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中国武术的艺术特征

第一节“程式化”的中国武术

在门类众多的中国传统艺术中,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共性的问题,那 就是中国传统艺术无不具有着极其鲜明的“程式化”特征。这种“程式 化”特征,是中国艺术与西方艺术的一个显著性差异的表现。“程式化” 在传统艺术中表现为一种独特的表现形式——“程式'“程式”的本质是 对艺术的形式的一种描述,它的存在使得艺术具备了 “程式化”的特征。 因此,“程式化”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中国传统艺术的独特范式。对于“程 式”与“程式化”的研究在中国传统艺术学领域是一个被普遍关注的选 题,许多的学者和专家针对不同的传统艺术进行了深人的研究。

中国武术在表现方式上呈现出鲜明的艺术化的倾向,这使得武术的技 术形态具有艺术化特征。既然“程式” “程式化”问题是艺术的一个普遍 的特征,那么,中国武术中是否也存在“程式”“程式化”的问题呢?这 成为本文的研究起点,旨在从艺术学的视角对中国武术“程式化”问题进 行一次尝试性的探究。

―、程式与艺术程式

(一)程式

“程式”这一概念,在中国古代文化典籍早有解读。《荀子•致仕》对 “程”的注解是:“程者,物之准也。”《说文》中对“式”的注解是: “式,法也。”可见,“程”所指代的是一种标准,而“式”在古代有“法律” “法规”之意,故“式”所指代的是一种法则、法度。将两者结合起 来看,“程式”具有一种标准化、法则化的涵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 “程式” 一词被注解为“一定的格式”,如公文的程式,表演的程式等,而 "格式”指的是“一定的规格样式”,如书信格式等。

存在于世间的万物都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存在形式。人们通过对事物 本身在形式上的种种特征的认知,才可以更加准确的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 律。这种对事物形式的认知一旦形成,就会在人们的脑海中形成对该事物 的规范化、标准化的形象或概念。所以,对于“程式”的理解,我们可以 概括为一种规范化的、标准化的表现形式。

(二)艺术程式

在艺术研究领域中,“程式”是一个重要的学术术语,关于“艺术程 式”的研究也极为丰富。艺术学研究者们对“艺术程式”这一概念有着诸 多的表述,如有学者认为:“程式是在概括描绘对象幕本特征的幕础上总结 出来的规律性的方法”,也有学者认为:“程式是从纷繁的现象中抽绎而 来,其本意是规程、法式的意思,含有规范化、法则化的涵义”……

由此可知,艺术中的“程式”是指对某一事物进行了高度提炼之后, 所形成的具有格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艺术样式。就此而言,我们发现 几乎任何一门艺术都有着自己相应的表现程式,这些程式“是历代艺术家 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对艺术表现的规律把握”[3],诗歌、戏剧、舞蹈、音 乐、书法、绘画皆是如此。例如,中国戏曲艺术中的最为代表性的程式 -“唱、念、做、打”,就是历代艺术家的不停探索与努力,从生活中 提炼出来的戏曲表演方式,具有着高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中国绘画艺术 中的“白描、线描、泼墨、淡墨、破墨等等都有一定之法、一定之规,画 竹叶、竹颈、兰花、菊花、山石、树木的笔式也都有前人的样板模本,用 笔的中锋、侧锋、逆锋也同样有定式可以效仿,就是人物的衣饰、动物的

羽毛也有许多的体例样本”,这些艺术中所表现出的程式体现了艺术的 高度的规律性、规范性以及准则性。

二、“程式化”:中国传统艺术的标识 (一)‘‘程式”:中国传统艺术的基本元素

“程式”存在于一切艺术之中,它是艺术本体具备的要道。正所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程式,不成艺术。”[21在门类众多的传统艺术 中,“程式”的内容不同,表现也不同,然而在各种门类的艺术中,“程 式”无疑都是作为艺术构成的基本元素存在的,它成就了其艺术的价值和 魅力。

众所周知,戏曲是以“四功”(“唱、念、做、打”)和“五法” (“手、眼、身、法、步”)作为固定的艺术表演手段和方法。通过这些大 量动作程式的运用,戏曲故事的情节与内容才能够得以表现。比如“戏曲 中的洒头这个程式动作,由甩髯、面部抽搐以及头、手齐抖等基本动作组 成,这一程式是艺术家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表情和形体动作中提炼出来的, 但更加夸张并富于节奏感,用以表现剧中人物的惊恐或愤怒从某种 意义上讲,“四功” “五法”就成为了是戏曲表演艺术的根基,这些程式成 为了构成传统戏曲艺术的基本元素。

再以中国绘画艺术中的山水画为例,山水画多是以笔墨来表现山石河 流的轮廓、形质、层次,所以,山水画对笔墨的运用是十分讲究。因此, 中国历代的山水画家对于笔墨的运用不断地摸索,渐渐形成了一些列技法、 技巧,这些技法技巧被代代继承,成为一种具有规范化的程式。“古人云: ‘有笔有墨’笔墨二字,人多不识,画岂有无笔墨者?但有轮廓而无皴法, 即谓之无笔。有皴法而不分轻重向背明晦,即谓之无墨。古人云:‘石分三是笔,亦是墨,可参之。”可见,笔墨的用法就成为了中国山 水画艺术的一种程式化了东西,这种笔墨程式成为了中国山水画艺术自古 传承至今的规范与法则。

(二)‘‘程式化”:中国传统艺术的共通特征

“程式化”一词由“程式”而来的,“程式”加上一个“化”字,就 转变成具有某种性质或状态的动词含义。因此,“程式化是处理事物的规则 法度或使事物具有一定的规格样式化”[2]。“程式化”的存在,使得某种艺 术活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固定的模式,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 具有着极强的“规范性”和“约束性”。“规范性”是针对某一活动或者行 为活动行为方式与方法提出的,目的是保持该活动或者行为是正确的、合 理的;约束性是针对某一活动或者行为的实质和内在提出的,目的是保持 该活动或者行为不偏离其本质。

在中国的传统艺术中,艺术的“程式化”是“经过艺术夸张的规范化 的、类型化的形式系统”[3), “一个由主观反映客观的形式过程,它是阐释 艺术理念的形式演变过程”[4]。诸如诗歌、戏剧、书法、绘画……无不受 到这种“程式化”的浸润与影响,其中传统戏曲艺术和绘画艺术的“程式 化”特征更为突出。例如,在传统戏曲艺术中,“唱、念,做、打”的 “程式化”成为戏曲艺术的显著特征,对于观众而言,他们欣赏的是戏曲 的“程式化”的魅力,如:青衣们的水袖怎样舞动,老生们的西皮流水何 时吟唱……等等都是很有讲究的。正是这种“程式化”的表演方式形成的 独特美感成就了戏曲艺术。再譬如,中国绘画艺术在技法表现上的“程式 化”特征也十分的突出,有学者指出:“在笔墨使用中的焦墨法、破墨法、 披麻皴、斧劈皴,以及花鸟画法、山水画法等种种物象构成程式。中国画 的创作构图、物象布局等方面,亦有很多程式性内容。”由此可见,中国的诸多传统艺术都表现出极其鲜明的“程式化”特征,“程式化”作为 传统艺术的范式存在于中华民族的传统艺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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