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士也带剑。作为周朝贵族后代,士有着贵族的血统,

《礼记•大传》记录了“宗法制度”的原则,周通过对嫡长子 宗子的尊崇、服从,达到团结具有父系血缘关系成员的目的。周天 子是为天下的宗子,称为“大宗”。周王朝建立之后,分封出外地的 姬姓诸侯多是周文王、武王、成王三代的庶子,相对于周天子是“小 宗”。诸侯的嫡长子可以继其位,庶子则分封出去为大夫;大夫的嫡 长子继其位,庶子则分封出去为士。①

但士无爵位封地之质和与贵族生活相匹配的经济后盾②,又处于一种尴

尬的局面(战国以后,从贵族之末降为“四民”之首①):作为社会阶层,他 们与大夫同类;作为经济基础,他们与民同类。对统治者而言,在礼仪和 文本上给士以大夫级别,如射礼中大夫和士都是“三耦、一侯、一获一 容”;在管理上与农工商并列,在西周及春秋时代,周王朝和所属的诸侯 国普遍实行一种“国野”分治制度,将一国所属的全部人口依职业分为 “士农工商”四种。士、工、商住在“国”(即城市户口),称“国人”;农住在 “野”(即农村户口),称“野人”,也称“庶人”。©因此,他们常常不得不以消 费替代者的身份(食客)寄身贵族,效忠贵族;并以自己的文武才能,期待 有朝一日进人仕行列,再续祖先昔日荣耀。如后来为孟尝君“收德”的冯 骧,弹剑而歌③:“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出无舆……无以为家”(战国 策•齐策)。 -

周之“六艺”以“礼、乐、射、御、书、数”培养武士的技艺教育,在孔子 时,以“诗、书、礼、乐、易、春秋”文献知识和思想理论的教育,对老“六艺” 进行了改革。©孔子的教育改革产生了两方面作用。一是将周之六艺面 向贵族的“精英教育”,转变为面向下层子弟的“大众教育”;这种“有教无 类”的教改也使士人群体成为一个既有没落贵族、又有心怀理想下层子 弟的复杂群体。如劳干先生曾经著文解释,汉代人学剑是为了试选为吏 (亭长及其手下的求盗之类小武吏)®;以文谋仕更是心怀理想之下层子 弟的最佳选择,并制度化为科举。二是孔子新六艺的课程设置,使士的 培养由原先武士的锻造转变为文士的培养;武士以剑比喻自身的弹剑而 歌,也变成了文士以文为剑的自比“把示十年之磨练、讴心中之不平”:借 剑之文化意向,用文之形式,一表怀才不遇之境况。如陆游的“匣中宝剑

夜有声”、辛弃疾的“醉里挑灯看剑”等。

第四节文化征途的武术剑

王者舞出政治“剑花”,士人(无论是武士还是文士)以才能试舞理想 的“剑花”;而同时,武术人利用自己的身体舞出新的技术性“剑花”,大众 则持武术剑挥舞健康的“剑花”。

一、使用方法的文化

在实用性剑法训练时,武术基本承袭了兵剑使用方法。在方法上, 由刺和击组成。在部位上,将兵剑对臂、胸和面的击刺(如曹丕《典论》自 序所说的“中其臂”、“突以取中”的刺胸、“中面”的“正截其颡”),转化为 对腕、胸和颈的击刺。根据蔡龙云口述,他父亲训练他剑法时,在攻击部 位和方法上主要是腕之截、胸之刺和颈之斩。我们也可以从蔡先生父亲 1941年与日本剑道的比试,解读武术实用性剑法之一斑。

矢野光成双手持剑,……朝蔡桂勤头顶猛劈下去。蔡桂勤不慌 不忙,在利剑快要劈到头顶时,方始将身躯向左后侧转,左脚向前、 偏身躲闪,使对方来剑劈空;同时用鸡毛掸子在对方剑背上一敲,使 剑顺其下劈之势向地面沉下,随即一翻手腕以掸代剑“苍鹰旋翅”横 抹对方颈勃。……直把矢野光成逼到墙根。……再次交手,几招过 后,蔡桂勤“仙人指路”用鸡毛掸直捅对方前胸,矢野光成闪身避开, 剑劈蔡桂勤手臂;蔡桂勤一个搅手,饶开对方之剑,随即圈剑似的用 鸡毛掸“蜻蜓点水”点击对方腕部穴位。只听“当啷”一声,矢野光成 撒手丢剑。

在比试中,蔡桂勤以“横抹对方颈勃、直捅对方前胸、点击对方腕部”动 作,形象地演示了武术实用性剑法运用剑之锋与刃的刺击,攻击对方的 胸、颈与腕。

武术剑的文化,并没有在兵剑的承袭中停步,而以套路的形态对剑 的使用方法进行了系统的、全面的文化。第一,武术对剑的形制进行了 全面的开发,将剑细化为“七刃”,形成了“三锋四刃”之说。武术将剑身 分为三段(三段昆吾)区分:前段为剑锋(长约三寸),中段为剑锋之后的 刃段(刃长约一尺六寸),后段为近护手处的无刃段(长约四寸)。“三峰” 是剑尖部分的剑尖连同两侧的刃,合称“三锋四刃”是中段又分前后 两节,前节长约六寸,后节长约一尺,每节上下两刃,故曰“四刃”。并且, 剑身“三锋四刃”的区分又对应于特定的使用方法。如三锋的尖用于刺、 点等剑法,三锋的另二锋用于豁;中段的前部上刃用于钩、挑、截,中段的 前部下刃用于劈、撩、抹;中段的后部上刃用于钩抹(加大钩抹力度和长 度),下刃用于砍、斩;而有些剑法则需用剑身中段两部分,如云剑横拉; 无刃段用于格之碰或撞。①第二,就剑的使用而言,在器械上有单剑和双 剑之分、有软剑和硬剑之别、有长穗和短穗之异;在运使上有单手和双手 两种;在练习方式上有单人独练和双人对练;在方法学上将兵剑“击刺” 之法繁殖为“砍、点、刺、挑、劈、错、撩、砍、崩、绞、云”等若干技法,有《达 摩剑》的“四剑之术”、《剑法图说》的“七剑之母”、《昆吾剑》的“十剑之 本”、《武当剑法》的“十三剑之势”、《中华新武术剑术科》的“十七剑之 招”、《青萍剑》的“二十四剑之论”、《剑术》的“二十六剑之法”、《贾氏青萍 剑》的“三十六剑之变”、《武备志》的“二十剑式”等②;在身体技术上将剑 之法配合以丰富的身体动作,如同样的点腕,即有“提膝点剑、弓步点剑、 仆步崩剑”等动之异;在技术系统上自成一体,系统建构了风格各异的使 用方法系统:青萍剑、武当剑、三才剑、三合剑、八卦剑、太极剑、螳螂剑、 通备剑、纯阳剑、七星剑等剑种;在演练风格上类

式,以及“工剑重骨,偏重于造型,强调一招一势;行剑重韵,偏重轻快飘 逸,强调动作连绵不断”等审美取向。①第三,在剑的文化再生产中,在器 物层面,人们将剑改造成水中武器:分水揽、雁月刺、娥嵋刺、状元笔等; 在精神层面,人们将剑舞的游龙和飞凤之势作为艺术创作的灵感。如吴 道子请裴闵将军舞剑而作画“奋笔而成,若有神助”;近来,在电影《七剑》 进行武术文化再生产的同时,人们又从剑的文化意向之上产生了军人精 神,如电影《亮剑》。

二、大众神话的道具

建国后,大众从明暗二条线索使用剑。明者,将武术剑挥舞出健康 的“剑花”,此亦大众用剑之主流;暗者,潜伏于人们心中的装饰之 “剑花”。

健康的“剑花”可粗略地分为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政府行为主导下 的大众行为,以及改革开放后政府行为与大众的互动(随着生活水平的 提高,大众健身的自觉性越来越高,大众健身也渐成一个朝阳产业)。在 大众挥舞健康“剑花”的行为中,剑服务于人们锻炼身体、愉悦心情的目 的。一位鹤发童颜的舞剑老人说,她已经82岁了,不管刮风下雨,每天早 上练上两个小时,否则浑身不舒服。©在大众手中,剑也像道士砍斩妖魔 的道具,可以劈杀病魔、挥砍心理阴影。人称“江姐”的著名表演艺术家 于蓝身患癌症后,坚持舞剑30多年,“如今,一套剑路做完,大气不喘,脸 不变色,全身感觉舒适”。③

装饰的“剑花”,在大众运使下表现为或背或挂之行为方式。一方

面,健身路上斜背于肩的行为①,潜意识地仿效了古人的佩剑行为;另一 方面,悬挂书房的行为,又有道士以剑斩魔的辟邪镇室之痕迹。如罗 兰•巴特所说,大众文化通过混淆符号“能指”与“所指”的区别,使“所 指”转变为“能指”,而制造神话(《神话一一大众文化诠释》)。大众“剑 花”的神话通过跃过长期锻炼的过程而直接联系起点和终点,以及将引 申义作为本义而运作。其中,健康“剑花”的神话在于,舞剑原本有助于 练就健康的身体、保持健康的心理、拥有健康的人际关系,但是在大众心 理、宣传报道和市场运作中,人们却将“剑”跳过“长期锻炼”而直接联系 于“健康”,好像只要拥有“剑”结果便是“健康”的随之而来。同样,装饰 “剑花”的神话在于,将剑背之、挂之本是练习者对剑的自然处理,但是在 人们不自觉的刻意行为中,背之挂之却成为与练习无关的行为,引申到 与练习无关的意义,也在这些引申义中(如民俗化的辟邪、大众化美学 等)神化了剑之背与挂行为。

总而言之,剑,首先从战场格杀进人人们视野,随着骑兵作战砍劈的 需要逐渐从军事前台退出,被人们移作他用。剑也从武士手中握着转移 到文人腰间悬着、道士举着、武术人舞着、大众挂着挥着……并在不同使 用者不同使用方式中生产了新意义:具有文化意义,成为一项身体技术; 具有政治意义,作为王者的权力技术;具有社会意义,复制了社会秩 序……相继完成了与政治的结合、与士大夫等社会精英的共鸣、与传统 文化的结盟、与百姓生活的融合,超出了武术意义,成为中国文化传统的 符号和象征之一,也是当代武术文化可以继续作为消费内容、值得进一 步开发的一个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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