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备姿势是警察执法执勤时与执法对象处于相峙状态时的防卫预备姿势。它应具备三个优势第一便于移动。我方处于该姿势时身体重心在两腿之间微屈的两腿使身体总是处于一种欲动的弹性状态使身体一旦需要移动就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第二便于进攻。我方处于该姿势时根据防卫实战的需求两手所放的位置和两脚间的距离能有足够的空间控制对手且便于灵活地变换和运用各种进攻方法并使之发动迅速。第三便于防守。我方处于该姿势时能最大限度地便于防守一是侧身站立身体暴露给对手所击打的身体部位相对少二是两臂一上一下紧护头部和躯干使胸、腹、裆等部分或要害部位处于有效保护下。同时下须微收闭嘴合齿缩小了咽喉的暴露面因而整体的防守面较大。
戒备姿势可以这样站立在自然开立的基础上屈臂提手两膝微曲含胸拔背敛臀沉肩垂肘微收下须目视前方(见图4-1、图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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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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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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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警察不可能经常保持格斗姿势但应在发现侵害情况时能立即做出正确的防卫站立姿势并进行相应的防守或反击同时又不能让对方察觉出我方的防卫准备。
因此在平时我方可将两脚前后开立侧身面对对方脚间距约同肩宽两膝略微曲前脚微内扣身体重心置于前脚掌上两腿保持一定的弹性一旦需要可迅速移动不必做出先屈膝缓冲的预备动作。
上肢的摆放既可将两手交叉放于腹前便于以最近的路线保护裆部和腹部也可将两臂交叉盘抱于胸前既便于保护头部又便于防护躯干的部位免受攻击还可以合手或摊手放于胸前一旦有情况两手迅速做出攻防动作(见图4-3至图4-6)。
图4一3 图4一4 图4一5 图4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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