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化生产,由登运动会的展演舞台起步,经历了“打/演”制度化探 索,终于武术现代比试新空间的建构。
(一)序幕:借运动会展尚武之风
首先,武术现代化登上运动会,借助体育的尚武平台宣传武术。
1890年上海圣约翰书院举行田径运动会,1902年天津举行学校田径运 动会,1903年春山东烟台举办“阖滩运动会”。①1901年5月11日武汉文 华、博学、博文三书院联合在文华书院举行田径运动会,1904年5月28 日江浙旅鄂学堂在武昌高等学堂举行运动会,1904年10月13日武昌 阅马场举行有营兵参加的“二万人运动会”。②“国家之盛由于兵,强兵之 道由于国民尚武,而尚武之风实始于学堂运动会焉。”(《运动会盛观》, 《盛京时报》1906年11月17日)尚武的运动会也是武术竞技化生产的理 想阵地,因此,借运动会之尚武宣传武术也就自然排上近代体育的议事 日程。1924年5月“第三届全运会”(武昌),武术作为男子表演项目之 一,“男子表演项目有国术及器械体操表演(包括拳术、单杠及其他)”,参 加表演的有“上海精武体育会、武汉精武体育会、江西精武体育会、南洋 吉隆坡精武体育会、香港精武体育会、南京公共体育场附设体育学校,其 中武术的学校参加比较多,它们是中华大学、外语学校、博文书院、共进 中学、第一师范以及军界等十余单位”。③随后,人们也以法案提议,将武 术成为运动会的组成部分。1932年,“全国体育会议”在《全国运动会每 两年一次由教育部全国体育委员会指定在各省轮流举行案》中规定,“国 术运动,应与各省市县运动会同时举行”(《中国近代体育议决案选编》, 第131—132页),于《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中提议,“各种运动会举行时应 加国术一项”(《中国近代体育议决案选编》,第108页)。这样,作为表演 项目的武术,也逐渐成为比赛项目。1934年5月,“第五届华中运动会” (武昌)将男子表演扩大为国术团体锦标;1933年10月“第五届全运会” (南京)、1936年10月“第六届华中运动会”(长沙)增设了男女国术单项 比赛。④
其次,武术现代化也仿效运动会举办武术运动大会。1923年4月14 日至16日,在上海市西门公共体育场举办“中华全国武术运动大会”;这 次武术大会,由马良建议,北京体育研究副所长许禹生、中华武术会吴志 清、精武体育会陈公哲、武术家孙福全和王子平等128人共同发起;大会 以“锻炼民力,实为发扬民气之基础”为目的,精武体育会、北京体育研究 社等全国各地二十多个单位、上海十几所学校、全国400名武术家进行了 “单练、团体、对手(类同于现代散打)”表演。①
(二)路径:打和演的双重生产
第一,救亡环境的“打”之竞技化生产。在张之江看来,为了预防“万 一外国来了几个武术家要与中国人比武,我们因为不能比赛……非但是 几个武术家的失败,严格的说,全中国人民都被外国几个人打败了”的羞 耻事件发生,需要组织“由对练而对比”的竞赛®,以“作将来对外之预 备”③;此外,为了“抒发其先天的真力,敢斗,能斗”④,疗治国民身体的武 术也需要武术的打。
1928年10月28日,“中央国术馆”在南京举办“第一届国术国考”, 击打项目有散手、短兵、长兵、摔跤,采用双淘汰制,三打两胜;打法不讲 流派,不分体重,临时抽签,分组比赛。因未用护具,故规定,“凡用手、 肘、脚、膝击中对方任何部位得一点,三点两胜;凡击中对方眼部、喉部、 裆部为犯规,犯规3次取消比赛资格,犯规严重者1次即取消比赛资 格”。⑤由于采用了套路的预选(选手身体编码的一致性©),选手又多为 国术馆学员(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因而未带护具的散打比赛并未出现
什么问题。
1929年,“杭州国术游艺大会”以散手作为比赛的项目,选手采用“参 赛者临时推荐或自己报名”,出现了大会始料不及的结果:首先在“打点 取胜”规则面前,大家都不冒然进攻,一味退让;在第二天“被打倒为负” 标准的比赛中,又出现了“头破血流”的情况①,人称“拼命的比赛”②。
1933年“中央国术馆”在南京举行“第二届国术国考”,项目设男女散 手、男女短兵,散打以性别分组、以体重分级,并搬用了体育项目护具(用 棒球护胸、足球护腿)组合而成散打护具,因1929年“被打倒为负”的“头 破血流”教训,该次比赛采用“打点取胜”(手和脚击中对方任何部位为得 一点),没有时间限制。结果选手在“打点取胜”规则下又出现退让现象, 都不轻易进攻,“跳来蹦去、躲躲闪闪”,当时报纸失望地将“国术场”讥为 “斗鸡场”。③不少人对“打点取胜”颇为不满,“倘以谁先碰谁一下,就算谁 贏,……不是提倡国术,是摧残国术,……这种考试法,是非改不可”④。
1933年第五届全运会(南京),设散打、长兵、短兵、摔跤和套路比赛, 散打比赛仍采用性别分组、体重分级、护具保护,但是为避免“打点取胜” 的退让,本次比赛又以“被打倒为负”为标准(击倒为胜一次,三次两胜), 无时间限制。结果击倒的标准使散打变成了“没有摔跤的摔跤”(当时报 纸评论“国术场成了斗牛场”)、没有时限规定也使散打比赛成了“马拉 松”(有的竟达一小时以上)。
除报界讥讽之外,武术人士也不满意这种打之赛事。“在短兵比赛 时,我注意留心的看了几天,真精彩的,能施展出技术来的,可以说是没 有。长兵比赛时,到有几位能使展出枪的能力。拳术比赛的成绩,更是 糟而且糟了!率角比赛,还不如日本的柔道”⑤,“在短兵的决赛的时候,
人人手里拿着一支4哭丧棒’式的短棍,两人上了台,不是对着抡,便是互 相戳,其外就是拼”①。同样,笔者在采访“中央国术馆”第一届学员(1930 年考人“中央国术馆”)、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康绍远教授©,问及当年 国考情况时,康教授说:“看了很泄气,看了很失望”。因为,在国考选手 打的比赛中,武术的“踢、打、摔、拿”不见了、武术套路描绘的多姿多彩的 打法也“打”得无影无踪。他说:
国考时,我们放假了三天,观摩了比赛。看了以后很泄气,心 想:这哪叫武术?上去就抓、就摔,谁被摔倒了比赛就完了。看不到 武术的方法,武术好像也使不上,当时我在场,没有一个用武术方法 的。有以虚步十字手等待对方的,但是,一上去就是抓着摔,什么姿 势都没有了,看了很失望。
近代散打竞技化生产,留给我们二个问题:一是如何处理好“得分 (点数)和击倒”的关系?近代的实验告诉我们,在点数标准面前,选手常 常采用远距离或中距离的踢打方式,追求动作的“击必中”、忽视动作的 “中必摧”,并常常将动作速度置于动作力度之上。同样,击倒标准,又导 致选手将“中必摧”作为目标,追求动作力度、多用摔法。这样,传统武术 散打“击必中/中必摧”的张力、现代搏击项目的“得分(点数)/击倒”,就 成为散打竞技化生产的主要问题。二是如何面对人们心中的武术技击 意象?在近代“斗鸡场、斗牛场”之讥中,我们看见了他们评价散打时的 套路尺度——常常以套路技击的眼光来审视散打的好坏,或者说,套路 技击的特点(人们对套路技击的认知)影响着人们对散打的评价。同样, 当代散打实践中,我们也面临人们对“散打比赛不能体现中华武术的技
术特点”①的批评,可见如何在遵循对抗性项目规律的同时体现出武术 特点”是散打竞技化生产必须解决的问题(下一小节将详述)。
第二,文化幽思的“演”之竞技化生产。出于对散打“比赛……极没 价值……乱七八糟”的感受,为了防止“比赛(即散打,笔者注)出了危 险”,“在未产生完善的规则以前,暂用表演方式以定工夫的高低”。②因 此,在1923年4月“中华全国武术运动大会”的表演之后,人们又于全运 会上进行了套路之演的竞技化生产。
1924年“第三届全运会”的武术表演赛,根据套路演练“手眼身法步, 精神气力功”要求,初拟了包含“手、眼、身、法、步”五项内容的竞赛规则。 1934年第十八届华北运动会的武术表演赛,按照“单练拳术、对练拳术、 单练器械、对练器械”分项评奖。
1935年“第六届全运会”和1948年“第七届全运会”的武术表演赛, 按照“姿势、动作、运劲”进行评分,每种以1〇〇分计算,并以“姿势、动作、 运劲”三种总和的平均数作为最后成绩。
近代套路之演的竞技化生产,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区分选手的高 低”。因为,门户的差异化发展形成了不同的“手眼身法步”,也形成了不 同的“姿势、动作、运劲”方法(即不同的评价体系与方法)。所以,演之竞 技化生产的一个标准(不论是“手、眼、身、法、步”五项,还是“姿势、动作、 运劲”三种)仍然面临“如何区分演练不同拳种、不同套路、不同器械等选 手的功夫高低”问题。因此,具体负责上海全运会武术比赛的徐致一希 望能够生产“一套大家都练的东西”。他说:“我总以为国术这桩东西,门 派太多了,使我们无所遵循,希望将来能产生出一套东西来,我们大家都 去练它。” ®这套大家都练的东西,后来成为竞技武术的统一化实践,以及 武术规定套路的生产。也就是说,传统武术的比试文化解决了散打的社
会性问题,如手下留情的“点到即止”、借助物体的间接性比试、“不打不 成交”的比试闭幕式等;但是,传统武术从技击性判断套路之演的水平 (如“拳如流星”与“击必中”的联系、动作协调性和劲力充沛与“中必摧” 的联想),需要判断者的武术涵养。对此,竞技武术以视觉队伍的生产解 决了如何在演之比试中看出一致结果的技术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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