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日本剑道代表团团长介绍,在日本习剑道者已达到七/I 百万人,有段位的已超过80万人。大学、高中大都有剑道小组,体育 教材中也有规定的内容。幼儿和小学生则在街道练习场活动。
日本的剑道有颇悠久的历史,中国剑刀术在魏晋南北朝时代 已流入东邻,对日本剑道的技术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据《三国志• 魏志》记载,魏明帝回赠日本女王卑弥呼的礼品中便有备受珍视的 “五尺刀两口”。在民间,涉海移居日本的中国人,传去了中国的剑 刀法。
经过长期的历史演进,它与中国武术一样,也产生了众多的流 派。镰仓时代便纷繁不一,室町时代有增无减,而到了德川时代便出 现了 500多种流派,不仅技术风格不同,剑的规格也是五花八门。显 然,这种局面不利于剑道的发展。明治中期着手改革,将各流派逐步 统一起来,按照统一的规格、形式进行练习和比赛,于1910年正式统 一为10套动作。
不言而喻,技术动作的规范化和竞技形式内容的统一,是普及和 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
追溯中国武术的发展,较日本剑道更为久远。就套路而言,明清 是一个昌盛时期,拳种济济,流派林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们在 继承中又不断地发展变化,十个弟子十个派,以致派系丛生。根据目 前挖整普查的情况来看,仅拳种已不止三百余种,器械也几乎有近百 种,拳械套路以有名有传者为计,也决不在万套之下o
对于这样一宗文化财富,似应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人们可 以按照不同年龄、性别、体质、情趣、爱好加以选择进行演练;另一方 面又不利于开展武术竞技比赛。目前的武术比赛,除长拳、南拳、太 极拳、刀、剑、枪、棍、对练的比赛之外,还有其他拳术和其他器械的比 赛,这其中又包含多个拳种和器械,拳术分为四类、器械分为三类,每 一类中仍然有几个不同的拳种和器械。由于技术规格风格截然不 同,很难加以比较。如练八极的与练形意或八卦者,怎么去比?练九 节鞭与练三节棍、流星锤者,哪一个更好?固然可以从功夫上比较, 却总不够客观。
应当看到,武术没有竞技,推向世界是困难的,而竞技项目的复
杂化将是加速推广的障碍。为此,武术竞赛项目迫切需要改革,作必 要的统一和扬弃。
武术裁判的学问
(一)
记得1987年夏天,在东京的全日本武术太极拳比赛大会上,第 一次由中日双方共同进行临场裁判工作。赛前,我们在一起进行实 习、试评、分析、讨论,以提高临场评判能力和水平,力求准确和比较 一致。日方裁判安部先生却显出一脸的困惑:我每个动作都看得很 仔细,评得也很认真,怎么会与大家的差别那么大?
临近比赛,他心急如焚。当时大家除了帮助他进行分析,还从裁 判法的角度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若给一个人的脸蛋评分,除可以对 他的眼、鼻、嘴、齿、耳等每一部分进行标准化评判,恐怕更重要的是 看它的“整体”,即整个面庞中五官的和谐协调,这样才比较全面。甚 至有的人把他的五官分离开看并不那么合标准,组合在一起都很协 调,还有动人之处。
这个例子未必十分恰当,却有一点可以引申,即局部和整体的关 系。武术套路由几十个不同动作组成,在竞技比赛中我们首先要评 运动员的技术动作规格,每一招、每一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做到了 “动圆定方";此外,还要兼顾运动员在整套演练中体现的劲力、协调、 精神、节奏、风格、内容、结构、布局等八个方面,我们不妨将其称做 “整体表现”或叫“整体技术”。
上述两方面都很重要,前者在10分中占6分,后者占4分。整体 技术不能脱离个体动作存在,但也不能只看个体技术而不顾整体表现。
有的人认为整体表现就是印象分。但它不是那种一面相亲的粗 浅印象,而着重评判的是在整套中体现的劲力和技巧。如整套中冲 拳击腿、刚柔运使的劲力如何,闪展腾挪、起伏翻转中的手眼身步配 合怎样,无不显现功力的深浅,而精神、节奏、风格则体现出演练技巧 的成熟妙道与否;内容、结构、布局乃至套路的编排水平和技巧。八 个方面通过整体观察,综合比较,加以抽象,来判断其优劣高下。
如果说武术裁判难,主要难在整体的判断上。它需要不断地积 累经验和提高鉴别能力,更需要实践中的体会和理论上的修养,讲究 科学,而不凭主观臆断。它既蕴含在每个技术动作中,更体现在不可 言喻的总体之中。犹同书法,既要看点画的功力,字体的间架结构, 更要看整幅字的章法、气韵、神采等。中国画论中有“气韵生动”、“应 物象形”、“随类赋彩”之说,无不体现了东方的整体思维观。联想武 术的整体技术,可以看出民族文化颇有相通之点。
随便提一句,如今的安部先生不仅已在实践和学习中成了一名 出色的裁判,而且也深悟武术中的哲理。
我想,个体的具象与总体的抽象相结合,正是武术裁判中的一个 重要特色。
(二)
裁判,在竞赛场上相当于一名法官,要公正准确地依据规则评 判,发挥规则的正确导向作用,实现公平竞赛。另一方面他又是一名 工作人员,为竞赛服务,为运动员创造成绩服务,要勤勤恳恳,谦虚 谨慎。
在比赛中时有这样的情况:某某运动员突如其来地被一个并不 重要的技术细节扣了分,而下一次比赛的另一批裁判又认为不足为 错,应当忽略不计;而这一次可以忽略不计的临到下一次又被定为非 扣不可。为此,常听到一些教练员叫苦连天,看到运动员手足无措, 稍不当心,一年的训练付诸东流。
这里所指的,当然不是已见诸文字的条款规定,安民告示。有言 在先,就应不折不扣地遵循,谁违反了都平等一律,无可辩驳。问题
出在一些并没有具体规定的技术细节上,或者原文字中比较宽泛,不 十分明确。裁判在操作中各有各的理解,时有争执不休。按照个人 的理解行事,就必然出现上述的情况。
有人认为规则要细,也有人认为“宜粗不宜细”。都有一定的道 理。其实,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该细的地方要细,如一些反映技术 水平的主要指标、主要动作,要规定得很细,很清楚,钉是钉,锐是钾, 不容半点含糊,使人有章可循,能从中见到高低;当粗处则粗,对有些 技术细节,大同小异,只要不影响表现技术本质、技术功力,就不必规 定得太细太死,由运动员自己去处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风格,只要 不违反原则,几种技术处理都允许。这样,有利于公平竞争,也有益 于技术发展。让运动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运动水平上,而不是谨 小慎微地处处防范被扣分。
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讲整体综合是东方文化 的一个基本特点,这有别于西方重肢解分析的思维方式。就医学来 讲,西医基本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中医则不然,重在对人的整体 调整和辨证施治。其实武术也不例外,小到一个动作要看“手、眼、身 法、步,精神、气、力、功",大到一个套路要看整套表现的功力和气韵。 现今的竞技武术不妨说是中西文化交流下的一种竞技方式,既要看 技术规范、难度等量化指标,又要看整体的功力技巧水平,两者不可 偏废。
既然如此,对有些并不体现功力水平,也不反映技术本质的要 求,犯不上事无巨细,刻板一律。比如,为撤半步后再上步做得太连 贯,未出现明显的停顿,竟被扣Q. 3分,为一个先插步再提撩棍,还是 边插步边撩棍,争得不可开交等等,类似这样的技术细节,没有穷尽, 规则再细也包罗不了。运动员防不胜防,临场时若被斩一刀,怎会心 悦诚服,即使吸取教训,下次改了,谁又能放下心来,下次不再出来一 个新的“名堂”。
说来说去,作为裁判应当抓什么?抓住规则精神、抓住技术本质 不放,从严掌握,一丝不苟;对一些并不反映水平高低、非主要技术中 的枝节,应当宽松,给运动员一片发挥技术的开阔天地。一个裁判 员,要通过辛勤的工作,抓出个技术方向来,而不是以我为中心,稍有 变化就认为是错误。应当承认,每一个人在运动中总有细微差别,节 奏、方法处理上也应允许不同的风格,千篇一律、刻板一块并不是发 展方向。
促进技术发展是本,不应舍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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