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术正式进入学校体育课程
辛亥革命后,一些社会名流认为,“火器输入中国之后,国人多弃体育技击而不讲,则致社会个人积弱愈,纷纷提倡技击,振起尚武精神。这一时期的尚武之 风正与当时的国民教育和尚武教育相吻合。一些学校相 继在体育课中增添武术课,或开展课外武术活动,在学校 运动会中增列武术表演和比赛。尤以北京、天津、 上海、南京等大城市为盛。一些教育家认为,列武术为学 校课程内容的条件已经具备。1915年4月,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 次会议上,通过了北京体育研究社许禹生等提出的《拟请 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议案。教育部明令 “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此项教员于各师范学校养 成之”。至此,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武术,正式进入学校教 育,成为学校体育课程中的一项内容。
二、学校武术师资的来源和培养
民国年间,学校武术教师的来源有三:一是直接从民 间武坛聘请拳师;二是从武术社团聘请教员;三是各级国 术馆和体育专门学校的毕业生。民国初年,直接从民间武坛聘请拳师的情况比较普 遍。到民国中、后期,仍然有这类情况。武术各拳种的名 家如刘殿琛曾先后受聘于北洋法政学校和清华学校任武 术教师;靳云亭受聘于工艺学堂、育德学校;李存义受聘于南洋公学(上海交大前身);耿继善受聘于河北赵县中 学;郝月如、马金镖受聘于南京中央大学;李雅轩受聘于 南京国民体育学校;梁振蒲受聘于河北省立十四中学和 束鹿女子师范学校;刘凤春受聘于北京体育学校;纪德受 聘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医学专门学校和北京体育学校; 陈子正受聘于黑龙江第一中学、第一师范和上海广肇公 学、圣约翰中学;于振声受聘于南京高等师范,等等。
上海精武会、北京体育研究社、济南武术传习所,以 及后来成立的国术馆系统,都先后应一些学校邀请,派员前往任教,本章在“精武体育会的兴盛”一节中,已述及该 会应邀派员至各级学校传授武术的大略。据北京体育研 究社有关记载:“自民国纪元吾社成立,京师各校渐向社 中聘请教员,教授(武术)。”另济南武术传习所设 立后,“各省各学校、各军队、各机关、各团体,在该所邀请 教员者,不胜枚举”。其他武术社团的情况,也多类此。学校武术的勃兴,需要大量的武术教师,同时也要求 教师既擅长武术又能兼教它种体育项目。培养武术师资 的教育机构应运而生。这种机构可以分为两类。
其一,以原有的师范院校体育系(科)为基地培养武 术师资。
根据教育部1915年通令:“此项(武术)教员于各师 范学校养成之。勺916年南京高等师范增设体育科,开设武术课。1917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增设体育科,开设武 术课。1934年3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体育 科教学科目及各学期每周教学时数表》。其中,国术课时, 每学期每周均为2学时,这与田径运动及基本练习以及 球类运动的课时相等。194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而《简 易师范学校体育课程标准》,规定国术在体育教材中的比 例,四年制男生占15%,女生占10%。三年制男生占 10%,女生占5%。这样培养出的体育系科毕业生,大多能兼教武术。
其二,出现以武术为重点的体育学校。
1917年初,北京体育研究社附设体育讲习所,培养 擅长体育、武术的师资。1920年春,改名北京体育学校, 许禹生任校长。学制初为一年半,旋改为二年,后定为三 年。该校全部课程,分为学科、术科两种。学科包括伦理 学、心理.学、教育学、各种教授法、体育原理、武术理论、中 外体育史、生理学、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国文等27门。术科包括:1.国技: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少林十 二式、马刀、枪术(二十四枪)、棍术(夜叉棍、少林棍)、戟 术、剑术(剑术基本练习、七剑、十三剑、神禹剑、飞龙剑、 乾坤剑)、铜术、器械对手(十二棍兼枪棒、太极枪、单刀对 枪、双刀对枪)、新武术(棍术、剑术)。2.体操(兵式训练)、 徒手教练、持枪教练、徒手及游技(各种徒手操、各种球术 及各式游技法)、轻器械和重器械体操。3.童子军。4.田径赛。5.日本柔道。
1933年,中央国术馆在南京紫金山创办“国术体育 传习所”。于1934年改名为“中央国术馆国术体育专科学 校”。1936年易名“国立国术体育专科学校”。该校南迁至 重庆北倍后,又于1941年改名为“国立国术体育师范专 科学校”。该校名称的变化,正好逐步揭示出其办学目的 是为培养兼擅体育和武术的教师。该校学制初为三年,后增设五年制。三年制招收具有 高中毕业文凭者,五年制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文凭者。该校课程分学科和术科房类。学科包括国术理论、国 术史、国术教学法、教育概论、体育原理、运动生理学等 21门,后又增设英语等7门。术科包括:1.国术:腿法、拳 法、刀、枪、剑、棍、摔角、搏击、击剑、劈刺等。2.体育:柔软 体操、器械体操、游戏舞蹈、田径运动、篮球、足球、排球、 垒球、棒球、网球、游泳等。3.军事训练和童子军。
北京体育学校的毕业生主要去向有两个:一是留在 北京公立中、小学校任体育教员;一是回学员原在省(市) 充任中等学校体育主任或教员。国立国术体育专科学校 的毕业生主要去向有3个。其一为中等以上学校教员;其二为公共体育场指导员;其三为军队教官。除上述两校外,精武会曾办精武体育师范学校,中央 国术馆设有教授班和师范班,济南武术传习所等也曾向 全国招生培养武术师资。它们都向各地学校输送武术师 资,为学校武术教育的开展做出了贡献。
三、学校武术的开展
自1915年教育部通令“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 技”后,在全国教育会议中,仍不断有提案强调“注重国技”。教育部还陆续在其颁布的正式中学、小学、师范学校 和大学体育课程标准中,对武术在体育课中应占的课时 和武术课的内容作了规定。但是,由于武术师资不足、教 材缺乏等等原因:学校武术教育开展不够普遍。1924年6月,北京体育研究社曾对北京、河北、辽 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浙江、 湖北、陕西、四川、广东等省市四十所大、中学的武术活 动进行调查。结果,将武术列入正课的占52.5%;只在课 外开展一些武术活动的占22.5%;既未列为正课、课外 也不开展的占25%。
1940年,张之江在全国国民体育会议指出,“查全国 各级学校,列有国术课程者,统而计之,不过十分之一、 二,且多作为课外活动,迄无国术课程者,尚居十分之八、 九”。从这种情况,大致可以看到,学校武术在民国中期 取得的进展,在抗日战争爆发后,退步了。武术进入学校体育课,不仅扩大了武术的普及面,拓广了武术的领域,而且促进了武术自身的发展。学校课堂 的集体教学方式,改变了民间武术的传习方法,促进了武术团体教练法的编制和逐步完善。武术教材的编写工作,促进了对传统拳械套路的整理,也促进了武术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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