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谈射箭。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拥有弓箭的国家之一,至少距今28000多年以前, 中国人的先民就已经掌握了弓箭,完成了远古人类最伟大的一次飞跃。①进入有文 字记载的历史后,射箭更是中国人 社会生活中一项受到普遍重视的活 动,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兵器范围。 古代中国的弓箭具有多方面的功 能,除了军事和狩猎效用外,同时 很早就被古人赋予了学校教育课目 和社会教化的功能。射箭是最早具 备了体育属性的活动,从西周的各 种性质与层次的射礼、投壶,到汉 魏以后的博射、赌射,以及宋辽金 元明时代的射柳等竞赛活动,以及 远射、平射、筒射、准射等不同的 竞赛内容,其实都具有明显的体育 运动性质。三国时,魏文帝曹丕擅 长射箭,自称“少好弓马,于今不 衰,逐禽辄十里,驰射常百步,日 多体健,心每不厌。”②请注意,这 里的“日多体健,心每不厌”八个 字,从身、心两个方面讲出了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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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一章第三节《旧石器时代晚期文 化朔县峙峪遗址》:“1963年发掘……发现一件燧石箭头,用很薄的长石片制成,尖端同正,肩部两 侧变窄似呈铤状。结合过去萨拉乌苏河、水洞沟遗址也曾发现石镀的实物材料,说明弓箭的最初使用, 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又据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八《弓与弩》一文载,峙峪遗址的放射性 碳素测定,其年代为距今28945年,见该书第190页。

  • 陈寿《三国志魏书》卷2《文帝纪第二》,中华书局点校本1963年版,第89页。

  • 图片2图2 左起:李淑兰、马明达、徐开才 摄于2015年天水中国传统射箭培训班

    的体育价值,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中国古人早就有了十分清晰的体育意识,而这种意 识主要得之于射箭,又通过射箭活动使之不断深化,不断扩展到其他运动中去。因 此,我以为射箭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领军项目,几千年来,它一直走在前面,并 不断延展自己的文化领域,逐步成为一门独立的“射学”。

    在中国射箭史上,很早就有了胡射、汉射之别;弩出现以后,又增加了南北方 在弩射器具与技术上的差异,这反映了多民族的和区域文化的差别。但历史上胡、 汉射艺非但不是疆界分明,各行其是,而是一直都在频繁地相互影响,取长补短, 最终融为一体c可以说从战国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①,到唐以后历朝兵射与武 举考试的马步射规格的演变,交流活动从来都没有停止过,由此才最终形成以清朝 武举考试的马、步射为最终模式的“中国式射箭”。所以,中国式射箭不但自古以 来就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主要项目,而且也最具有多民族共生文化的特征,它的 文化内涵和竞赛理念,特别是“射不主皮”和“射以观德”的传统气具有典型的 东方体育的人文精神。

    • 参见杨宽《战国史》第八章之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 335 页。

    • “射不主皮”是孔子关于演练射礼的一个重要原则,意谓射礼不以射中目标(皮)为唯一目 的,说见《论语•八僧》o “射以观德”是早期儒家的一个重要的教育思想,是说通过练习和比赛射箭 来考察人的品德修养,说见《礼记•射义》等先秦文献。


    可惜的是,中国自1959年接受国 际射箭规则后,中国式射箭的竞赛活 动便停止了。经过了几十年,古老的 “射学”基本上成了绝学,“射礼” 已经消失,就连弓箭和各种附属器具 的制作也后继无人。现在要全面恢复 这一古老的系列化了的体育项目,找 回它的传统的礼仪程式,已不是一件 容易的事了。①庆幸的是,近十余年 来,中国当代射箭界泰斗徐开才先生 伉俪,亲力亲为推动中国传统射箭复 兴,在一大批传统射箭爱好者的共同 努力下,传统射箭取得了显著的发 展,成为当下中国民族体育项目复兴中声势最旺状态、最好的项目。图片3

    图3唐代相扑图•敦煌莫高窟藏经洞文书插图

    再谈谈中国式摔跤。

    摔跤与徒手搏斗,是全世界所有人类共同的最原始的体育冲动,是人类最早 用来显示和张扬生命力的重要方式。所以,全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古老的摔跤 运动,形式各式各样。中国的摔跤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历程,从先秦的角力、 秦汉的角蔽,到魏晋和唐宋的相扑,曾经相对定型下来,今天日本的相扑大致还保 存着那时的形式。然而,经过了宋、辽、夏、金、元的又一次民族大融合后,便出 现了明显具有新的特色的“争交”。最后,经过大清王朝的重视和提倡,终于形成 以清朝皇家专业摔跤队——善扑营——的技术体系为规范的中国式摔跤。②由于古 代关于摔跤的记载,一是太过粗略和模糊,二是载籍的撰写者总是喜欢在名称上玩 弄古雅,经常是多种名称混杂使用,这使得后人常有雾里看花之感。实际上只要深 入细致地求索于文献记载,再借助于保存下来的图像资料和不断发现的考古资料的 帮助,对中国摔跤的发展脉络基本上可看得一清二楚。我以为传存至今的中国式摔 跤,是世界上各种摔跤中最源远流长而且发展得最成熟的一种,它是中国许多民族 长时间融会贯通的产物,所以十分典型地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特色,体现了东方体育 文化的风格。

    中国古代的相扑曾东传日本,至今还保存在日本,成为日本的“国技”。清朝 的摔跤同样对周邻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已成为奥运项目的日本柔道,实际上是中

    • 马明达、马廉祯:《追寻失落了的射学》,《体育文化导刊》2004年第6期。

    • 周士彬等:《摔角技法与摔角史料》,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


    '国式摔跤的变种,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第三,谈谈龙舟。

    龙舟古称竞渡,还有其他一些名称,它起源于何时,迄今说法不一,我们不 在这里进行讨论。龙舟是中国古代流传时间最久、传播面积最广的一项水上运动项 目。今天,龙舟已经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包括德国,参加者不但有华侨华人,还 有其他国家的人。如果以竞赛活动的影响面和被认同的程度而言,恐怕龙舟是中国 民族体育项目中最幸运最成功的一项。龙舟比赛所充分表达的团队精神,以及洋溢 出来的亲和力与喜庆感,是中国人的人文精神在体育上的最佳反映。正因为如此, 它不需要依靠任何神秘主义的渲染和外力的推动,就自然而然地走向世界,成为中 国民族体育的一个象征。我以为,如果中国不是以所谓的“竞技武术”,而是以龙 舟作为争取进奥的项目,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而且也更具有东方风格。可惜主事 者见不及此。

    最后说说武术。作为中国民族体育中普及面最广的武术,我将它摆到最后来 谈,这是因为武术的现状确有让人失望之处,可谓一言难尽。

    武术在中国拥有大量爱好者,一直以来得到政府的投入与关注也最多,一直是 全运会项目和几届亚运会项目。今天,中国人和海外华侨华人都眼巴巴地企盼着武 术能顺利登上奥运殿堂,一扫奥运会没有中国项目而引来的无尽愧憾。然而在并不 明确的报道中,不难看出,武术并没有被奥委会正式接纳,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 上将再度作为“表演项目”出现。这是历史的原地踏步,因为早在1936年的第十一 届柏林奥运会上,中国人已经表演过一回。

    正如我在一系列文章中所阐述过的那样,武术的确是中国民族体育的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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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1936年柏林奥运会中国代表队国术表演

    千百年来我国各兄弟民族共同创造的体育珍品。①只要对近代中国武术的发展历程 稍加留意,便不难发现,中国的武术管理机构所推行的“竞技武术”,实际上是极 少数人在否定武术的传统竞技形式的“左”的思想支配下,在50年代编造出来的, 当时借用古代的名字命名为“长拳”,其实与古代的长拳并无关系,是一两种流行 拳术(主要是华拳)的规定化。而所谓“竞技”,实质上是以对套路表演的评比取 代传统的对抗性比赛。形式是在摹仿体操,而实际操作的科学性和严格性又都远远 比不上体操,其间弊端丛生,人为因素很多,早被人们所诟议。中国武术自古就讲 究有练有打,练打结合,并形成了 “先自舞,后比试”的竞技原则,而比试的项目 有徒手和器械的。一般来说,先是演练套路,然后其中的一部分优秀者上升到进行 对抗性比试。套路表演也分好坏,但那是评比,不是比赛,比赛就必有胜败输赢。 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以套路演练来作为比赛的事,因为这太虚了,不可能有真正的 名次。“竞技武术”长时间一花独秀,又有各种各样换汤不换药的折腾,中国武术 被无端分裂成了 “竞技武术”和“传统武术”两大块,后来又开展了 “散打”—— 注意,不是散手,算是竞技武术的延伸,然而又与表演性的“竞技武术”完全不搭 界,各行其是,各搞一套,这又造成了中国武术的第二次分裂。如今,武术的局面 相当混乱,市场萎缩,神秘主义泛滥,我想,一时半会理不出头绪。我们只能寄希 望于时间,寄希望于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

    不管怎样,射箭、摔跤、龙舟、武术四个项目,是中国民族体育的四大支柱, 是历史悠久又最具生命力的项目。四大项目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中多数早就发展 成了系列化的项目,表演与竞赛相结合,形式丰富,理论和技术也都很成熟,有的 还拥有丰富的文献典籍,成为我们从事研究的重要依据。有些项目在国内,在世界 上,都拥有很多爱好者,知名度很高,也日益受到国际体育学和其他学科的学者们 的关注。但有些项目遭到漠视,或是被边缘化了,有些则在推行中出了偏差,造成 不良的后果。但从长远来看,这些项目根基很深,我相信它们终究会再度走向辉 煌,为丰富世界各国人民的体育生活作出贡献。

    三、应当重视“国术”的试验成果

    由满族所建立的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而中国民族传统体育 的最后整合和定型,主要完成于清朝。中国保存至今的大多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以及中国民族体育体系的传统架构,主要是在清朝完成的。因此,在中国民族体育

    ① 马明达:《武学探真》上下册,台北逸文出版公司2003年版。

     

    '史上,清朝是一个总结性的王朝。我们举例来说。

    上面已谈到,中国式摔跤历史悠久,历史上有过多种形式,最后的统一完成 于清代。清朝自康熙年间就设立了善扑营,制定了 “布库”制度,举办了一系列重 大赛事,在皇帝大臣们的关注下,蒙满等少数民族跤法和传统的汉地跤法融为一 体,最终定型为中国式摔跤。清朝有多种写法,如“撩脚” “搭跤” “摸跤” “摔 脚,,,,摔角,,等,而基本技术和竞赛形式是统一的。更重要的是,形成独特的摔跤 文化,这包括服饰、礼仪、选材、技术、传授、器材和比赛规则等一系列内容。摔 跤是清廷许多重大庆典中必不可少的节目,是清王朝联络民族感情的重要手段。善 扑营的成员由各民族的优秀选手构成,摔跤运动技术则包含有多民族的技术成分, “跤绊”名称也体现了这一特点。晚末,善扑营被解散,一百多位优秀的“布库” 星散天下,对摔跤的普及起了很大作用,一向主要被宫廷所垄断的摔跤由此走向民 间,民国年间传到南方,后来又传到域外。①图片5

    再如射箭。历史上形式复杂、流派众多的射艺,包括仪礼、装饰、佩服、馈 赠、训练、考试、竞技、观赏等内容,流传千载,多有变代,到了清代便基本上趋 于统一,并且明显具有了竞技运动的属性,成为宫廷体育文化的主项之一,同时也 是社会上最流行的体育活动之一。这与满族作为北方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有关,与 一系列射礼制度的确立和清前期诸帝对骑射的大力提倡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武科考 试制度的严格实行有关。在武举制度的带动下,习射和举重(大刀、石58子、石傲 子)成为清代广大城乡十分普及的体育活动,一度“射圃” “弓箭房” “把势房” 等习武场所遍布各地,许多职业射师传授技艺,其性质类同教练。总之,中国式射 箭历史悠久,源头复杂,而最后定型也是在清代,或者说最终具有了明确的体育属 性是在清代。

    摔跤、射箭之外,武术、龙舟以及马术、冰嬉、戏水、石傲子等项目也都是如

    ① 周士彬等:《摔角技法与摔角史料》,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 此,也都是在清朝完成了运动形式的定型,进而基本上完成了体育化的转型。清朝 的民族传统体育,仍以武术、射箭、摔跤、龙舟等项目为代表,都能保持我国传统 的体育人文精神,融教化于竞技,努力追求养生健体、愉悦身心的意义,追求和谐 与揖让,不以尺寸之长短和分秒之快慢论高低。太极拳的产生,使传统武术在技击 和健身之外,多了一种有规律的竞技模式,而且有了明显的休闲体育特点,这是一 个了不起的进步,也正是东方体育理念的延伸。

    西方体育从清朝后期开始传入中国,先是在沿海城市里,后来逐步扩展到内 地。到1900年前后,在遍布全国的基督教教会学校里,大都开展以户外运动、体 操、早期球类运动为主的西方体育运动和竞赛形式。在其影响下,许多公立和私立 学校也逐步开展这些西洋体育运动。在这一过程中,1876年基督教青年会在上海立 会,以后其在体育传播上的作用尤为显著,包括最早出现的体育场馆及其他运动设 施,以及最早的一些运动竞赛活动,如1902年在天津、上海两地举行的运动会,特 别是1910年在上海举行的第一届全运会,都与基督教青年会有关。1902年,清政府 所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和翌年颁行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对各 级学校的体育课程都有了一些明确规定,标志着体育已经正式进入我国的教育领 域。辛亥革命前夕,西方体育的大多数项目已传入我国,西方的体育文化和竞技理 念,特别是体育教育和军国民体育思想,都已经在我国有了相当广泛的传播。①

    到20世纪20、30年代,在西洋体育已成燎原之势的大背景下,以一些武术家为 核心的我国民族体育的先贤们,曾经奋起捍卫自己的体育系统,那时,发生过一场 有名的“土洋体育之争”。②当时的“土体育” 一方,确有某些保守封闭和盲目自 大的民族主义倾向,但他们为民族体育争名分争地位的初衷,以及大力倡导民族 体育的积极态度,是应该给予肯定的。面对西洋体育主流地位的确立,民族体育 日趋衰落,逐渐被边缘化,甚至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有识之士便以西洋体育为 借鉴,并参照日本在保护与发展民族体育方面的经验,积极致力于我国民族体育 项目的选项、整理和系统化,中心思想是试图完成民族体育的竞技体制,使之与 世界竞技体育接轨。时代条件的限制和指导者们自身的历史局限性,特别是理论 研究上的滞后,使探索创新的过程步履艰难,甚而出现了某些失误,理论上也曾 陷于国粹主义的泥潭。但总体上说,这些探索是有意义的,有些至今仍有借鉴价 值。我个人以为,在多种官方与民间的试验模式中,张之江先生的国术体系成就

    图5故宫博物院藏清代木刻摔跤图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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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旧七运会秩序册上的传统射箭比赛照片

    突出,影响深远。①今天,我们应当以尊重历史事实的正确心态对它重新评价,并 汲取它的成果。

    张之江与国术体系的建立,核心是要在“练打并存、术学兼备”的理念前提 之下解决武术的竞技体制,并以武术为核心,聚合其他项目,试图组建起一套中 国人自己的体育体系,这就是国术系统。受当时多方面条件的制约,他的努力可 谓不遗余力,但并没有完全达到预定目标,有虎头蛇尾的特点。但我们必须承认 他毕竟取得了一定成绩,“国术”二字曾经深入人心,在中国民族体育史上留下 不可磨灭的一笔。其中最主要的成就,是初步形成了以“国考”为核心的民族体 育的竞技系统。

    张之江创建了主管全国民族体育的中央国术馆,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政府系统 的民族体育管理机构。他广纳人才,在一批民族体育学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参照某 些西洋体育和日本传统体育项目的模式,把流行于民间的杂乱无序的武林拳械比赛 方式,整合成为“一评三比”的基本架构,即套路演练的评比,和散手、短兵、长 兵的对抗性比赛。运动员可以报单项,亦可兼项。当时,这种被称为“国术考试” 的武术竞技体制仍有不少缺陷,加上实践不足,在规则、防护设施、训练水平等方 面都存在不少问题。但我以为总体思路是正确的,它源之于“先自舞,后比试”的 古老传统,又吸取了 “洋体育”的成功经验,如果有足够的资金扶持,并有充分的 时间去进行研究和改进,我认为这套体系是可以取得成功的。

    张之江提出的“国术”,类同于“国画” “国医” “国乐”,主要是强调本土图片7

    ① 关于张之江先生的生平,参见张润苏《张之江传略》,学林出版社1994年版。
    性,但它毕竟是一个不同于“武 术”或“新武术”的新概念。如上 所述,不同于武术的根本点在于国 术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运动项目,而 是一个以徒手与器械的格斗竞赛为 核心的民族体育的多项目体系。它 从技术类别到管理办法,从理论构 建到竞赛规则,都有一套初具规模 的制度。尽管它存在某些缺陷,实 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 们应该承认,它是当时的社会条件 下,一个力图体现中国文化特色的 民族体育的体系性结构,是民国时 期中国民族体育存在与发展的主要 形式和依托。

    众所周知,“国术考试”是国 术馆的主要活动之一,也是国术最主要的存在形式。《国术考试条例》和《细则》 规定,国、省、县三级考试分为文科和术科两类,力图体现孔子文武并重的思想。 文科就不必说了。术科考试实际上就是国术竞赛,它分为预试和正试两个层次。预 试有搏击、摔角、劈剑、剌枪、拳械五个项目,三项通过者为合格,可以参加正 试。正试又分为初试、复试、决试三轮。初试按体重分成五个级别,参加者用抽签 配对的办法进行搏击、摔角、劈剑、刺枪四个项目的考试,经淘汰升入复试,最后 选拔三人进入决试。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时全国各地的国术考试发展很不平衡, 全国性的“国考”也只进行过两次,但“国术考试”对当时民族体育起过显著的倡 导推动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民国十七年(1928 )十月在南京举行的第一次“国考”,实际具有实验性质。 选手先要参加初赛,初赛内容是刀、枪、剑、棍、拳的套路演练,演练及格后,再 参加对抗项目。对抗项目有散手、短兵、长兵和摔跤等。第二次“国考”于民国 二十二年(1933 )十月在南京举行,基本上按照已经出台的《条例》和《细则》进 行。除了这两次“国考”,不少省市也都举行过选拔赛和地方性的比赛,各地比赛 项目不尽相同,但基本都是遵照中央国术馆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国术的结构是多元的,它包括了传统武艺遗存在民间的多个独立项目。有拳械套路演练,有徒手和长短器械格斗项目,又将自古以来与武术相辅相成的摔跤运 动纳入其中,还包括了与传统武艺有密切关系的射箭、弹弓、健子和力量测试等项 目。这些项目都是各级国术馆训练与传播的内容,也是学校国术活动的内容。民国 二十四年( 1935 )在上海举行的六届全运会上,国术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从当时 的实际情况出发,选取了拳术、器械、摔跤、射箭、弹丸、踢健、测力六个比赛单 项。受国术普及水平的限制,大多数运动员只选报其中一两个单项,但也出现兼 报多项的情况,如青岛的杨为傅报了摔角、测力、射箭、拳术四项,浙江王志华报 了拳术、器械、摔跤、射箭四项等。还值得一提的是,大家十分熟悉的武术家佟忠 义、王子平、姜容樵、吴峻山等人,在六届全运会上担任的是摔跤裁判工作,因为 那时的国术家多是武术与摔跤兼通的。第二年,中国国术队赴德国为第十一届柏林 奥运会进行表演,所表演的内容除了武术套路的单练和对打以外,还有差子、飞叉 等项目。

  • 图片8 图片9

    早在七八年以前,我就提出“应当重新审视国术”的意见。①实际上就是希望 武术管理部门抛弃偏见,拓展视野,以冷静平和的心态来仔细地检讨一下当代武术 发展的功过利弊,而且也认真地从国术的兴衰起落中寻找一下是否有可供借鉴、可 供承接的东西。然则,我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没有响应,也没有反驳,好像一切都

    ①马明达:《应该重新审视“国术”》,《体育文史》1999年第5期。 没有发生。又过了几年,当时的主事者悄然离去,新的“掌门人”走马上任,我们 曾等待着新气象的出现,不想依然照旧,我行我素,实际是把一切都压在“进奥” 这一步棋上,再就是打出“传统武术”的旗帜来,以解经济上的无米之急,其他都 不在考虑之列。当年,我曾经说过一段话,现在我愿意再度引录在下面,以作为本 节的结语:

    传统文化是培植和涵养民族自尊心的重要依托。在门类繁盛的传统文化天地 里,体育文化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人文精神,它有着不同寻常的生命力和延续 性,不论遭际怎样的曲折艰险,都能够顽强地存在并发展下去。世界各国,概莫 如此。因此,尊重历史,不断地汲取前人的成果,是继承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的重 要途径。盲目地否定过去,一切遵循所谓“政治标准”来做出文化上优劣取舍的 决定,这种简单粗暴的思想方法曾经使我们办了不少蠢事,使传统文化遭受巨大 损失,国家和人民吃了不少亏。在武术的继承与发展问题上,教训尤其沉重,值 得我们深深地反思。①

    四、重建中国民族体育运动会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1953年11月,在天津举行过一次“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 演及竞赛大会”,有十个民族的396名运动员参加了表演和比赛,项目竟有400多个 (包括武术的个人表演项目)。与之同时,全国许多省市都举行了同样的运动会, 一时“民族体育”成为热点。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创举,至今令人念念不忘。这 次运动会既有继承性,又有创新性,充分体现了百废待兴的新中国把民族体育的继 承与弘扬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当时提出的“经过研究、整理,使民族形式体育更具 有科学的锻炼价值”等一系列理论思想,以及为“把民族形式体育引向更健康、人 民的道路”而设定的三项基本措施,①都言之凯切,有一定的宏观指导意义。

    遗憾的是,民族形式体育的运动会如同昙花一现,只此一回便不再举办。就连 “民族形式体育”的提法也渐行渐远,直至销声匿迹。大家所企盼的对民族形式体 育的更科学的建设只体现在个别项目上,并没有大面积展开。接着,对民间武术进 行了三年“整顿”,直到1957年,某些个人观点得到官方支持,便正式出台了以对 套路演练的评分作为“比赛”的“竞技武术”。自此以后,彻底舍弃对抗性比赛并 不断加以批判,没有了对抗性比赛对单练技术的制约和指导,武术套路便越来越向

    • 马明达:《应该重新审视“国术”》,《体育文史》1999年第5期「

    • 《把民族形式体育引向更健康的人民的道路》,《新体育》1953年第12期. 花哨表演方向发展,美其名曰“高、难、新、美”。竞技武术实际上一步步失去武 术固有的精神特质,脱离其文化本位,变成了不断花样翻新的“中国式体操”,或 者说就是一种模拟格斗武打的舞蹈。前已讲到,中国式射箭自1959年以后便从体坛 上悄然离去,只在某些草原上还保留着一片栖身之地,遭受长期冷遇的结果,就连 制作中国特有的多种材料复合弓的工匠都已断续,现在北京还有一位弓匠后裔在默 默地延续着这门手艺,但还不能说已经找回失落了的祖业,因为这很难,不是短时 间能完成的。据电视报道,中国射箭队的运动员,居然连没有上弦的中国弓都不认 识,岂不哀哉!最可惜的是中国式摔跤,说起来真令人痛心! “文革”前中国式摔 跤是群众基础相当好的项目,有一批杰出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有全国锦标赛和城市 对抗赛,而且还是全运会项目。“文革”中突遭禁止,以后更是每况愈下,后来便 不再是全运会项目了,只在民间有零零星星的活动而已。直到最近才再度在民间复 苏,情况略有起色。


    主要在海外华侨华人的呵护和推动之下,龙舟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 受,国际性比赛此起彼伏,不少国家和地区有了这项运动,大有“风景这边独好” 的味道。龙舟的蓬勃发展富有启示意义和参照价值,充分说明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 体育项目在世界上有发展的空间,关键在于主事者如何组织,如何完善地推广。

    改革开放以后的1982年9月,中国政府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了 “中国首届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主要是各少数民族的一些传统项目,参加者 也主要是全国各省和自治区的少数民族运动员。自此以后,每四年举行一次,成为 制度,并且成为与全运会、大学生运动会、农民运动会相并列的最重要的国家级赛 事。1982年以后,至今已举行了六届,后来,将1953年天津“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 演及竞赛大会”追认为第一届,于是就成了七届。第八届将于2007年在广州举行, 广州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

    毫无疑问,少数民族运动会的举办,说明中国政府已经注意保护和发展民族体 育的问题,国家民族事务员会的直接参与,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在运动会 的规范化和实际成效方面已经成绩显著,产生了很大的文化效应。这个运动会的举 办对团结各兄弟民族,建设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 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视,它在政治上的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我认为应该指出, “少数民族体育”与“民族体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很清楚,不需要多作解 释。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总数的近8.4%, “少数民族运动会”主要 是为这些兄弟民族举办的,所以,除了工作人员外,运动员必须是少数民族。这样 的运动会同1953年的“民族形式运动会”有着显而易见的不同,将它们串联起来, 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我参观过两次少数民族运动会——1986年新疆和2003年宁夏 少数民族运动会,当时我发现当地的传媒在报道上是混乱的,有时叫少数民族运动 会,而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叫“民运会”,或叫“民族体育” 0到今天为止,就算是 各类期刊所刊登的相关概念,也仍然广泛存在使用混乱的问题!这反映了在具体实 践中概念上的不清晰。

    “民族体育” “民族形式体育”或是“本土体育”,是指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国 56个民族共同的体育,我前面已经讲过,有些项目是多民族共同创造并拥有的,有 些则是某个或某些民族所特有的,或是某个区域所流传的。“民族体育”是个大概 念,它可以容纳“少数民族体育”;后者则是个小概念,它不能容纳和代替“民族 体育”。我个人建言,在已经举办了多届,并且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并具备了相当 好的基础的前提下,应当将现在的“少数民族运动会”恢复为“中国民族形式运动 会”或“中国民族传统运动会”,完成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正名”工程。项目设 置还可以再仔细研究,但大原则是明确的,即必须是非奥运项目,也不是其他国家 和地区的项目,而必须是我们的本土体育,是具有浓郁中华特色的中国各个民族自 己的体育文化的大比赛、大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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