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术教学概况
中央国术馆设教授班、师范班、练习班、青年班、少年班,开展武术教学,培养 武术人才。
该馆一成立,即设教授班。初期学习年限较灵活,常根据学员技术水平和社会需 要,提前毕业。教授班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学员多是当年入学,当年就毕业任教。1929 年将学制定为二年。1930年又增为三年。学员包括各省、市保送和自行招收两部分。每期60人。
1933年开设师范班。师范班分甲、乙班招生。甲班学制一年,每期招66人。乙班学制二年,每期招54名,还附设自费生组。凡15—20岁以下的健康国民,曾经练 习过武术,具备高级小学毕业及有同等文化水平,皆可自费入学。
练习班,在该馆所在地招收学员,不收学费,食宿自理,成绩优秀者可升入教授班。
少年班招收10—14岁、且小学毕业者,学制二年。青年班招收17—20岁、且初 中毕业者,学制三年。
中央国术馆开设的各种班别,均分学科、术科两类设置课程。
学科课程包括:党义(三民主义)、国文、地理、历史、算术、国术源流、国术 学、生理学、军事学、音乐。
术科课程包括:腿法、拳术、器械科、竞技科、选修科、特别科、军事科七门。 在这七门技术课程中,包含有形意拳、太极拳、八卦掌、八极拳、查拳、新武术(拳 脚科)、连步拳、杂拳、行拳、掇脚(戳脚)、劈挂拳等拳术;剑、刀、棍、枪、鞭等 器械;气功、铁砂手、红砂手等功法;以及散打、摔跤、长兵、短兵等格斗项。还开设了拳击、日本劈刺术等外来格斗项目。
中央国术馆以“泛学博通”为教学原则,广设武术技术课,所培养造就的一批技 术全面的武术人才,成为后来发展武术的骨干。
(二)国术国考
“国术国考”全称“全国国术考试”。中央国术馆仿旧时武科考试和近代体育竞 赛制定国术国考,用以考评习武者技能学识,区别等次。
国术考试仿武科的童试、乡试、会试,设县考、省(市)考、国考。仿武科的外 场(试武)、内场(试文),设术科和学科两门考试。中央国术馆谓此为选拔真才实学 的“抡才大典”
按照《国术考试条例》规定,各级国术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际上在中央国术馆 存在的近二十年时间内,只举行过两次全国国术考试,各省、市、县举行次数不等, 亦有从未举办过国术考试的地区。
第一次全国国术考试,于1928年8月发布《国术考试条例》之后,于10月15 日至20日在南京公共体育场举行。山东、河北、北平、南京等17省、市和中央国术 馆的共333名应试者参加了这次国术国考。
这次国考的术科考试分为预试和正试。预试是单人表演。项目包括拳术、刀、佥人 棍、枪。正试是两人对抗比赛。项目包括徒手的拳脚门(散打)、摔角门,持械的棍、 枪门(长兵),刀、剑门(短兵)预试及格,方可参加正试。
预试中个人单演拳术和器械的水平颇高,有240多人获及格资格,其中150人参加了正试。由于对抗比赛无时间限制,会期届满,组织者担心出现难于收场的场面, 于是改变了原来考取“甲等三名授以捍卫、辅卫、翊卫之名称,乙等二十名至三十名, 授以校尉之名称,丙等五十名至一百二十名,授以勇土之名称”的规定,比试至第四 轮即宣告终止取中朱国福、王云鹏、张长玉、马裕甫、张英振、窦来庚等15名为 最优等。取中杨松山、郭长生、马英图、韩化臣、佟忠义等37名,为优等。取中柳 印虎、林志远等82名为中等。只参加预试而未报名参加正试的有赵鑫洲、于振声、 吴图南、何福生、曹宴海等。
第二次国术国考于1933年10月20日至30日在南京公共体育场举行。考场建筑 呈八卦形。看台可容万余人,考台约20方丈。河北、湖南、绥远、山东、河南等21 个省、市的438人参加了这次国考。
这次考试,大致沿袭第一次国术国考的成法。所作改进是预试有了评分细则,对 抗比试有了统一的护具。还增设了搏击(拳击)比试,以及女子对抗比试。
这次正试采用双淘汰制,决出应试者的等次。等次分甲、乙、丙三级。甲等名额 占应试人数的35%。每等之内,按学科成绩排定先后顺序。
这次国术国考共取中甲等43名。其中拳术对试(散打)13名,长兵3名,短兵 6名,摔角3名,搏击(拳击)重、中、轻3级共9名。参加女子组正试9名选手, 皆取为甲等,以鼓励女性习武。
国术国考虽有种种不足,但是,它制定和实践了武术拳械单练与对搏的竞赛规则,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竞技武术的发展。
(三)武术论著与教材建设
中央国术馆成立后,由编审处负责编辑武术论著。至1934年,已编辑出版了《查 拳图说》、《青萍剑图说》、《少林武当考》等22种,已完成编辑的有《练步拳》、《八 极拳》、《形意拳摘要》等12种。当时正在编辑的有《太极拳》、《八卦掌图说》、《内 功正轨》等11种。
1929年秋,该馆创办《国术旬刊》,每十日出版一期。翌年,改名为《国术周刊》, 每周出版期。《国术旬(周)刊》的基本内容包括论文、著述、转载、记录、文苑、 杂俎,以及该馆消息、国际要闻等栏。主编相继由吴志青、唐豪、姜容樵等国术馆编 审处处长担任。这一时期,南京、上海、北京、天津、浙江、陕西、湖南等省、市国 术馆,以及济南健康实验学社等民间组织也都先后创办了武术专门刊物。促进了传统 武术的整理,也加强了各地武术组织和传习者间的交流。
国术馆出版的专著中,有一些就是该馆的技术课教材。由于开课多是教员能教什么就教什么,并没有形成过统一的固定教材。1933年底,教育部发函中央国术馆编 辑初中、高中、大学三级武术教材。该馆成立了由姜容樵负责的教材编审委员会,并 在1934年1月3日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议定先编初中、高中两级教材。初中教材 包括五行拳、弹腿、劈挂刀、三才剑四种;高中教材包括八极拳、八卦掌、梅花刀、 昆吾剑四种。1941年,该馆派员参与国民政府教育部和军训部联合设置的国术教材 编审委员会,进行国术教材之研究编辑工作。至1944年,编辑完成了健身操4种, 普通教材24种、军事教材4种、特种教材17种,共计49种。时为抗日战争末期, 由于种种条件所限,这49种教材未能印刷问世。
四、国术馆尾声
抗日战争爆发后,除四川等大后方国术馆(社)继续活动外,大多数国术馆(社) 相继停办。1937年8月14日,日机轰炸南京,中央国术馆南迁。在迁转过程中,政 府停发经费,教职员工和学生生活十分困难,多数教师和学生沿途离去,自谋出路。 1941年,迁至重庆北碣时,馆内人员仅剩二十多人。此后,在四川境内组织培训、 巡回表演、举办比赛,但都仅偏于一隅,失去了往日的规模。1946年迂回南京,无 馆址,缺经费,已无法维持活动。1948年宣告解散。
第五节 武术进入学校体育课
一、武术正式进入学校体育课程
辛亥革命后,一些社会名流认为,“火器输入中国之后,国人多弃体育技击而不 讲,则致社会个人积弱愈甚”,纷纷提倡技击,振起尚武精神。这一时期的尚武之风 正与当时的国民教育和尚武教育相吻合。一些学校相继在体育课中增添武术课,或开 展课外武术活动,在学校运动会中增列武术表演和比赛尤以北京、天津、上海、南 京等大城市为盛。一些教育家认为,列武术为学校课程内容的条件已经具备
1915年4月,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北京体 育研究社许禹生等提出的《拟请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议案。教育部明 令“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此项教员于各师范学校养成之”。至此,源远流长 的中国传统武术,正式进入学校教育,成为学校体育课程中的一项内容。
二、学校武术师资的来源和培养
民国年间,学校武术教师的来源有三:一是直接从民间武坛聘请拳师;二是从武 术社团聘请教员;三是各级国术馆和体育专门学校的毕业生。
民国初年,直接从民间武坛聘请拳师的情况比较普遍。到民国中、后期,仍然有 这类情况。武术各拳种的名家如刘殿琛曾先后受聘于北洋法政学校和清华学校任武术 教师;靳云亭受聘于工艺学堂、育德学校;李存义受聘于南洋公学(上海交大前身); 耿继善受聘于河北赵县中学;郝月如、马金镖受聘于南京中央大学;李雅轩受聘于南 京国民体育学校;梁振蒲受聘于河北省立十四中学和束鹿女子师范学校;刘凤春受聘 于北京体育学校;纪德受聘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医学专门学校和北京体育学校;陈 子正受聘于黑龙江第一中学、第一师范和上海广肇公学、圣约翰中学;于振声受聘于 南京高等师范,等等。
上海精武会、北京体育研究社、济南武术传习所,以及后来成立的国术馆系统, 都先后应一些学校邀请,派员前往任教,本章在“精武体育会的兴盛”一节中,已述 及该会应邀派员至各级学校传授武术的大略。据北京体育研究社有关记载:“自民国纪元,吾社成立,京师各校渐向社中聘请教员,教授斯术(武术)”另济南武术传习 所设立后,“各省各学校、各军队、各机关、各团体,在该所邀请教员者,不胜枚举” 其他武术社团的情况,也多类此。
学校武术的勃兴,需要大量的武术教师,同时也要求教师既擅长武术又能兼教它 种体育项目。培养武术师资的教育机构应运而生。这种机构可以分为两类。
其一,以原有的师范院校体育系(科)为基地培养武术师资。
根据教育部1915年通令:“此项(武术)教员于各师范学校养成之」1916年南 京高等师范增设体育科,开设武术课。1917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增设体育科,开 设武术课。1934年3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体育科教学科目及各学期每 周教学时数表》。其中,国术课时,每学期每周均为2学时,这与田径运动及基本练 习以及球类运动的课时相等。194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简易师范学校体育课程 标准》,规定国术在体育教材中的比例,四年制男生占15%,女生占10%。三年制男 生占10%,女生占5%。这样培养出的体育系科毕业生,大多能兼教武术。
其二,出现以武术为重点的体育学校。
1917年初,北京体育研究社附设体育讲习所,培养擅长体育、武术的师资。1920 年春,改名北京体育学校,许禹生任校长。学制初为一年半,旋改为二年,后定为三年。
该校全部课程,分为学科、术科两种学科包括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各种 教授法、体育原理、武术理论、中外体育史、生理学、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国文等 27门。
术科包括:1.国技: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少林十二式、马刀、枪术(二 十四枪)、棍术(夜叉棍、少林棍)、戟术、剑术(剑术基本练习、七剑、十三剑、神 禹剑、飞龙剑、乾坤剑)、铜术、器械对手(十二棍兼枪棒、太极枪、单刀对枪、双 刀时枪)、新武术(棍术、剑术)。2.体操(兵式训练)、徒手教练、持枪教练、徒手 及游技(各种徒手操、各种球术及各式游技法)、轻器械和重器械体操。3.童子军 4.田径赛5.日本柔道。
1933年,中央国术馆在南京紫金山创办“国术体育传习所工于1934年改名为 “中央国术馆国术体育专科学校1936年易名“国立国术体育专科学校”。该校南 迁至重庆北暗后,又于1941年改名为“国立国术体育师范专科学校”。该校名称的变化,正好逐步揭示出其办学日的是为培养兼擅体育和武术的教师。
该校学制初为三年,后增设五年制。三年制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凭者,五年制招 收具有初中毕业文凭者。
该校课程分学科和术科两类。学科包括国术理论、国术史、国术教学法、教育概 论、体育原理、运动生理学等21门,后又增设英语等7门。术科包括1、国术:腿 法、拳法、刀、枪、佥U、棍、摔角、搏击、击剑、劈刺等。2、体育:柔软体操、器 械体操、游戏舞蹈、田径运动、篮球、足球、排球、垒球、棒球、网球、游泳等。3.军事训练和童子军。
北京体育学校的毕业生主要去向有两个:一是留在北京公立中、小学校任体育教 员;二是回学员原在省(市)充任中等学校体育主任或教员。国立国术体育专科学校 的毕业生主要去向有3个。其一为中等以上学校教员;其二为公共体育场指导员;其 三为军队教官。
除上述两校外,精武会曾办精武体育师范学校,中央国术馆设有教授班和师范班, 济南武术传习所等也曾向全国招生培养武术师资。它们都向各地学校输送武术师资, 为学校武术教育的开展做出了贡献。
三、学校武术的开展
自1915年教育部通令“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后,在全国教育会议中, 仍不断有提案强调“注重国技教育部还陆续在其颁布的正式中学、小学、师范学校和大学体育课程标准中,对武术在体育课中应占的课时和武术课的内容作了规定。 但是,由于武术师资不足、教材缺乏等原因,学校武术教育开展不够普遍。
1924年6月,北京体育研究社曾对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 西、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浙江、湖北、陕西、四川、广东等省市四十所大、中 学校的武术活动进行调查。结果,将武术列入正课的占52.5%;只在课外开展一些武 术活动的占22.5%;既未列为正课、课外也不开展的占25%。
1940年,张之江在全国国民体育会议指出,“查全国各级学校,列有国术课程者, 统而计之,不过十分之一、二,且多作为课外活动,迄无国术课程者,尚居十分之八、 九%从这种情况,大致可以看到,学校武术在民国中期取得的进展,在抗日战争爆发后,退步了。
武术进入学校体育课,不仅扩大了武术的普及面,拓广了武术的领域,而且促进 了武术自身的发展。学校课堂的集体教学方式,改变了民间武术的传习方法,促进了 武术团体教练法的编制和逐步完善。武术教材的编写工作,促进了对传统拳械套路的 整理,也促进了武术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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