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拳求艺理为先,心明法要获正传。 用如适则出高境,习若符理助参研。 究其内含得通解,广博微妙两皆全。 一心一意重坚毅,循序渐进效随添。 理义通明修上乘,增功助境艺非凡。 有朝一日达彼岸,方知理法重如山。从心法解拳学理论在拳学中不单纯只是指导作用,对其作用的解析还应更为全面、明确,方能更好地认识、掌握、运用拳理之学,以利拳学的研求。拳理在拳学中除重要的练、用指导作用外,还是研求拳学意理根源的重要工具(手段)。在研求拳学过程中总有不解、不通、不能充分认识和了解之处,必须用理的正确形式(方法)求深入研解才可洞悉。从具体问题的道理入手,从理念的角度剖析、解释、解决,方可真正进入研究拳学之境,这 就是研求入微的认知过程。拳学亦称拳道,王梦斋宗师在《大成拳论》中有“拳道极细微,勿以小道视”之说,就是研拳必入微(细研其理)方为大道正宗之学的法则,拳学研求也更应如此,所以拳理在拳学研求上作用于大道(广大高深之学)之研就是这个道理。而拳理也存在于明于拳学功法之外的拳学内容当中。如武德当中有武德之法、武德之 则,亦有武德方面的理念、理法、理论、武德的修为也应具理而识、具理而解、具理而用,其中有尽包理念的学理内容,也应按心法的高标准深研、精解。另:为人处世亦由理法的原则而定、而学、而行。不合理法处世者必不能练达世故。再有,辨真 伪、分高低、评优劣、识正误等研求拳学的哲理、 法要当中,无一不用理法、理念、理义求达。违理者必伪、必低、必劣、必误,而符理者必真、必高、必优、必正,这就是理的作用。拳学包含的内容不单是功法之学、功法之用、功法之效,其 包含人生哲学、社会教育,德、信、品、规,养 生、技击,为人处世,以生命科学等诸多学科,乃 至文化修养,品质造诣、生活、工作多方面认知、 透悟以及行为准则诸多方面有关,所以研理广博、 全面方能真正悟研拳学的总体作用和效益,其拳 学的效益也是作用于上述诸多方面的。所以拳学 中的拳理亦融练、用于上述诸多的方面当中,以利其用,以达其效。总之,拳理于拳学研求的作用广泛,均由具理而解,明理而用,符理而生效。拳学之中,无处不含其理,无处不具其理,无处不用其理。从广义上论,世上没有不具理之事,世上之物也应以理来识、来知、来论、来用。所以古有“万物均含理。 世之理有不明者,是人不明其理。世之事、物有不 解、不辨者,是不明、不通其理所至。故理通则皆 通也”“凡事明理、符理,而后求其效可也”“理 义之重,重于达知。达知之用,用于达效“知法、 明理而后以御拳。修德、治学,而后达极境”“广 参诸功、窥理研髓,以达拳学妙用。细辨精微、识 法究要,而至诣境旷达。”故对拳理的精研、深悟应与对功法的苦练、坚修具有同等重要作用,也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对此从心法上真正认识清楚, 方能在拳学的实际体认中起到尚佳的功效作用和达到预期的高深研求效果。
皋学理给正篌之辨析:事物有正误,拳理亦皆然。 正可导高境,误则碍悟参。 纵使学正法,习者戒出偏。 理法虽正轨,错解失真传。 学识隆人异,体悟优劣分。 毫厘出微差,谬达千里间。 析解应细慎,验证辨为先。 求教高深者,心法导悟研。中国是武术的发源地,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在 拳学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也包含着诸多的拳种和 众多的拳谱、拳论与不同而繁多的拳学理论。在所 有已知的拳论(拳学理论)当中,也的确存在着高低、正误、优劣、简繁之分。研拳首重拳理,而拳界各派、诸家均以自家拳理为正、为优、为达效之 准。但事实是否如此,又如何加以区别对待,这关 系着决定研求拳学的成功和失败的前途问题。从拳学心法论,辨析拳理则成为研求拳学理论关键 的重点,否则高低不分、正误难别,将会直接影响 到研求拳学理论内容、要义的取舍。如不辨良、莠, 而就误习伪,舍真而求劣,则必因理义不通、认知 生误,将会造成研拳无效,甚至遗误一生。所以, 这是研求拳学的关键要务,研求拳学时对此不可 有半点疏忽,必至真解、慎为为要!古有“理错,道亦错。法误,功不达”之说, 实是指理法不能认误、错为。而不明正、误,不辨真伪,不分优、劣,又如何知为错、误,知何为真优?所以拳学心法中对此亦有确切地辨析原则,如按其正确原则明辨,自能区别出具体拳理的优、劣和正、误。故拳学心法是掌握入径手段,其原则正确必能指导对实际体认拳理过程中各方面具体内容的辨析,从而加以剖析,判断、选定进行区别定位。区别物、理之法与分辨是、非的原则,应首重形式之选和措施的确定。事物与理义的高低、 优劣应先选常态下的区分形式:如对比法。从哲学角度论,对比法是选优的常用形式和逻辑学手段,在拳学中亦应时时运用。拳学中的理念确定、 真伪辨析的形式,从心法解最正确的应是,当理 论、法则符合逻辑学的学理时为上佳的正选。因为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的科学,这就是 学术上对逻辑学的确切定义。在分辨实际理论问 题时,采用对比区分的形式得出的判断、结论往往 有易于掌握,容易分辨和结论明确的效果。其形式 在拳学中应首先用视觉的看来对比,即用互相比 较的方法看。而在用听时亦应与看配合而用,是看 出门道和道理,听其理由所在,再从比较中用对比 法的形式来区分。尤其是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相 同的情况下,将其互相认真比较时,多数已能分辨 出优劣、高低来,因为不可能两个以上的不同论点 或相反的论点,都是正确的,或都在一个高低、层 面的水平上,这是因有区别而不同两者之间必然 出现的客观事实,而其结果肯定是有正有错、有高 有低,否则是两者皆错,而不可能出现两者都高, 两者都正的结果,因为真理只有一个,在研求拳学 上的理论法则也更应如此。而如在理论方面两者 是表达两个不同问题和互相无关的两个概念领域的方面,当然是不可互相对比的,因为论理的内容不是一个课题,是不具备互相对比的条件的。践验证的新论点、新看法、或从未接触过的方面,加以疑问、质询,用对照的形式,用已证实的定论来验证(论证)作区分。但因人的知识和书本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发展中的知识和科学进步是无限的,所以有旧的也可推翻,新生的亦能确立。这也是事物和理念中必然存在的发展过程的事实。因而在新、 旧,定论和未成定论之间更应审慎、细究、深悟,从 根源上加以区别,不可轻易而定、草率行事,所以王 荽斋宗师对“慎”字之学非常重视,因为不慎必失!在理念的辨析中亦应采用反复论证和求诸多解的方法的形式。如在一个理念、拳理不能辨悟之前,应从多方面进行不断的论证和分析,力求达到确认结论正确无误后,方可成定论。这主要除谨慎外,还应精细,不急于求成,而多方印证。研求拳学之正误、高低,在无法用理论直接确辨时,应把理论所含的内容、内含和与其表达 的相应关连的实际具体内容相结合,即用理论所 确定的实际方面的不同当作对比的形式来区分。 也就是说把单纯的理论,用与其论点相关连的实 际形式来对比进行区分,因为事实胜于雄辩。言 词、文字的繁深、华丽或论述的再深、再细,如其 所论不能在实践中生效应用,当然从心法论要按 其理论不打折扣地实践于实际当中时,其论不能 在实践的考验下生效者,或出劣、误者,即为不正确均不可选。因为正确无误地运用正确的理论指 导实践时,后果必须是优质的也一定是尚佳的。这 就是运用拳学心法中,以实辨理的形式法则。
在辨析拳理时还有最好方法就是求高人指教,从长辈、高人处求得正解很多难、疑将会得到速解、立辨。但本人认为在拳学心法的运用中,辨 析应先于己之力、之智、之学、之能,尽己之为之是上选,如能己解,不求他授,如能己决,不望他决。因为自立是心法之本,应尽己之力、之智、之悟而为是根,是对己的锻炼、考验、促进,是提高本身能力、拳艺、悟性的前提。当然,本身力不能 达时,求教于先辈之授而得指点之功,也是份内的顺理成章之事。但是千万不能不自努力,用轻而易举之法,只从人助中得,不从己为中取,这是违拳 学心法的理、而过于依赖外助的缺点,如常此以往己便无自悟中求超先、创高、达自悟的境界。所以, 王梦斋宗师在《大成拳论》中有“切勿终学人”之 语。然己于拳学学求的阶段、过程时,还应以求为主,此就是“过犹不及,矫枉过正”。所以应顺形适势而为方可得心法正选。己之智、之学、之功、之艺在拳学层次水平上的高低,亦对辨析理、法层次、水平程度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情况和效果,亦当量己而为。即初习之人应以简单、基本的层次入手研辨拳学理论。 入高境界时亦可研高层次理念、精髓。此心法的原则不能随便而行、任意而为,否则愈悟愈入不通理之境,是己做自害之为。如:小学生应在数学中研加、减、乘、除,初中生是几何、代数、高中生是求三角、函数,大学生研微分、积分,再高就是研求数论了。叫小学生去作中学题、中学生研究数论,是反层次,能力之为。其法、则不符学理,亦不符拳学心法研求拳理之法则。所以,拳学有“低 不解,勿研高、精。浅不明,莫究深、奥。量体裁 衣、适学而求方为正理。”大成拳因是新拳,极具学理性、科学性、 实用性的特点。其拳学理论均多经实践考验、各方印证而设,所以其原始的拳学理论发展至今仍然还是习求、研练大成拳的依据与原则。故尚未有失传、虚设、糟粕内容的渗入。又因除宗师、长辈的拳理源于实践外,而因大成拳养生求实效、技击重 实践,所以后辈门人亦按求实原则来用理、适法、 体认于时刻的验证实用的过程之中,故有保不失 真理原意的完整性和功、理、心法的统一性体系的 原则。因而只要从大成拳拳理中认真体悟、结合功 法、心法练用,基本上于辨析上应是较有效地认知过程,不象有些原本就有违拳学真意或已有失传的拳术,那样易出无功、失效、难辨之弊。所以只要掌握明哲教导、坚研、苦练、深悟、广参的心法原则,自可辨析拳理,少出误错。但如选师不慎, 而己亦欠精研、苦求,条件不备者,就不能按常规而论了。这也是心法中所含的确实问题,对此习求者不可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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