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竞赛结束阶段的组织工作

组织大会闭幕式。公布比赛成绩、发奖、致闭幕词、组 织表演或文艺演出。

组织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交流经验或做技术报告。

裁判组、各组织机构进行工作总结。

安排办理离会的交通等有关事宜。

印发成绩册。

整理有关资料存档。

竞赛工作结束,向上级汇报。

附:套路竞赛规程示例

X X X X年X X市中学生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目的任务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市武术运动开展,增强 学生体质。通过比赛,互相学习,交流技艺,促进武术运动水 平的提高。

二、 举办单位

由市教委和市体委联合举办。委托X X区体委承办。

三、 竞赛日期和地点

X X X X年X月X日〜X月X日,在市体育馆举行。

四、 参加办法

(一) 参加单位:我市各中学。

(二) 参加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 男女各6人(报裁判员1人)。

(三) 参加资格:凡本校在籍学生,思想品德好、学习努 力、凭医生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 竞赛项目

(一) 拳术一项。

(二) 短器械(刀、剑任选一项)。

(三)长器械(棍、枪任选一项)。

六、竞赛办法

(一) 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和全能比赛。

(二) 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

(三) 全能分数计算办法:3个单项成绩之和即为全能成绩。

七、 录取名次和奖励

(-)全能名次:男、女各录取前6名。

(二)拳术、刀、剑、棍、枪每项男、女各录取前6名。

八、 报名日期

于x月x日前各单位报名单报市体委竞赛处。

第二节武术套路竞赛的编排与记录

大型武术套路竞赛的编排与记录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 竞赛秩序编排的成功与否,是整个赛会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做好这项工作不但需要认真负责的态度,更需要科学严谨的方 法,而这种方法要建立在有关竞赛理论的基础之上。针对运动 员分组、上场顺序的确定和竞赛日程的制定要根据问题性质的 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解决,突出利益均等、机会均等的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为运动员创造场上公平竞赛、公平竞争的先决条件。

一、编排的原则

编排的实质内容主要是竞赛日程的安排和运动员上场顺序的. 确定,竞赛日程的安排要遵循利益均等、机会均等的竞赛原则, 但不能像确定各项目组运动员上场顺序那样通过抽签确定,而是 依据大会所给各方面条件,通过整体把握、宏观调控的办法把各 个项目组合理的分布到各场次、各场地中去。如果抽签确定,反 而造成混乱。确定各项目组运动员上场顺序则根据随机理论采用 抽签办法确定。综合起来做好竞赛编排工作要确立和遵循如下原则:

(一) 要合理使用场地

基层或规模较小的比赛一般设一块场地,全国及世界性、 国际性的比赛通常设两块场地。场地的使用方法要合理。对赛 会所给各项条件要认真分析、测算,提出最佳方案并加以实施。

(二) 要有利于运动员比赛

同组别项目集中一场比赛完毕。集中在一场把所有相同 项目赛完,对同组别运动员来讲参赛时间一致,也与其他项目 组比赛时间间隔均等。若参赛人数多,应注意安排在第二天同 一时间、同一场地进行,力求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赛。

抽签确定各组别内运动员比赛出场顺序,以体现竞赛的 公平性。

各项目组的第一出场者的次数要均等地分散到每个队, 或遵照特定的原则执行。

每场比赛每位运动员只安排一个项目参赛。若必须有两 项则应考虑有较充裕的间隔时间。

(三) 要有利于裁判员裁判

同一裁判组在每场次中只担任一个场地的裁判工作。要求 裁判员是“全能型”的,在某一场地上担任裁判时自上场后不 论任何项目组比赛都不能更换。

(四) 要有利于观众观赏

武术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一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安排

各场项目时,两个场地比赛项目不要雷同,这样有利于观众观赏O

二、编排的步骤和方法

大型武术比赛,如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团体赛及个人赛)、 全国体育学院武术比赛、全国青少年武术锦标赛等。其特点表 现为比赛设项多,参赛人数多、项次多。因此编排工作要科学 有序地进行。目前国际性、世界性的武术套路比赛在项目设置 上比国内少,但编排原则、方法是一致的,可参考进行。其步 骤和方法如下:

(一) 学习竞赛规程

编排记录组在编排之前首先要学习竞赛规程,了解和掌握 竞赛日期、大会的活动日程、实际竞赛天数、开幕式和闭幕式 的时间、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以及裁判组的设置和 分工情况等。这些因素都与做好编排和记录工作有直接的关系。

(二) 审查和统计工作

审查各单位的报名表,如发现与规程不符或不清楚的情况, 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在审查的基础上,统计各队参加 比赛的人数和每个项目参赛的人数(均男、女分别统计),以便 为编排工作做好准备。并根据参加人数、项次数计算比赛实际 所需时间。如果与大会所给时间出入较大,要调整、确定大会 所给时间。

(三) 竞赛分组

竞赛分组是以各参赛队准确的报名单所报项目为依据,根 据运动员性别和项目的不同,分别组成不同的项目组。如比赛 设男子长拳项目,把所有参加男子长拳的运动员组编在一起, 组成男子长拳组。其他所设项目均按此法办理。

把在一起录取名次的同类项目的所有运动员组编在一个组 里,这样形成若干不同的竞赛组别,为下一步抽签决定上场顺 序做好准备。使相同项目比赛的运动员集中参赛,有利于运动 员场上竞争,有利于裁判员评判,同时也有利于编排记录组记 录成绩、录取名次并及时向大会公布比赛成绩。

一共分多少组要根据比赛所设项目而定,以全国武术锦标 赛、全国体育学院武术比赛为例:设7大项,前6项内含若干 “小项”供运动员选赛,名次录取是依“小项”进行的,所以分 组要与“小项”相对应。其分组方法和各组别名称见表5・1。QQ浏览器截图20211103134142

按照以上方法分组后,逐组地将运动员按单位、姓名的格式抄写。其他拳术、器械项目以及对练项目应写明具体的小项 项目名称。

安排竞赛日程

竞赛日程是由编排记录组赛前事先设计好的竞赛进程,具 有时间性和空间性。通常以表格的形式列出,称为竞赛日程表, 特点是简捷、直观。它是整个赛会组织人员、裁判人员、运动 员以及大会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和行动的依据。竞赛日程设计的 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赛会运行质量和效果,故应遵循上述编排 原则相关条款进行。

1-制定竞赛日程的步骤。

首先看大会设几个场地。设一个场地比较好安排,如 果是两个场地,通过测算、分析、比较以确定两块场地的使用 方法。

把各组别合理地分配到各场次中去。应使同一场中的 两场地比赛所需时间基本相同,并避免项目雷同。

安排时要注意裁判组的执裁分工要与比赛项目安排相吻合。 以免在时间和空间上发生冲突。

2.竞赛日程模式介绍。虽同为武术套路比赛,但因竞赛性 质、比赛项目、参赛性别、年龄组别、裁判设置以及参赛人数、 场地数量、赛程时间等等情况不同。所以编排时要遵循编排原 则,根据赛会所给各项具体条件进行设计,制定出的竞赛日程 应是那一次比赛的最佳方案。另外,节省总赛程时间也是制定 竞赛日程考虑的重要因素。

(1)设一个场地的编排方法。以1998年宜昌市青少年武术 比赛为例,所给条件:一个场地。队别:男、女队。年龄组别: 甲、乙组。比赛项目:男女甲、乙组分别设拳术、短器械、长 器械三项。

测算和设计:男、女甲、乙组共形成12个组别。各组别间 隔编排,使每一名运动员在一场中只赛一个项目,使每组运动 员都有较充裕的相同的间隔时间以恢复体力(每个组别还均有 一场轮空),体现了竞赛的利益均等原则。每场3组,容量适 宜,共需两天四场赛完。设两个裁判组,分别评判甲组和乙组, 一场中做一次轮换,属正常范围。本竞赛日程在实施中运转正 常。见表5・2。(表中标记用以说明各组别的间隔状况)。

(2)设两个场地按男女组别分开使用的编排方法。以1994 年全国锦标赛(套路团体赛)为例,所给条件:两个场地。队 别:男、女队。比赛项目:长拳、南拳、太极拳、刀、剑、枪、 棍、其他拳术、其他器械、对练、集体项目。

测算和设计:首先考虑如何使用场地。经测算拳术与器械 项目数量不等,不宜按拳术器械分用场地。根据项目数量、各

组别人数以及每场可容纳数量,采用男女项目分开各使用一个 场地进行比赛的方法为宜。全国锦标赛由于项目多,每天安排 三场(最后一天两场)以缩短总赛程。比赛项目11个,男女共 22个项目,形成22个组别。分2个裁判组,分别评判男子组和 女子组。两组裁判在两个场地同时工作,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 系列,在时间和空间上均不冲突。共用4天11场21个场次赛 完。并做到同一场地项目不同,所需时间大体相等。最后一场 安排男、女集体项目。见表5・3。

(3)设两个场地按拳术器械分开的编排方法。以1998年宜 昌市青少年武术比赛为例,所给条件:两个场地,但是男女年龄 组别多,项目多,编排较为复杂。参赛分男、女高中、甲、乙、 丙4个年龄组。比赛项目:高中组设拳术、短器械、长器械3项。 甲组设拳术、短器械、长器械3项;乙组设拳术、器械两项。丙 组设拳术、器械2项。男女共计20个组别。

测算与设计:如按男女分开各使用一个场地的方法设计会 出现运动员重场现象,不符合竞赛原则,不可取。经比较唯一 可行的方法是不论哪个组别均采用拳术和器械分开各使用一个 场地的方法。在7场的比赛中除两场次需裁判组轮换外,均一 裁到底。编排方法比较合理。第7场的集体基本功如果安排在 第二场地同时进行则会使部分运动员影响了参加本队的集体基 本功比赛,不可取,故单独放在最后。详细安排见表5・4。

设两个场地按甲乙年龄组分开使用的编排方法。以 1998全国少年武术锦标赛竞赛为例,所给条件:两个场地。参 赛队:男、女队。年龄分组:甲、乙组。比赛项目:甲组设长 拳、南拳、太极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对练8项。乙

组设规定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集体基本功6项。

测算与设计:采用甲组和乙组分开各使用一个场地进行比 赛的方案。这样分成两部分,自成系列。设两组裁判在两场地 同时评判甲、乙组。这样,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互不冲突。男女 甲组16个组别、男女乙组10个组别加集体基本功计11个组别。 男女总计27个组别。集体基本功3天7场赛完。乙组集体基本 功27队在最后一场单独进行。前6场做到同一场项目不同,所 需时间大致相等。见表5・5。

确定各组内运动员的比赛出场顺序

确定各组内运动员上场顺序是以随机理论为依据,采用抽 签的办法来确定的,以此体现运动员机会均等、利益均等的竞 赛原则。

抽签人的确定。抽签方法是由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组成 抽签代表作为抽签人进行抽签。目前在全国性、国际性比赛中 多采用此法,它是由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在赛前24小时规定的 时间内,在组委会监督和编排记录长主持下,抽签确定各组内 运动员实际上场顺序。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首先根据秩序册中各组别出现的时间先后顺序,通过 抽签办法确定哪个抽签代表抽哪个组,编排记录组的人员在抽 签过程中做同步记录。

然后由各位抽签代表将抽得的项目组依次通过抽签将 各组内运动员的出场顺序全部确定下来。此方法的特点是公开、 公平。特别是抽签代表抽哪个组是由抽签决定的,不是编排组 或参赛一方的教练员主观决定的。表5・6是1998年全国武术套 路锦标赛(个人赛)暨亚运会选拔赛抽签时所用的《抽签代表 抽得组别同步记录表》。

抽签的方法。

两次抽签确定比赛顺序的项目在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少 年锦标赛中,除了男女长、南、太、刀、剑、枪、棍以及集体 项目一次抽签即可确定比赛顺序外,其他拳术一、二、三类; 其他器械单、双、软以及对练共7项、男女14个组别须通过两 次抽签才能确定比赛顺序O

“其他拳术”和“其他器械”分别内含三类,各类又内含若 干拳种或器械以供运动员选赛,录取名次是以“类”进行的。 如“其他拳术一类”里又包含形意、八卦、八极三个拳种,即

不同拳种在一起录取名次。基于这个特殊情况,为便于裁判评'

判、运动员场上竞争,相同的小项须集中编排。对练也须把相 似的项目集中编排。

(2)两次抽签确定比赛顺序的方法分组时将如上14个组别 内的小项先集中编排,抽签时不要打乱,保持相同小项仍连接 在一起的效果。两次抽签的目的保证了相同小项的集中,有利 于运动员场上竞争,也有利于裁判员评判°

以“男子其他拳术一类”为例,三个拳种先分别集中排列, 第一次抽签确定拳种出场顺序(各拳种后面的序号)。第二次抽 签分别确定各拳种内运动员比赛顺序(括弧里的序号):

男子其他拳术一类

北京口口八卦掌

河南口口八卦掌

前卫口口八卦掌

山西口口形意拳

安徽口口形意拳

云南口口形意拳

(1)上海口口八极拳}

最后用统一序号串连,为正式比赛顺序:

男子其他拳术一类

上海口口口八极拳

河南口口八卦掌

前卫口口八卦掌

北京口口八卦掌

山西口口形意拳

云南口口形意拳

安徽口口形意拳

关于“第一出场者”的处理办法

因套路比赛是运动员先后上场演练由裁判评判,运动员都 希望往后排。原因有二:一是运动员想多获得一点心理准备和 调整的时间,以利技术发挥;二是多年运动员教练员感觉评分 常常会出现分数趋高现象。(这是由于裁判员“观察与思维”对 大脑的刺激阈值随时间的延长而发生变化,但有丰富经验和水 平较高的裁判员能够自我控制)o因此运动员一般不愿在某一组 中第一个上场,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目前有两种:

(1)在正式抽签之前先进行测算(参赛男女项目不等,须 分别计算)用总竞赛组数除以总队数,如男子共有14个组,除

以总队数7,平均每队第一出场者应为2名,不能整除的仍采用抽签办法随机确定,即有个别队第一出场者达到3名。

(2)可不考虑使各队第一出场的数量达到均等问题,只考 虑某一个运动员(不管是哪个队的)第一出场者的次数不得出 现两次,如出现两次则及时调整。此种方法较之第一种方法简 便,目前全国性的和国际性的武术比赛多用此法。

在抽签过程中,为避免某运动员出现两次第一出场现象而 不能及时发现,编排组同样在事先设计好的记录表中把已经抽 到第一上场的运动员姓名同步记录下来,以免遗忘,在继续抽 签过程中,如该名运动员超出规定,即进行调整。

所有的竞赛组全部依次抽签,把抽得的号位填在每个运动 员相应的括号内。

(六) 检查和校对工作

在检查和校对工作中,如发现不符合编排原则或错项、漏 项等问题,应及时调整和纠正。

(七) 誉清、复印,编入大会秩序册

经过检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按抽得的先后顺序重新誉 清、打印。目前全国比赛采用的方法是先印制秩序册,在秩序 册上抽签确定各组运动员上场顺序,然后再按照确定后的顺序 重新排序、打印实际上场顺序单,供比赛使用。

三、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要细心准确、一丝不苟、有条不紊,整个工作程 序分为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

(-)比赛前工作内容

印制各种表格,如单项竞赛成绩记录表、竞赛评分表等。

准备各种用品、用具。

以总队数7,平均每队第一出场者应为2名,不能整除的仍采1 用抽签办法随机确定,即有个别队第一出场者达到3名。

(2)可不考虑使各队第一出场的数量达到均等问题,只考 虑某一个运动员(不管是哪个队的)第一出场者的次数不得出 现两次,如出现两次则及时调整。此种方法较之第一种方法简 便,目前全国性的和国际性的武术比赛多用此法。

在抽签过程中,为避免某运动员出现两次第一出场现象而 不能及时发现,编排组同样在事先设计好的记录表中把已经抽 到第一上场的运动员姓名同步记录下来,以免遗忘,在继续抽 签过程中,如该名运动员超出规定,即进行调整。

所有的竞赛组全部依次抽签,把抽得的号位填在每个运动 员相应的括号内。

(六) 检查和校对工作

在检查和校对工作中,如发现不符合编排原则或错项、漏 项等问题,应及时调整和纠正。

(七) 誉清、复印,编入大会秩序册

经过检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按抽得的先后顺序重新誉 清、打印。目前全国比赛采用的方法是先印制秩序册,在秩序 册上抽签确定各组运动员上场顺序,然后再按照确定后的顺序 重新排序、打印实际上场顺序单,供比赛使用。

三、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要细心准确、一丝不苟、有条不紊,整个工作程 序分为赛前、赛中、赛后三个阶段。

(-)比赛前工作内容

印制各种表格,如单项竞赛成绩记录表、竞赛评分表等。

准备各种用品、用具。

(二) 比赛期间工作内容

收回和登记成绩,并公布成绩。

统计成绩(团体总分、全能、单项)。

排列各项录取名次。

公布成绩。

(三) 比赛结束工作内容

公布各项录取名次。

印发成绩册。

整个比赛结束后把成绩册送交各队。

整理有关资料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三节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方法

一、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简介

1996年武术竞赛规则较之1991年规则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 重大改革和调整。其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健全了赛会的管理监督机制

设立了竞赛监督委员会,加大了对裁判人员的管理力度。

(二)改革了裁判评分方法

实行了裁判员分块评分,由过去裁判总体评估的方法改变 为把场上裁判分为两部分进行评分。即一组裁判员对动作完成 情况(动作规格、其他错误)进行评判,另一组裁判员对运动 员演练水平(功力水平、演练技巧、套路编排)进行评判。通 过分块评分使裁判员分工明确。加之对各方面评分分值和扣分 标准进行了调整,从而提高了评分的准确度和客观性。使运动

员得分更加客观。

(三) 增加了激励机制

增设了创新难度动作的加分规定,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运 动员技术潜能,促进武术高难美新技术的出现和发展。

(四) 增加了指定动作

以加大技术难度,提高评分的区分度。即对运动员比赛套 路内容增设了指定动作的要求。指定动作由武术管理中心在赛 前若干时间内颁布,编排在运动员各自的自选套路中去。这就 对运动员的技术、体能以及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6年版的新规则经过了几年的实施,对于改善赛风,维 护竞技武术的健康发展,提高评分的区分度、准确性,激励武 术技术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较之以前的各版本竞赛规 则在评分方法和标准上更加严谨和科学。

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 竞赛性质

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可分为个人竞赛、团体竞赛、 个人及团体竞赛。

(二) 竞赛项目

拳术:长拳、太极拳、南拳。

短器械:剑术、刀术。

长器械:枪术、棍术。

其他拳术:一类:形意、八卦、八极。二类:通臂、劈 挂、翻子。三类:地躺、象形拳,四类:查、花、炮、红、华 拳、少林拳等。

其他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对练项目: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

集体项目。

(三) 裁判人员的组成

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 套路检查员1人,评分裁判员6-10人。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 长1人。编排记录员、检录员各2〜3人。

(四) 比赛场地的规定

比赛在地毯上进行。单练和对练项目的场地为:长14米、 宽8米,四周内沿标明5厘米宽的边线,在场地的两长边中间 各做一条长30厘米、宽5厘米的中线标记。场地周围至少有2 米宽的安全区。

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四周内沿应标明5 厘米宽的边线,其周围至少有1米的安全区。比赛场地上空从 地面量起,至少有8米的无障碍空间。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 离在6米以上。

(五) 进场、退场、起式、收式、套路计时、配乐与礼节

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 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式(计时开始)。集体项目在行进 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长申明。

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式(计时结束),再 转向裁判长行注目礼,而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式。 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式 (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

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 度)的起式与收式。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式与收式,方 向、位置不限。

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裁判组用两块表计 时,以接近规定时间的表为准。

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 I

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 行抱拳礼。

(六) 完成套路的时间规定

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不得少于1 分20秒。遗忘:扣1〜0.2分。

 

器械、服装影响动作:扣0」〜2分。

器械变形:扣1〜03分。

器械折断:扣4分。

器械掉地:扣05分。

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扣1分(每出现一次扣 0」分,最多扣03分);附加支撑扣0.3分(平衡动作,非支撑 腿的脚触及地面,属附加支撑);倒地扣05分。太极拳自选套路3M分钟(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 意)。

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到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太极剑、集体项目3〜4分钟(到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 击意)c

其他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对练不得少于50秒钟。

如分年龄比赛时,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 套路,成年组1分20秒,少年组1分10秒,儿童组1分钟。

(七) 运动员年龄组别

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儿童组:不满12周岁。

三、评分的内容和标准

武术套路比赛评分是由裁判员依据规则对运动员临场发挥 的技术水平进行评分。以10分为满分,采用减分制的方法。根 据竞赛规则,长拳、剑、刀、枪、棍的评分标准可概括为以下 内容:

(1)对动作完成的评分:即对动作规格的评分,该项分值 为6.8分。

 

(2) 对演练水平的评分:该项分值为3分。

(3) 对创新难度动作的加分:该项分值为0.2分。

(4) 对其他错误的扣分:该项属技术性失误或违例,不占分 值,出现则扣分。分别由裁判员和裁判长根据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四、评分的方法

(一) 对动作完成的评分

所谓对动作完成的评分是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发挥的技 术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的动作规格要求进行评分,分数的取 得其具体操作是用6.8分,减去该动作规格中出现的错误扣分 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完成分。

动作规格是指动作的质量标准,是裁判员对运动员整套中 每一个技术动作完成质量的评定。

一个完整的技术,通常由“型”和“法”组成。“型”主要 指各种手型、步型、身型,“法”则指各种手法、腿法、步法、 眼法以及器械的各种方法。

运动员演练中,每一个动作都包含着动式和定式,动式看 其运转过程中其方法是否正确,运动方位,路线是否清楚,用 力是否顺达,力点是否准确,眼法是否相随或注视。定式时手 型、步型、身型是否正确,(眼所视方向是否正确)凡不符合规 格要求者,均按错误的程度予以扣分。对动作规格的扣分,要 求边看边记,具体实扣。

(二) 对演练水平的评分

该类分值为3分,负责演练水平评分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 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按照各竞赛项目在功力(劲力、协 调),演练技巧(精神、节奏、风格),编排(内容、结构布局) 等方面的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 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从以上可知演练水平包含劲力、演练技巧、编排三个方面, 而三个方面又分别包含若干因素。功力包括劲力、协调,演练 技巧包含精神、节奏、风格三

个因素,编排包含内容、结构、 布局三个因素。

对功力水平的评分,分值为1分。它是对运动员在比赛 中整套技术表现的功力的评分,包括劲力、协调两个方面因素, 在评分中各占5分。

劲力是指技术动作中力的表现能力。如用力是否顺达,发 力是否完整,力点是否准确,刚柔是否得当。定式时也有劲力 的要求,如长拳中要求内含劲道,动作散软是劲力不佳的表现。

协调是指运动中身体各部位相互间的配合以及身体各部位 与器械方法的配合。如上下要相合,手眼要相随,身与步、身 与手配合要巧妙自如等。通常,运动中身法的体现是评判协调 劲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对劲力、协调的评分,不仅要看在每一个动作中的表现, 更重要的是纵观全局。对该运动员表现的劲力、协调方面的水 平进行整体性评判,要与相同档次运动员进行比较,确定其属 于哪一个技术档次,做相应的评分。

对演练技巧的评分(精神、节奏、风格)。该类的评分 主要是对运动员在比赛中整套技术的精神、节奏、风格的评判。 分值为L5分,各占5分。

精神是指内在的、心志活动的表现。如要求精神饱满,意 识集中,具有攻防意向、富有气式。通常面部神态和目光是表 现精神的一个重要“窗口”。

节奏是指整套动作的时间变化,对动与静,快与慢的处 理技巧。通常,长拳节奏鲜明多变,南拳明快铿锵,太极拳

柔缓均匀,但都应有韵律,平淡无味和杂乱无章的节奏处理 是不当的C

风格是指整套技术演练的风貌和格调。评判中,首先要看 武术基本风格体现如何;其次看是否符合该项目的基本技术风 格;还要看整套风格是否和谐一致;最后看是否具有个性特征。 生搬硬套和拼杂的技术,应在风格中酌情扣分。但对外来技术 的合理吸收和融合是允许的,这与前者是有质的区别。

该类内容的评分也是采用纵观全局、综合判断、整体比较、 按档次进行评分。

对编排的评分(内容、结构、布局)分值为5分。内 容主要指整套技术内容是否充实、丰富和全面。还要看是否属 于武术动作,对不当的非武术动作应酌情扣分。

结构是指整套动作的组接与编排。如结构是否合理、紧凑、 衔接是否顺畅巧妙,起伏转折的贯穿变化如何等。

布局是指整套动作的空间变化。如场地的运用是否合理、 均衡,布局是否充实而富有变化,局限、偏重、呆板的布局应 酌情扣分。

(三)对创新难度动作的评分

所谓难度动作规则中规定:必须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 运动规律,必须是具备较高的专项素质与专项技能才能完成的动 作,必须是由国家体委主办的全国武术比赛中从未出现过的动作。

临场较好完成申报的创新难度动作,则由裁判长按确认 的分值给予加分。分值为2分。

由于失败(包括部分或全部)或与鉴定确认动作不符不 予加分。

3-如在完成创新难度动作过程中,出现了其他错误,则按 规则由裁判员扣分。

(四)对其他错误的扣分

下列错误每出现一次,根据不同程度,予以扣分。(详细内 容见规则有关扣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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