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口令和手势
一、 “入场”:主裁判员先站立在场地中央,两掌心向上直臂 指向双方运动员,在发出信号的同时,两手向上回收屈臂上举, 掌心朝内。
二、 “预备一一开始”:主裁判员站在双方运动员中间,两臂 直伸仰掌指向双方运动员,发出“预备” 口令,随之向内合掌并 下摆,同时发出“开始” 口令,比赛即为开始。
三、 “停主裁判员一臂伸向双方运动员中间,同时发出 “停”的口令,比赛即为暂停。
四、 “倒地”:主裁判员一臂指向倒地一方,在发出“某方倒 地” 口令的同时,另一臂在体前下按,掌心朝下。
五、 “倒地在先”:主裁判员一臂指向先倒地一方,在发出 “某方倒地在先” 口令的同时,两臂在体前交叉,掌心朝下。
六、 “同时倒地”:主裁判员两臂在体前平伸,掌心向下,在 发出“同时倒地” 口令的同时,两掌下按,掌心朝下。
七、 “双方下台”:主裁判员两臂屈于体前,掌心朝前,掌指 朝上,在发出“双方下台” 口令的同时,两掌向前平推。
八、 “一方下台”:主裁判员一臂屈于体前,掌心朝上,在发 出“某方下台” 口令的同时,另一臂屈于体前,掌心朝前,掌指 朝上,向前推出。
九、 “无效”:两臂体前交叉再分开,重复2—3次。
十、“3秒”:主裁判员一手中指、无名指、小拇指自然分 开,其余二指弯屈,在发出“3秒” 口令的同时在体前摆动。
十一、“8秒”:主裁判员一手大拇指、食指自然分开,其余 三指弯屈,在发出“8秒” 口令的同时臂上举。
十二、“数秒”:主裁判员两手握拳,拳心朝上,随着读秒数 字口令的同时,由一只手大拇指向小拇指再向另一只手大拇指向 小拇指方向依次张开。
十三、“指定进攻”:主裁判员两手握拳,拳心朝下,大拇指 伸直,其余四指弯曲,在发出“双方进攻” 口令的同时,两拳拇 指在体前相对摆动。如指定一方进攻时,则用一支手大拇指指向 被进攻一方。
十四、“劝告”:主裁判员一手指向犯规运动员,另一手示出 犯规部位后,在发出“劝告” 口令的同时,屈臂立掌上举,掌心 朝后。
十五、“警告”:主裁判员一手指向犯规运动员,另一手指向 自己禁击部位(裆部除外),或者作出犯规动作,在发出“警告” 口令的同时,屈臂握拳上举,拳心朝后。
七六、“取消比赛资格”:主裁判员一臂屈于体前,拳心朝 上,指向被“取消比赛资格”的一方。在发出“某方被取消比赛 资格” 口令的同时,另一臂屈于体前,掌心朝前,掌指朝上,向 刖推击。
十七、“3分”:主裁判员一手大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 开,其余二指弯曲,在发出“某方3分” 口令的同时臂上举,掌 心朝前。
十八、“休息”:主裁判员两手掌心指向双方运动员休息处, 示意运动员下场休息。
十九、“平局”:主裁判员平行站立两名运动员中间,左右手各 握住两侧运动员的手腕向上举,同时宣布“比赛结果为’平局
二十、“获胜”:主裁判员平行站立两名运动员中间,一手握 住获胜运动员的手腕向上举,同时宣布“某方获胜气
第六节散手裁判法
散手竞赛主要依靠裁判员掌握规则的精神并根据规则的规定 和场上运动员用踢、打、摔等技术进攻对方得分部分的情况,以 得分多少来判定胜负。
散手裁判工作,经过广大裁判员近10年的共同努力和探索, 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 对规则精神要普遍掌握并有所例重
所谓普遍掌握,就是要对规则中第三、四、五节中的各条规 定,都要有所了解。如第三节中的第十三条“禁止部位”,第十 四条“得分部位”,第十五条“攻击方法”,第五节中的第二十条 “口令和手势”等等,都是要求裁判员必须掌握的内容。所谓有所侧重,就是根据裁判工作中裁判员的具体分工,对 其在竞赛中执行的规则部分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切实掌握。对 于重点条款,更需记清、背熟,并能灵活运用。例如裁判员要重 点掌握有关得分标准、规则中关于禁击部位、攻击方法、优势胜 利、得分标准、犯规和罚则,什么情况下暂停比赛,以及口令和 手势的运用等。边裁判员要重点掌握有关得分标准,记住得分以 及不得分的各项规定,等等。
二、 关于裁判方法的运用
主裁判员:
(一)职责
- 严格执行规则,公正裁判。
- 用口令和手势判定和处理场上比赛中的各项事宜。
- 保证比赛安全进行。
(二) 权限
- 发现运动员实力悬殊,一方占绝对优势时,可终止比赛, 判优势者为该局胜方。
- 运动员在比赛中受伤,可停止比赛,处理伤情;如运动 员伤情过重,待与医生商定后,决定比赛是否继续进行。
- 对运动员的犯规行为给予处罚。
- 当一方运动员被数秒时,指定另一方运动员退至规定区 域。
- 处理与场上竞赛有关的其它各项事宜。
(三) 正确裁定
- “2” 秒。
处理2秒有三种情况:
- 互打 当运动员双方拳来腿往时,时间到2秒时即喊停。
- 抱摔 当一方使用摔法,或双方同时使用摔法时,开始读 秒,到时即喊“停“停”的同时,一方已发力使用方法并致对 方倒地,则判其有效。
- 抱缠 当双方运动员搂抱接触时,默默读秒,到时即喊 “伊
- “3” 秒。
处理3秒有两种情况:
- 一方使用主动倒地动作后,不进攻对方超过3秒时,判对 方得一分。
- 一方使用主动倒地动作后,双方互打则应按2秒处理。
- “8” 秒。
消极时,可任意指定一方进攻,到8秒钟时,仍无进攻动 作,判消极一次,对方得1分。
- “10” 秒。
- 当被击中得分部位倒地不起达10秒时,或虽然站立,但 “知觉失常”时,则判对方为该局胜方。
- 当一方明显地使用头、肘、膝和迫使对方处于反关节状态 的动作,以及规则中不许可的方法进攻对方,或攻击对方禁击部 位,造成对方倒地不起10秒时,或虽然站立,但“知觉失常” 时,则判对方为该局胜方。
- 数秒。
- 被击中得分部位而倒地的运动员,或未被击倒而呈失控状 态,均应进行数秒。声音要清脆,每个数间隔为“T秒,同时 出示手势。
- 未数到“8”秒时,被数秒的运动员已要求继续比赛,则 应继续数到“8”秒,并立即发出“开始”的口令。
(四)判定犯规及处罚
犯规分技术犯规和侵人犯规两种。侵人犯规又分为轻微侵人 犯规、严重侵人犯规和有意伤人三种情况。对无意并未造成不良 后果的(如一擦而过),可按轻微侵人犯规处理;对造成较大的 不良后果的,如攻击禁击部位,连续重击对方头部,应按严重侵 人犯规处理。
处罚分为劝告、警告、取消比赛资格三种。一次处罚只能使 用其中一种。
- 劝告的使用。
- 对无意中犯规的;
- “停”的口令发出后,一方或双方继续搂抱不分开;
- “停”的口令发出后,一方或双方继续互打;
- 比赛中进行场外指导,经一次提示无效的,劝告教练员一 次,失分记在该方运动员身上。
- 警告的使用。
- 对有意犯规的运动员立即给予警告;
- 警告后,仍有同一类型犯规时,可再给警告;
- 同一运动员被劝告两次后,第三次犯规时给予警告。
- 取消比赛资格的使用
- 一方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受罚累计达6分时;
- 一方或双方运动员不认真严肃比赛时;
- 不尊重裁判或不服从裁判判决;
- 受处罚的运动员、教练员有意干扰比赛时。
边裁判员:
(-)职责
- 掌握规则,独立评判,记录运动员的每局得分(包括3 分)。
- 每局结束后,根据裁判长的信号统一出示胜方色别牌。
- 当主裁判员无法确定运动员是否下擂时要及时提供确切 情况。
- 未宣告运动员胜负之前,不得离开席位。
- 每场比赛结束后,要在记录表上签名;注意保管,以备 检查核实。
(-)有关事项
- 熟悉规则,懂得散手的技术和战术。
- 同时注视双方运动员,全面清楚地观察双方运动员的攻 防情况,准确记录运动员的得分。
- 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三)要掌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 连击。
一次使用两个方法以上,击对对方有得分部位称为“连击”。 所谓“连击”,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 连续性进攻动作很快,几乎没仃时间上的停顿;
- 没有转换支撑腿;
- 是一次很连贯的组合动作。
- 双方依次连续击中得分部位。
双方相互连续击打,称为“依次击中”,不计谁多谁少。但 必须记清谁是主动进攻和最后一次的防守反击。当一方主动进 攻,第一击有明显的击中造成对方后退或愣神后的再次互击应给 予主动进攻一方记分;当双方在互击中,一方突然后撤,反击打 中对方得分部位,应给予反击者记分。这即所谓“抓两头”评分 方法。
- 区别明显击中与击中不明显。
凡因防守不及时或防守错误而被击中得分部位者,均为“明 显击中”。
凡一擦而过或方法不清,无法区分击中的有得分部位与无效 部位者,均为“击中不明显”。
- 合理倒地。
使用腾空动作或跌扑滚翻动作进攻X寸方,接做符合技术要求 的倒地姿势者,均为合理倒地。因防守而被迫改变正常状态的倒 地姿势者为不合理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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