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中、小学校的武术教育
(一)中、小学校的武术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学校体育作为培养全面发展新人的重要方面,十分关心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了一系列的指示和决定。武术作为学校体育教学内容之一也得到了重视。1956年教育部编订并颁布的中国第一部全国通用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就有关于武术方面的内容。1961年,在总结经验的 基础上,对1956年的《教学大纲》作了修订,根据要继承和发扬我国历史悠久的民族传统体育,体现出教学大纲民族特色的精神。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内容之被列入同年编订出版的《全国大、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大纲》中规定: 武术在小学体育课中每学期为6学时,中学为8学时;教学内容,小学从三年级起为武术基功、基本动作、组合动作,武术操,初级拳;中学为初级拳二路、青年拳、青年拳对练等。使学校的武术教育机制列入了正常的轨道。
国务委员李铁映曾多次指出:要把武术列入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体育课。武术是国宝,每个学生都应学会一种拳、一种器械。学校体育课要把现代体育的教学和民 族体育的教学联系起来。可先搞试点,也应该列入"达标”标准里去。他的讲话给学 校武术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1993年国家体委群体司汇同国家教委有关部门和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召开了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中,增加武术试点工作会议,研究制订了在北京和河北石家庄市郊一些中、小学中进行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这将 会对学校的武术教育起到深远的影响。
30多年来,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学的武术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许多学校在完成规定的武术教学内容外,有的还成立了武术协会、武术馆或武术锻炼小组,一些武术基础好的学校还被体育部门确定为传统项学校,进行重点训练。中、小学校武术教育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二)大学的武术教育。
在中、小学武术教育的基础上,大学武术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大学的武术教育,在体育中所占的比重和教学时数虽然和中、小学相同,但其师资力量、教学设备都优于中、小学。所以,在教学中能比较好地贯彻落实《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武术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后,一大批武术专业毕业生分配到各大学任教,充实了武术教学方面的力量,保证了武术教学活动的开展,在校园里掀起了一股武术热。
1982年上海同济大学和北京大学率先成立武术协会,接着在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中也相继成立武术协会。1979年,上海市高教局举办了首届上海大学生武术比赛。 198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沈阳中医学院举办有27所中医院校参加的全国首届中医 院校武术比赛。比赛内容除武术套路外,还增加了传统的武术功法。1987年、1990 年又先后在黑龙江中医学院、山西中医学院举办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中医学院武术比赛。全国中医院校的武术比赛已形成了制度。为了提高教学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举办了以体育教师为主的武术教练员训练班,加强师资的培养。1992年在武汉举 行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首次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94年5月29日, 北京高等学校武术比赛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举行。同年12月,由国家教委主办,在北 京医科大学举行了首届全国高等学校武术比赛大会,且决定每隔一年举行一次。
形式多样的大学生武术比赛不仅促进了学生习武兴趣,丰富了学生文体生活,增强了学生身心健康,提高了学生学习效果,而且使大学的武术教学从单一的课堂教学 走向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途径,有力地推动高等院校武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使其成为大学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体育院、校(系)的武术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在体育院(系)中武术被列为项选修课进入体育高等院校教育的行列。
1958年8月,国家体委在青岛召开全国体育学院院长座谈会,讨论体育学院的任务、培养目标、学制、教学计划以及教学大纲的编写等问题时,对武术专业进行了 强调。会后,北京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相继设立了武术系,其它体育院校(系) 设武术专项选修课,从教学上加强了武术的比重和地位,促进了武术教学、训练、科 研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
为了统一和完善教材内容,提高教学质量,1961年,国家体委组织了常振芳、 李天骥、张文广、刘玉华、蔡龙云、习云太、陈昌棉、郑学明、翟金生等武术名家, 在参考了北京、上海、武汉、成都等体育学院原有教材的基础上,编写了第一部全国 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使体育院校的武术教学逐步走上了系统、规范的轨道。 北京体育学院1963年还开始招收研究生。多年来,该院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武术专 业人才。
十年“文化大革命”,全国体育院校(系)的武术教育受到了严重干扰。1967年 至1971年被迫停止招生,正常的武术教学受到破坏。1972年,各体育院校(系)开始陆续恢复招生工作,武术教学也逐渐展开1977年正式恢复高考制度,使体育院 校(系)的招生、教学工作进入了正常化轨道。1978年,国家体委又组织了张文广、 温敬铭、蔡龙云、夏柏华等,对1961年编写的全国体育学院本科讲义《武术》进行了补充、修改,增加了武术的起源和发展、武术套路的创编与图解知识、武术技术分析、武术裁判法和查拳、华拳、九节鞭、48式太极拳、单刀进枪、散手等章节。编 写出版了全国体育院(系)通用教材《武术》1至4册。使武术教材的内容更加充实、 完善,保证了武术教学的需要。
1983年,国家体委又组织了张文广一、温敬铭、蔡龙云、马贤达、习云太、薛仪 衡、夏柏华等,以1978年出版的全国体育院(系)通用教材《武术》为蓝本,从体育院(系)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了改写。对原教材内容作较大的删改,新 增了武术简史、武术的技法等章节。改写后的教材称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分上、下两册。上册是武术理论和基本技术部分,下册是武术传统拳术和攻防技术部分。
根据国家体委下达的武术普修教学基本要求精神,1988年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 员会武术教材小组,在各院校多年进行普修教学实践所编写的推荐教材的基础上,编 写了体育学院普修通用教材《武术》,新编入了长拳、剑术、太极拳教法示例、攻防 实用动作、组织教学、武术常用动作术语等章节。比较简明、实际,针对性较强,观点也较新颖。更适用于普修教学。参加本教材编写者有:郭志禹、张选惠、徐伟军、 曾美英、孙根发、刘同为、杨啸原、韩劲松、戴有祥、温佐惠、周直模等。
1991年,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武术教材小组依专修教学的基本要求,对北京、上海、武汉、成都、沈阳五所体育学院推荐的教材进行评审选优,并在1983年体育系通用教材《武术》的基础上,经过修改、充实,编写了体育学院专修通用教材 《武术》,分上、下两册该教材在理论部分,修订、充实了武术简史、武术技法、 武术教学等部分章节的内容,其它章节在原教材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编写,新增了散 手运动及其教学训练与竞赛。在技术部,保留了基本功与基本技术、查拳、华拳、南 拳、形意拳、八卦掌等传统套路,新编入了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的组合动 作和通背拳、螳螂拳等套路。此外,还附录了武术典籍介绍和武术动作常用术语,可 供教学参考。较之过去,内容更为全面,有些观点也较新颖,科学性有所增强,并注 重了提高学生技能的培养。
这些教材的编写出版,极大地丰富了武术教学的教材内容,促进了武术教学质量 的不断提高,使武术教材在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前进了一大步。
1978年起,各体育院系除了招收本科生外,还恢复武术硕土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武术硕土学位的设置,使武术教育步入现代科学文化领域,成为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 的一门学科。这对武术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随着武术运动不断发展,武术的教学、训练、竞赛及科研得到了不断的加强1983 年北京体育学院成立了武术部(后改为武术系)。随后,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 院、成都体育学院也相继恢复或成立了武术系。其它体育院校(系)的武术专业也得 到不断加强。招牛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大:既有研究生,又有本科生、专科生、函授生、 教练员进修班以及各类中外武术人员的短训班等,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不同层次、不同 类型的武术人才培养体系。
武术专业的学生除系统地学习武术理论与技术外,还要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 运动解剖学、运动心理学等多门课程。本科生毕业时要求达到学土学位,并通过一定 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和裁判员等级标准,能掌握较全面的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训练、 教学及从事竞赛工作能力。
为了促进教学与训练工作,1987年、1992年先后在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 院举行了两届全国体育学院武术比赛。全国13所体育学院组队参加了比赛。国家体 委直属的北京、上海、武汉、成都、沈阳、西安等6所体育学院每年可以单独组队参 加全国武术锦标赛。
体育院校(系)的武术教师和武术工作者除了从事武术教学外,在武术理论研究 和科研工作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撰写了许多有质量、有价值的科研论文,出版了 批技术和理论研究著作。
经过40多年的发展,体育院校(系)的武术教育在师资培养、学科建设、科学 研究等方面都取得可喜的成绩“初步形成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为一体的武术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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