定训练计划、安排好负荷量、选择好训练的方法和手段,最终都要通过教练员对课的组织 来实施。即使在一次训练积极性很高的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课中,教练员的组织能力仍是 很重要的。所以,评估一次训练课,对教练员组织的能力的评估是不可缺少的。

控制课正常进行的能力。制定了可行的训练计划后,并不能保证一次训练课就能 顺利进行。教练员要能按照计划,结合训练的实际情况,控制着课正常进行,而不能失去对 运动员的控制。如有时在一次训练中教练员安排了球类活动作为准备活动,可往往出现这 样的情况,即运动员兴致很高,到了一定的时间仍不愿转入下一个练习。如果在这种情况 下教练员能很好地引导运动员停止球类活动,按计划进行下一个练习,那么对于课的进行 就没有失去控制;如果未能及时转入下一个练习,而随意地使球类活动时间加长,这样就打乱了整个训练计划,则是失控的表现。再如课的某个练习时间远远超出或不是本计划中 规定的时间,以及由于组织不当取消某些练习等,也都是教练员对课失控。课能按计划顺利进行,有时即使出现了特殊情况,教练员也能控制着整堂训练课,这就反映了教练员的 控制能力。

调动运动员训练积极性的能力。虽然一次训练课起主导作用的是教练员,但教练 员的一切安排和指导最终都是要通过运动员的活动来完成和通过他们训练的积极性表现 出来的,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高,训练效果就好,反之则不好。这就表现出教练员调动运动 员训练积极性的能力,即使运动员在负荷量很大的情况下,也能保持训练的热情。如果一 次训练课虽然运动员也能按教练员的安排完成,各方面都是正常进行的,但运动员没有表 现出训练的热情,整堂课给人以沉闷的感觉,那么这也不能说是一次成功的训练课。

区别对待的能力。武术的训练和竞赛,主要是由单个运动员的活动进行的。每个运 动员的年龄、性别、技术水平、身体素质乃至身材、个性都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区别对待的 原则在武术训练中的运用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区别对待在一次训练课中主要表现为运 动负荷的安排和技术指导的方式方法的不同等方面。如一个相同的练习,对每一个运动员 的训练量(或称外负荷)是相同的,但对每一个运动员所引起的生理刺激,即生理负荷(或 称内负荷)则是不同的,那么这个练习可能使一个运动员感到很轻松,也就是说没有达到 一定的生理负荷,则应给予更大的量;可能使另一个运动员已精疲力尽,那么在这个练习 中对二者则应区别对待,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再如某运动员技术水平较高,理解能力 较强,对某运动员进行指导时,只需用简单的讲解他即能领会教练员的意图;而对另一个 运动员可能需要进行反复的示范和领做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对二者也应加以区别对 待。不同的武术项目,有不同的风格,对不同的运动员也要区别对待。如果教练员不能很好 地利用这个原则,就会使所有的运动员一起吃“大锅饭”。不同的项目采取相同的训练方 法,不仅效果不佳,而且课也失于平淡。

应变能力。一次训练课总是有各种情况出现的,这需要教练员表现出应变的能力。 如某次课运动员在改进某个动作时表现了很高的积极性,或表现出了明显的进步,尽管这 个练习本不是这次课的主要训练内容,也可根据情况,临时将计划做些小的调整,使这个 动作的改进取得更好的效果。再如某运动员因家长来参观,表现得非常兴奋,要做自己尚 不能及的动作,可能出现伤害事故,此时教练员也应及时加以控制口此外,如训练中出现受 伤事故或场地条件临时出现变化,教练员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课的顺利进行。对 于各种在计划中不可能预料的情况,在每次课中都会或多或少地出现,这都需要教练员能 很好地处理。

(五)训练效果

一次训练课进行得好坏,最终表现在训练效果上。所以训练效果是训练评估的最后的 指标。

课的任务完成的情况。首先要看训练计划规定的内容是否都能完成,并达到了预 期的目的。即使有些小的变化,但课的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总体上都应能完成,无论是技术 的改进,还是身体素质训练,也都取得了一定效果。也就是说课的计划,通过教练员的组 织,表现为运动负荷的安排、训练方法和手段的使用、技术指导,最后完成训练任务。如果 完不成任务,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那么前面的一切都是空的。前者是手段,是过程;后者 是目的,是结果。这是在评估中不能忽视的。

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运动员在训练的过程中应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性,这样不仅可 使整个课保持较好的训练气氛,并且训练效果往往也较好。即使在大负荷的训练中,运动 员的身体可能很疲劳,但情绪应该是高昂的、愉快的。所以说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的好坏, —方面反映了课的安排和教练员的组织能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课的效果。可见运动员的 积极性是评估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内容。

运动员训练后的身体状况。训练课随着结束部分的进行,通过最后的放松练习,运 动员已处在一个恢复的过程之中,应有一种适度的疲劳状态,特别通过课后的休息,在次 日体力应得到了基本的恢复。如果运动员在课结束时没有适度的疲劳,可能是整个负荷量 较小所致;如果运动员到第二天早上有关的生理指标仍不能恢复,仍有一定程度的疲劳, 则可能是负荷量过大所致,这都说明课的效果不太好。特别对于优秀运动队训练的评估, 还可和医务监督相结合,取得有关的数据,以便对课作出全面的评价。

评价的内容很多,并且不同的内容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将其进行筛选和划分,仍有 彼此重叠之处。这一方面说明评估体系的建立只是相对的,同时也说明作为一个评估体 系,各指标之间也必然存在内在的联系,从而才能构成一个体系。

选,分别给予权重,将这些资料进行数学统计,最后确定各级指标和权重。这样建立的评估 体系较为客观,且有一定的权威性。各地往往根据具体情况对指标进行增删,对权重进行 调整,以建立起自己的评估体系。总之,这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

(二)“加权求和”的评估方法

表3-8-1是一个《武术训练课评估表》的举例。其中“一级指标”将一次武术训练课的 内容分成了五大类,各类下的数字是给每类指标的权重疽二级指标”是将每个一级指标又 分出若干二级指标,“权重”是每个二级指标在其上属的一级指标中的权重。一般说来,一QQ浏览器截图20211102133756

次课的评估以95分为满分。在评估时,每个参加评估的人都应有一张这样的表,随着课的 进行,评估人按教练员上课的情况,在每个二级指标后打一个分。如果条件允许,在“运动 负荷安排情况”和“训练后运动员的身体状况”等栏,可以用一些简单的可度量的指标,如 心率、血压、呼吸频率、练习时间、间歇时间等来进行评定,待课进行完后(如果要测定运动 员第二天早上的生理化指标,则可等第二天取得数据之后)再进行最后统计,以每个二级 指标的权重乘以得分,然后将各个二级指标乘以权重的得分相加,即为该一级指标的得 分。填入“小计”中,再将小计中的得分乘以每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即为一级指标的得分。将 一级指标的得分相加,即为最后评估得分。这样既可以从“合计”中看出课的总体评价,又 可以看出课的各个部分(一级指标)的得分,还可以看出对每一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如果多 人参加评估,还可通过求平均值的方法,看出集体评价,这样就完成了一次评估工作。至于 “优”“良”“中"'及格”和“差”的标准,可在评估前所有的评估人因地制宜,得到一个统一的 标准。如需取得数据,则须运用运动训练学和运动生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取得一些数据或 运动曲线来作为评估标准。

(三)评估课的选定

对教练员的一次课的评估,是要反映教练员从事训练工作的能力。那么要全面反映教 练员的上课能力,究竟选择哪一次课进行评估,就有特殊意义。所以选择确定课也有一定 的方法,选出的课也有不同的代表性。

L随机评估。这种选择方法是评估前不通知教练员,由评估人员临时决定,这样确定 的评估课最容易反映教练员日常的训练情况。因为教练员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接受评 估的,较易反映教练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但也有一定的缺点,即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教练员 这次课安排的是调整训练,或完全是身体训练,那么这次课就不是一次典型的武术训练 课,给评估带来一定的困难。

定时评估。即事先通知教练员在指定的时间进行评估。这次课应是该训练期的- 次典型的课,教练员应对此进行必要的准备。这样评估较易反映教练员的最好的工作能 力。这样确定的评估课往往组织安排得较好。如果这样的评估课仍存在有较多的问题,则 说明教练员的工作能力较差。

指令评估。即指令教练员上一次指定内容的训练课,课上集中解决某些指定的问 题。这些问题往往是技术、素质训练中的难点。由教练员充分准备,甚至还可做一些事前的 试验,这种训练课较能反映教练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学训练的能力。

如果这三种评估相结合,则能较全面地反映教练员上训练课的情况了。

武术套路的竞赛与评判

教学目的:

了解竞技套路是套路运动中的一个部分,又有自身的特点。

掌握武术套路评判的方法和要求,以利于训练和比赛。

分析和认识当前套路比赛中的一些技术倾向,以改进训练。

教学安排:

总时数8学时。其中讲授4学时,讨论4学时。

武术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长期以来是以一种社会民俗文化出现的。从“春秋角试”到 “露台争交”,相击形式的运动虽具有一定的竞技性,但与现代竞技运动还有一定距离,而 套路形式的运动,自宋以来出现了“打套子”的表演,繁衍到明清,拳家林立,多以一种民间 技艺广为流传,作为竞技运动则是近代的事。

1928年和1933年由旧中国的中央国术馆组织的第一、第二届国考,确定先参加套路 表演,取得资格再参加散手对抗;1935年和1944年旧中国的第六、第七届全国运动会,都 有武术项目的表演评分比赛。1936年的第十一届奥运会中,中国武术表演团远征柏林,是 尝试武术跨入奥运会的第一声呐喊。

新中国成立后,武术确立为正式体育项目之一。1953年举行的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 演大会,仍以表演的形式进行评分评奖。

套路竞技运动的真正开始是1958年制定了我国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以后,随着比 赛的日益开展而确立。各省市相继建立了武术运动队,60年代初期曾出现了一个高潮。“文 化大革命”时期一度中断,到1972年日渐恢复了表演赛,并修订了规则。全国武术工作会 议之后,武术竞技运动得以发展,各省市建立了 30多个专业运动队。1979年制定的武术规 则,进一步明确了长拳、南拳、太极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以及对练为主要竞赛项目,其 他拳术和其他器械也开始按其特点和性质进行了分类比赛,并对自选套路作了内容规定, 限制了助跑和某些技巧性动作。1985年执行了武术运动员等级标准和制度。全国武术训 练工作会议明确了“严格动作规格、加强攻防技能、突出项目特点”的技术训练方向。各运 动队加紧训练,并开始注意了科学训练方面的探索。1987年第六届全运会上,出现了又一 次技术高潮。此后武术正式将“表演赛”更名为“比赛”,同时国际上的竞技活动日趋展开, 继1985年西安武术国际邀请赛之后,亚洲锦标赛举行了三届,已落地生根,第十一届、十 二届和十三届亚运会列入正式比赛项目,世界武术锦标赛业已成功地举行了四届。可以说 武术套路的竞技运动已经确立,在国内并向国际深入发展。

为使武术套路竞技运动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逐步实现进入奥运会的 战略目标,于1994年底召开的全国武术训练工作会议,明确了套路竞技运动向世界竞技 体育靠拢的总体方向,进一步确立了 “高、难、美、新”的技术发展方向,并对武术套路竞赛 规则进行了较大力度的修改,于1996年初正式出台。这将有利于赛场上的公平竞争,发展 难新技术动作,提高比赛的观赏性,增强可比性和区分度,使武术竞技运动的发展开始书 写新的篇章。

当代体育竞技运动的基本特征有三点:(一)在规则的制约下进行。(二)发挥人的最大 身体、机能潜力。(三)提高运动技艺,争取优异成绩。

就套路运动而言,在武术中仍是一个泛概念,这是由它的多种社会功能和丰富的内容 所决定了的。竞技套路与非竞技套路的逐步分野,是时代发展的结果。

当然,两者仍有紧密的关系,尤其是传统套路中的许多技术、技法,有一个继承发展的 关系。从总体上来说,两者必然有一些不同点,需要我们去认识它、研究它,把握特点和规 律,发展提高套路的竞技运动°

(一)在规则的制约下,力求同等条件下的较量

中国武术由于长期在封建社会及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影响下,在广阔的国土上,形成了 拳种繁杂、流派纷呈的状况,技术要求和运动风格上千差万别,即使是同一拳种又有不同 地域、不同流派的差别,丰富的内容和参差的技术要求给竞技运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表 演可以各显神通,健身可以便利就用,而竞赛则必须在同一个技术范畴中,力求用同一个 技术标准去衡量优劣,这正是竞技套路与传统表演、群众健身防身的套路要求所不同的一 个特征。

其一,比赛项目相对集中。规则选择了有广泛性、代表性、竞技性较强的拳种、器械作 为主要竞赛项目。鉴于武术的历史状况和自身特点,仍然包容了其他拳种和其他器械的比 赛,力求将相近的拳种、器械分类集中。对练项目中仍然有多种形式和内容,则在竞赛过程 进行相对集中归属为几类,这就从项目上形成了竞技的基本条件。

其二,技术动作标准化。技术动作标准,是技巧项群类竞技评判的重要依据之一。武术 竞赛规则从制定以来,动作规格分从4分提高到6分,显示了随着竞技武术的发展,不断 加强动作规格要求的趋向。在长拳、太极拳、南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中对基本技术和主 要技术提出了规范要求,确定了动作扣分标准,那种在表演评奖大会中出现的“公说公有 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在竞技武术中是不允许的。动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一个,离开它就 判为错误,尽管它可能符合某流派、某地域的要求,但是不符合统一的技术标准就要扣分。竞技武术不坚持这一点,就有可能流产。

浏览657次

    <<   上一篇   下一篇   >>     

发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 牡丹园/花园路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
  • 首都体育学院校区(海淀区)

    查询地图 公交/驾车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