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武术曾在战争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据《归顺州志》记载,明嘉 靖七年,桂西南壮族偃兵与入侵湖润的交趾象队交战中,曾以涂上毒药的 手镖、山弩、竹箭列阵迎战,专打大象的头部和眼睛,中矢的晕头转向, 冲乱了交趾军的阵脚,倀兵乘机掩杀,使一贯凭借象队开路取胜的敌军兵 败鼠窜,溃逃而去。在抗倭的战斗中,瓦氏夫人指挥壮族儿女,曾经大败 倭寇。她使一手急如泼风、凶如猛虎的双刀,冲杀敌阵,让倭寇闻风丧胆。 清代,在金田起义的太平天国将士中,有多名像肖朝贵、谭绍光等精通武 艺的壮族英雄。他们借其武功,为太平天国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在太平天 国农民起义的带动下,西北、西南等地的回族人民也先后发动了抗击专制 统治的起义。各地回族人民不畏强暴,揭竿而起的斗争精神,除了社会的 和民族宗教的原因之外,回民族的尚武性格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回族是一 个尚武的民族,回族武林人才辈出、名将如云。在甘肃临夏地区同治、光 绪两次回民起义中,中坚人物和一股参加者中都有不少习武者,站在对立 面的回族人物都各有武术特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近代,布朗族曾多次用大刀、木棍、火药枪等武器还击英、法、日 等侵略者的镇压,体现了布朗族人民不畏强暴的精神。〇德昂族武术也曾为 反抗剥削压迫和外敌人侵做过贡献。如1944年冬天,日寇经过怒江的高黎 贡山时,德昂族青年王四麦曾用崩龙刀砍死三个迷路的日军,成为德昂族 的骄傲。新中国成立前,湘桂一带是强盗土匪出没的地方,经常出现打家 劫舍、杀人越货的事情。瑶族人民为了保家护身,世代习武。从技击实用

O张伟岱.云南民族武术与宗教,参见中国武术与传统文化[C],北京体育学出 版社,丨 990: 186、189

角度出发,研究吸取了地方拳种与其他拳种的精华,逐渐形成了一套步稳 势烈、动作紧凑、灵活多变、以声助威的瑶族拳。


  1. 3根据习俗节日追求武术的娱乐特色


民俗是一定族群中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方式。〇多民族必然是多民俗, 民俗活动总是和民间的节日、庆典相结合。据了解,我国少数民族中有各 种节日、庆典、祭祀、庙会等三百有余。由早期的娱神到现在的祖先,再 到自娱以及人们的狂欢。在各种节日、庆典中都少不了武术的核心地位。 据说,彝族武术是清道光年间才大量传人的,曾有一段兴盛时期,每逢重 大节日或办理喜事、丧事,都要练武以表庆贺或驱邪之意。火把节是彝族 人民的传统节日,每逢吉历,彝族都要进行隆重而盛大的武术表演。正式 表演时,常以“狮子”带路,后面紧跟着演练各种兵器的男子,按彝族说 法,狮子雄健威猛,勇往直前,用它带路能驱邪斩魔,给彝族人民带来幸 福平安。

古代藏王朝宫廷,在礼仪庆典和宴会中,不仅有歌舞表演,也有武术 甲士校阅。据藏文经典《柔乃纳窝》所述:“扎隆”中有“美功巴”和 “隆功巴”。其中“美功巴”指的是练火功。赤身裸体,练丹田之气,功练 成后,“身上发光,冬不冷,水火不入,刀枪不进”;“隆功”是吐纳术,作 蒲团口念神经,裸体跳跃,足踢拳击,大汗淋漓,始为功毕。功夫练成, 身轻如燕,有遁土可行,隐身防护的说法。藏族“望果节”历史悠久,据 记载“鸟王”大雁南飞时,举行庆丰收活动,武士高举“达达”(拴着哈达 的木杆),绕场一周后,则进行角力、斗剑等竞赛,得胜者赐哈达一条,绸 缎三方。还据《西藏志记》载:正月十五,藏族举行宗教仪式后,进行赛 马、摔跤、武术等表演,还戴面具舞蹈,以庆吉祥。“谷场巡行”、“天旱求 雨”或者祭“俄博”时,草原上周围数十里牧账,“闻螺号声”而至,举行 “祭奠”后,即举行赛马、射箭、武术、摔跤等活动,并改革以“羌笛”伴 奏为“击鼓起舞”的表演形式。“吐蕃王”令武士制作“刚里”(毛球)、 “多什科”(石饼)等以练武功。

景颇族人民酷爱和平,热爱生活,于是在长刀的基础上产生了花刀。

〇徐杰舜.汉族风俗史.导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 : 5

它轻快舒展,可以演化成刀舞,景颇族人民把刀术加工后赋予劳动、战斗、 欢庆等生活内容,从而使刀舞成为表达思想情感的艺术手段。该族每年正 月十五举行目瑙纵歌舞盛会,人们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唱歌跳舞,像巨 龙翻腾的舞蹈队形中,景颇族男子一手或双手紧握刀把,把长刀竖立在面 前舞蹈。要么一手握刀把,另一手抬到头,长刀随着身体舞蹈而上下起伏。 当景颇族老人死后,为死者跳“崩董”舞蹈时,景颇族男子抽出长刀直立 起来,不断地用手腕扭动长刀舞蹈。长刀不仅是武器,还是舞具,成了景 颇族特有的传统武术。〇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武术是多姿多彩的,具有独特的风格和特点。武 术的雏形与少数民族的模仿巫术、图腾崇拜、象形仿生有一定的关系,早 期的山崖岩画从一个侧面记述了少数民族习武练武的生活场景,它是研究 中国武术史的珍贵实物证据,值得进一步开掘。少数民族武术的产生与地 域、战争、民俗是有直接关系的,这体现在武术的实用、技击和娱乐三大 方面。关于今后少数民族武术的进一步开掘与保护任务,仍将任重而道远。

O刀术见长的景颇族武术,参见郑勤,田云清著.神奇的武术[M],南宁:广西 人民出版社,1991: 96

传统武术:从“非遗”的高度加以审 视与保护

传统武术是一个既明了,而又说不清楚的概念。尽管一些学者从不同角 度做过有益的探讨和界定,但至今未果。从官方的角度看有了一个较为一致 的认识,那就是在2000年全国传统武术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定义:传统武术是 指竞技武术以外的具有“流传有序,体用兼备,理、法、势齐全”的武术拳 种。〇针对这个定义我们有三点基本认识:一、传统武术是相对于现代武术而 言的,没有现代,也就没有传统。所谓“传统”,首先是传承,若没有传承, 也就无所谓“传统”;统,是纳人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即在系统中起着统 筹作用的因素。因此,可以将传统武术概括为武术前后联系着的一个演进过 程。二、“演进过程”是发展变化的,传统武术概念同样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定 义。不同时期的习武之人对传统武术的表述也是有区别的,如1901年马良编 写的《中华新武术》是对“旧有国术”或“旧有武术”的改造,其认识的逻 辑起点也是不同的。三、传统武术的发展也离不开多种形式的比赛和竞技 (如旧时的打擂),这个提法有自相矛盾之处。关于传统武术的概念可以进一

〇 2000年全国传统武术工作会议纪要[J],武术通讯,2000 ( 5):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 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 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 场所。传统武术完全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的内容。这件事情值得 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

就此问题,本讲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1. 少林功夫“申遗”给予的启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2000年起设立了《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作名录》,2001年中国的昆曲率先入选,在后来的10年间,我国共有29 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成为 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表1)。

〇世界遗产(The world heritage)是一项由联合国支持、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 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世界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 为目的。世界遗产可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复合遗产三大类,并不包含“非物质文化 遗产'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吏场所委员会等非政府组织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力组 织,参与世界遗产的甄选、管理与保护工作。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http:// hao. 360. cn/

年度 项目

2001 昆曲

2003 古琴艺术

2005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

  • 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福建南音、南京云锦、安徽宣纸、贵州侗族大歌、


广东粵剧、《格萨尔〉史诗、浙江龙泉青瓷、青海热贡艺术、藏戏、新* (玛纳斯>、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书法、 篆刻、剪纸、雕版印刷、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

  • 京剧、中医针灸

  • 皮影戏


当时,预计“少林功夫”〇会在2007年第三批中入选。据我们所 知:自2002年在北京召开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国际 研讨会”以后,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就积极筹划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工作。这项工作主要从5个方面展开:一是建立少林寺保护行动计划。调动 国内宗教界、文化界、史学界、武术界有影响的学者和专家系统梳理“少 林功夫”的起源、发展、变革的过程;“少林功夫”与佛教及相关学科的关

O “少林功夫”一词的来历:当2003年少林寺筹划“申遗”之间,在登封少林寺 召开了 “少林功夫国际学术研讨会”,释永信在《少林功夫文集》“序一”中强调:启 动“申遗”后,“我们越来越觉得‘少林武术’ 一词无法包含少林寺1500多年历史枳累 起来的丰富的宗教文化价值。我们通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学者 的意见,……开始重新形成‘少林功夫’这一提法,基本含义也逐渐明确,我们初步认 为:少林功夫是指在嵩山少林寺特定佛教文化环境中历史地形成,以紧那罗王信仰为核 心,以少林寺武憎演练的武术为表现形式,并充分体现禅宗智慧的传统佛教文化体系。 少林功夫所具有总价功能是基本的,是第一位的;少林功夫作为武术,只是技术层面 只是佛教精神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是第二位的。少林功夫在功能层面所表现出来的宗 教性质,是其他武术不具备的。这是少林功夫与其他武术本质区别所在”。尽管如此, 在与会期间本书作者也提出了一些质疑,并得到永信大师的进一步解释:少林寺僧人既 练武又修禅,练武和修禅都需要下功夫,两种“功夫”的结合,汇成了“少林功夫”。 与会学者普遍认为:“武术”(Wushu〉一词刚刚与国际流行的“功夫”(Kung - fu) — 词所分离,再重启“少林功夫”一词有混淆概念之嫌疑。个别学者提出了在“申遗” 时使用“少林武功”更准确,虽然“少林武功” 一词未被使用,但这一词是经得起推 敲的。参见释永信主编.少林功夫文集•序一 [C],香港:少林书局,2003; “少林功 夫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纪要,2003;释永信,阿得主编.少林功夫[M],香港:少 林书局,2006: 2

系,并创办少林书局,先后出版了《少林功夫》《少林文化研究论文集》 《少林功夫文集》(一、二)《中国少林寺•碑刻卷》《中国少林寺•建筑 卷》和《中国少林寺•塔林卷》等书籍,现在正在构建《少林学》。二是充 分利用释永信在国内外宗教界的影响,不断的宣传少林功夫,在国外的多 处场合演练“易筋经”等,影响深远;三是开通少林寺网站,建立与国际 主流社会对接的少林功夫宣传体系,与德国合作成立“德国少林文化中 心”,与美国好莱坞影视公司签订合作意向等,不断扩大少林功夫在国际上 的品牌效应;四是推出“中国少林寺建寺1500年”世界巡回展,同时武僧 表演团展示少林的72绝技,每到一处都会产生强烈的“少林功夫热”,并 受到世界人民的高度赞誉;五是恢复和完善少林寺门头制度,不断开发少 林文化市场,如少林技术产业、少林用品产业、少林功夫人才产业、少林 相关产业等。〇将少林文化市场做大做强,并成为国内外经济新的增长点, 为少林寺的可持续发展注人活力。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得到了我国“申 遗”部门的充分肯定,并以全票得到通过。我国政府在考虑政治影响、民 族政策和“申遗”策略等综合因素后,暂缓“少林功夫”的“申遗” 工作。

通过“少林功夫”的“申遗”给我们以下启示:①少林武术是我国传 统武术的重要流派,少林武术能率先想到,并能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申 遗”工作,相比之下其他传统武术明显滞后。②少林武术是在军事实践与 汲取民间武术精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集体智慧结晶的产物,从这个意 义上讲,不是“天下武功出少林”,而是“少林武功出天下”。少林能做到 的,其他传统武术也一定能够做到。③少林所启动的“申遗”过程和经验, 需要传统武术加以借鉴,当然,传统武术的内容十分庞杂,梳理起来较为 困难,说明这项工作更具有挑战性意义。④传统武术“申遗”不是唯一的 目的,目的在于用“申遗”的要求和标准来抢救和保护濒危失传、或正在 失传的传统武术。⑤传统武术是东方文化的代表,进一步回归传统文化是 一种必然。2006年、2008年两年通过了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首当其冲的就是少林功夫,随后的依次是武当武术、回族重刀

O释永信,阿得主编•少林功夫[M],河南:少林书局,2006: 184



武术、沧州武术、太极拳(杨氏太极拳、陈氏太极拳)、邢台梅花拳;o峨 眉武术、红拳、八卦掌、形意拳、鹰爪翻子拳、八极拳(月山八极拳)、心 意拳、心意六合拳、五祖拳、査拳、螳螂拳、苌家拳、岳家拳、蔡李佛 拳,©共20项。2007年,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其中武术有五项,并有9人上榜(表2)。
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这9位传承人是五个项目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武术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优秀代表。但也发现传承人的“高龄化”问题,最高达81岁,最低 41岁,平均58. 6岁。要防止“人亡艺绝”事件的发生,从政府方面,应根 据国际“公约”的精神,针对我国国情,制定一套符合武术现状的传承人 评价认定体系,提出实施抢救与保护的指导性意见,并有效的加以监督执 行。从传承人方面,在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保障下,要担负着将自己所 持有的武术技能传承给后人,贡献给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享有发展自己所 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

总之,这一切是非常可喜的,但对于世界级“申遗”还需要作大量艰 苦而细致的工作。

〇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337 9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358

  1. 传统武术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缘于“孤芳自赏”带来的尴尬局面

武术自产生起,就是一个相对发展的动态结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必 然构成前后左右的联系,这个相互联系的封闭和半封闭系统就是传统武术 生存的空间。正因为如此,传统武术始终没有跳出“唯我独尊、固步自封、 伦理错位、功能支解、流派冲突、人文失落、门户之见”的怪圈。这也是 传统武术远离科学化和现代化的根本所在。

从武术的技术传播形式看,不外乎以下几种:家庭传播是武术发展的 主要渠道;区域传播是武术发展的显著特征;结社传播是武术传播的特殊 形式;寺院传播是武术传播的重要场所;武举、武学制度的产生,促进了 武术的传播和发展等。〇上面几种传播渠道又是以口传身授、耳提面命的传 承为主要方式进行的,给后人留下的带有文字的东西极少。可见,这种封 闭和半封闭系统是构成传统武术“孤芳自赏”的历史根基。从师傅的授徒 过程看,择徒是非常重要的人门关,各门派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传统 的授徒是以1对1为主要形式,严格遵守师徒制,更增加了其保密性。在传 承的过程中对他门、他派和他人,乃至本门、本派弟子都要留几手看家本 领,以防叛逆之徒。在这种“秘而不传” “不立文字” “法不传六耳”的保 守心理暗示下,使得传统武术的一些套路、功法和绝招面临着濒危失传, 或正在失传。从各流派的门规戒律看,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保守性。如少 林第一宗法的第九条规定:“凡俗家子弟,不可轻以技术相授,以免贻害于 世,违佛氏之本旨。如深知其人,性情纯良而又无强桿暴狠之行习者,始 可一传衣钵”。简单地说就是不能轻易传授本门派的技艺,不能轻易让他人 掌握本门派的招法。武当派有五不传:即骨柔质钝者不传;心险者不传; 好斗者不传;狂酒者不传;轻露者不传。《昆吾剑箴言》更具体规定了十种 人不传,本派自问“何也?”自答“没有合适的传人,宁可失传,也不轻 传”。后面还强调“可传之人不传,失人,不可传人而传,失剑。如认人不

〇蔡宝忠,万俞.对传统武术三个关联性问题的思考[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2000 (3): 45
真,宁失人不失剑”。可见其排他性和保守性是根深蒂固的。正是由于排他 性和保守性的存在,才使得“门户之见”“孤芳自赏”越发严重,以至影响 到传统武术的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作为本质是一种搏杀的传统武术已失去实践的舞台;造成 传统武术某些重要特征的封闭和半封闭社会基础正被摧毁;现代中国人的 生活节奏和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健身和娱乐的方式、方法更加丰 富多彩,传统武术并不是唯一。

  1. 2面对“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实


长期以来,我们津津乐道于中国习武群体基础雄厚,人口众多。而市 场经济下的传统武术因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习练传统武术的人群正在逐 渐减少,这是不争的事实。据“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报告”显示: 2_年我国城乡居民群众体育活动从事武术锻炼项目的占44%,名列第二 位,而到了 2004年武术项目在国内的健身位置降到了第六位,武术的落差 明显加大。习武人群的减少,就意味着传统武术濒危失传,或正在失传。 究其原因有四点:①“奥运战略”限制了传统武术的发展;②传统武术本 身不愿意接受他人的改造与创新;③市场经济给习武之人带来了不稳定因 素;④独生子漠视传统武术和传统文化。群众习武如此,学校武术也不容 乐观。我国现实的学校武术内容几乎没有传统武术的“影子”,即使有也是 名存实亡。这里仅以《东北地区学校武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课题小 组所调查的27所中小学数据显示:仅有25. 83%的学校开设武术课,造成 的原因依次排列为:缺少武术专长教师,缺乏简明有趣的教材,其他体育 教师不愿、或不能承担这项教学任务,学校无要求,受场地器材限制,学 生喜欢武术但不喜欢呆板的武术课。〇如此看来,现实的学校很难承载起_ 承传统武术的重任。

相比之下,外国人对中国的传统武术却情有独钟。近30年来,来我国 学习传统武术的外国人络绎不绝,大部人都集中在少林、太极、武当、峨 嵋、梁山等武术的发祥地,目的在于学习正宗的传统武术。一份调查资料

O蔡宝忠,仓江,姜娟等.东北地区学校武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国家体育 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课题,课题编号:Wushu2005,参见我国中小学武术教育改革与 发展的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84

 

显示:在英国学员中文化程度高低与学习武术的内容有着相关的联系,即 在研究生学历中对学习传统武术有兴趣的高达65. 2%。说明文化程度越高 越重视对传统武术深刻内涵的探究。〇 —份来自澳洲的比赛资料显示:在 2002年澳洲全国武术太极拳比赛中,参加太极拳类拳械比赛项目的达92 项,共115人,分别占总项次的43%和总人数的48%;而参加传统武术类 拳械比赛项目的为42项,共43人,分别为19.6%和18%。倘若将太极拳 类中传统套路分离出来,传统武术类拳械比赛项目可达38% ~ 45% ,®可 见.,澳洲是有较好的传统武术基础,其发展潜力很大。通过对参赛者的访 谈得知:他们热爱中国传统武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渗透其中的哲学理 念所吸引。他们渴望通过外部形体的学习、锻炼,逐渐领悟中国传统哲学 思想,进而指导自己更好地去练习中国传统武术。

在日本,有众多的习武者,其中太极拳爱好者高达100万人,经常参加 比赛的人数约4. 5万人。现今日本的太极拳比赛已达到相当的规模,而且较 为规范。太极拳在日本发展已形成多元化的格局。如传统型、健身型和段 位资格竞赛型。其中传统型是一种以追求中国武术原汁原味为宗旨的。这 一群体对中国武术中的内家拳、传统拳种有浓厚的兴趣,他们在演练过程 中十分注重动作的实际用法。其团体规模大小不一,大的团体不仅有本部, 全国各地还有分部。如“全日本柔拳联盟”和“全日本中国拳法联盟”等 是建立比较早,是日本规模比较大而且有一定影响的民间团体。在太极拳 的推广和普及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日本从1989年将中国武术纳入 部分大学讲坛,到目前为止已有11所大学采用不同形式(必修课、选修课 和俱乐部制)传授中国武术,参与的学生有增无减,受到日本青年一代的 普遍欢迎。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资料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三个基本落差:即

O季建成.英国部分习武者对中国武术的认识[C],上海体育学院学报(全国武 术论文报告会论文集),1999: 62

@邵照明.从2002年澳洲全国武术太极拳比赛看武术在澳洲的发展,参见武术研 究(第一集)[C]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分会编,人民体 育出版社,2005: 198

©张成忠.太极拳在日本的传播和推广,参见武术研究(第一集)[C]国家体育 总局武术研究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分会编,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213

在中国人中学习传统武术的正在减少,而国外人不断增加;中国人学习传 统武术更注重形神兼备,而外国人更重视深刻的文化内涵;中国的学校武 术绝大多数是名存实亡,而国外的部分学校正在增设武术内容。这种典型 的“墙里开花墙外香”与“庭外开花庭内枯”现象,在我国其他领域类似 的教训是不少的,值得我们汲取3

  1. 3挖整成果一直处于“沉睡”的状态


在1983 - 1986年间,中国武术协会做了一件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 意义的“传统武术挖掘与整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初步查明了流传各 地的“源流有序、拳理清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拳种129个;共收 集武术文献资料482本,录制70岁以上老拳师拳艺394. 5小时;古兵器392 件,实物29件。应该说挖掘的成果是显著的,但后续的整理工作并没有跟 上,以至大部分成果“沉睡”了近30年。我们分析有三个原因是不可缺少 的:①行政部门在执行有关“挖整”文件和政策的连续性受到质疑。“挖 整”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并不是阶段性。它的目的是针对濒危失传, 或正在失传的传统武术进行抢救和保护。30年间,国家主管武术的机构和 领导换了几届,对“挖整”的认识和落实也是不同的。总之,挖掘后的整 理工作几乎没有进行,属于虎头蛇尾。②挖掘工作与整理工作严重脱节。 这次挖掘工作国家动员了全国8000余名武术界人员,投资100多万元,将 所获得的成果束之高阁,或放任自流。挖掘后的整理工作几乎没有进行, 我们所看到只是651万字的《拳械录》和《武术史志》。〇由于整理工作没 能有计划地进行,一些文献资料已发潮变霉,一些录像带已遭到破坏,使 得新的一轮失传不可避免。这种失传是人为的,是对历史的犯罪。③文献 资料没有及时地加以开发和利用。我们在研究武术史时常感到资料的匮乏, 而用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换来的有价值的资料没能科学的加以利用,也 就难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30年前的“挖整”工作,给我们留下是经验?还是教训?应该肯定的 是,当初“挖整”的目的是明确的,那就是抢救濒危失传的传统武术,保

O程大力.传统武术:我们最大宗最珍贵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J],体育文化 导刊,2003 ( 4): 17

护文化遗产。由于受旧有体制的限制,受参与者对传统武术认识的浅薄, 使得传统武术的价值定位出现了偏差,以至出现了今天的结果。30年后的 今天我们是否可以做到“亡羊补牢”呢?

  1. 发展传统武术的基本方略

  2. 1传统武术的文化定位


传统武术是体育还是文化,在武术界一直有争议。我们认为:两者并 不矛盾,从武术的传承看,传统武术是典型的“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 产”,是几千年文化积淀的结果,传统武术中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外国 人学习传统武术,除了重视实战搏击外,更重要的是追求武术的传统文化 内涵。倘若传统武术失去了其文化内涵,与其他国家的武技就不会有本质 的区别,其被青睐程度也将会大大降低。武术定义的落脚点放在了 “民族 传统体育”上,这是基于武术的“看、练、用”功能和有别于一般体育项 目而确定的。体育也罢,文化也罢,今天重温这个话题,是想唤起人们对 传统武术和传统文化的重新认识,以确立传统武术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准确地位。《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规定:“保护第 一”是基本原则,列入名录就“意味着价值突出,更意味着保护责任的重 大”。面对传统武术的濒危失传,或正在失传,抢救与保护工作就显得更加 重要了。应动员武术界各种积极因素,全面、系统地梳理传统武术的来龙 去脉,借鉴昆曲、穆卡琴和少林功夫“申遗”的成功经验,将传统武术这 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贡献给全人类。目前,国务院已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为传统武术的“申遗”工作奠定了基础。

3.2传统武术的法律保障

在有计划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必须做好知识产权 的保护。正确认传统武术的性质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我们分析: 传统武术具有体育性、技击性、传统性和文化性的特点。从体育性看,传 统武术的套路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武术技术、战术、训练方法和恢复 手段,能受到未公开信息的保护。从技击性看,不能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从传统性看传统武术能够受到传统知识和证明商标的保护。从文化性看,

传统武术与多种学科有着密切联系,而且将文化内涵渗透在练功的全过程, 完全可以受到未公开信息的保护。准确地说,现行的法律还难以保护好传 统武术,因此提出建议:国务院制定《中国武术保护条例》。在条例中应当 规定以下制度:第一,对中国武术予以保护和扶植义务;第二,对中国武 术各种类的确认归属制度;第三,对中国武术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合理 使用制度、商业利用制度和对非习练传统武术群体的使用限制制度;第四, 对中国武术挖掘、传播有突出贡献者的奖励制度;第五,相关群体的个人 义务,尤其是保密义务;第六,违反义务的罚则。0 2011年6月,国务院颁 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使非物质保护有法可 依、违法追责,拥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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