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武术借以生成的古代宗法社会对人的活动,要比当代市场经济具有更 多的伦理道德约束,由此武德自然也就成了中国武术文化的重要特色。本来,武 术是执戈而舞、挟技恃力、诡道以进、出奇制胜、御敌制人、性命相搏的技击 技艺,但其在某些特定条件那武德的作用下,却可以变成止戈为武、至武为文、由 技入道、性命双修、德艺合一、乐舞教化的诲人方式(但在“封建社会”条件 下,任何诲人方式又都有可能异化为对人类天性的某种压抑)。所谓兵者凶器、兵 者诡道、兵以诈立,源于动物攻击自卫本能的生存竞争技术,无法避开其阴险 诡诈和凶狠毒辣的基本属性;然而作为社会性的人类生活,又必须有一定的道 德规范去整合自身并约束各种反社会行为;在这里,武德尽管可以深刻地影响 到技术,然而其发挥的则主要是社会功能而不是技术性能。从“好勇斗狠”到 “礼让为先”,反映了武术自身历史发展的文明化过程。由此,习武修德不但 成了中国武术技术展开的社会前提和心理背景,而且还极为巧妙地融入训练方 式和技术规范之中,有的甚至还成了武术应用的战略和策略。于是武德也就自 然构成整个武术活动的有机组 成部分,并由此鲜明地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某种“泛和谐”特征。中华武德有着明显的两重属性:一方面受到农业自然经济小生产结构的严重制约,另一方面又积淀了东方文化那深沉的生命智慧。有分析并批判地继承传统 武德遗产,不但是建立现代新武德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还可以对我们当下新 道德建构提供若干有益的借鉴。
需要强调的是:武德是武术活动或曰武术文化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这当 是无可置疑的。但现在还应当注意的是:“武术活动”或曰武术文化的有机构 成并不等于“武术属性”(即技击技术)的有机构成;前者着眼于社会活动,后 者则着眼于技术内涵;二者必须通过操作者的社会立场、精神信仰和个性特征 的中介,才能相互发生作用o武德只是社会关系对武术活动进行的规范和制约,尽 管可以被巧妙地融入身体训练原则以及应对的战略策略,约束武人的社会交往 方式,然而毕竟并不直接就是武功技术内部基本属性的身体呈现,由此很难把 它笼统地说成是什么“武术属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特别是由于阶级对 抗社会中习武人群的“非特定”性质,人们对武德的理解和实践可渭五花八门 且有不少对立,然而其技术性能却基本雷同,于是也就更难只把其中某些偏于 一隅的说法纳入武术技术体系。研究“武德”不能离开武林人士特定的社会环 境、生存状态和技术要求,探讨它区别其余的特质。不过我们也并不因此而否 定历史长期积淀形成的伦理道德基本框架。下面我们来探讨这个框架下与武相 关的内涵和特征:
(一)习礼谦让:规范约束
我们的古人强调道德践履,通过道德践履去把握意义,而道德践履之外部 表现就是礼(“礼者,履也”)。中国向来被称为礼仪之邦,历史上一直奉行 礼乐教化,用礼仪和道德去约束和规范社会人群的各种行为,并由此形成国家 和民族的凝聚力。一般地说,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民族和地区,都有其规定 一定社会秩序的礼(礼仪和制度)。然而在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的中国,礼的 产生和发展,礼的发达程度,礼在整个民族精神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却有着 一种独特的、极其重大的文化意义。这一点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不 能与之相比拟的。就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社会是礼的社会,中国民族是礼的民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矍。”其中的“瞿”,是行礼操作用的器具,而“示” 则是崇拜对象的天神。在原始祭祀过程中,人们在容器里放上用以奉献祖先神 灵的祭物,与此同时跳起充满巫术意味的武舞,以求可以跟神灵感应沟通。后 来作为凝聚群体的规章制度,就是从这祭祀的祈求和禁忌中开始的。原始教育,首 先是身体技能的教育。在夏、商、周三代,古人习礼的学校,同时也就是习武 的场所,盛行“讲武之礼”。春秋时孔子倡导以“礼”为中心的“六艺”,就有射、御 两项直接跟古代武技相关。由此可见,“礼”在源头上就确实跟武术有着密不 可分的关系。
所谓“礼尚往来”,礼的本质首先是种社会性交往规范的程序制约。荀子 曰:"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量度分界,则不能不争。争 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 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这个说法,无 疑是从根本上把握了礼的实在意义。礼是用来制约人的行为的。它调节着人的 主观欲求和客观现实的矛盾,使二者之间达到一种能够维持人类社会存在的平 衡状态。这就是说,礼一开始就是应社会稳态结构需求而产生,用以克制仇恨、扬 厉爱意、协调关系、维持秩序,从而使社会群体各种交往得以正常运行的必要 手段。
我们已经知道,武术的生理基础,是动物性个体生存竞争中的攻击和自卫 本能;而武术的基本功能,又首先是以攻守杀伐、性命相搏的肢体冲突打斗为 主要手段,用来满足个人之生存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的综合实用技术。对于这些 不利于社会“合群和谐”生活的倾向,必须要有所调节和控制。《礼记•乐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 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 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 作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是故强者协弱,众者暴寡,知者作愚,勇者苦怯,疾 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那天地自然同化、芸芸众生相争的洪荒年代,人类这一着人类自身保留着的动物本能,节制着它横流不羁的自然欲求。在进入文明时 代以来,礼更以其法律和道德的规范秩序方式,节制着社会上群体内不同阶层 利益的摩擦,节制着群体外不同阶级和不同民族利益的冲突;并使这些摩擦冲 突的各个方面,不至于在过度的消耗中同归于尽。
中国历史上的礼,是从人类“敬祖亲子”的天然情感出发,一方面向外发 展形成“内外有别、上下有等”的尊尊卑卑“等级差序”社会结构,另一方面 又回到自身内化为“立己成人、修己治人”的个体人格自我修养,由此形成“礼 治德化”格局,明显区别于西方话语系统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 这文化环境里,中国武术也相应发生由武勇、武艺到武术的规范性演化,把原 始冲动的“好勇斗狠”改造为文明规范的“礼让为先”,应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于 是,中国武术历来强调“未曾习武先学礼,未曾习艺先明德”,极为重视礼仪 规矩和道德规范的学习和运用。在这里,礼的观念和规范确实限制了人类原始 野性的生命力,但并没有完全抹煞武术本身特有那性命博弈打斗的本质,也没 有削弱习武者的勇敢无畏和自我承担精神。恰好相反,礼作为文明人区别于原 始人的标志之一,表明了文明人思维的严整性、处事的秩序性、为人的自律性、交 往的恭谦性。礼的禁忌和仪式,在规范习武者的行为时,更多的还是磨砺了他 们的意志,使习武者在大是大非、大友大敌面前,更具爱憎分明、刚毅果敢的 品格。礼之产生原初动机,为的是保持人际关系的有序与和谐,并由此形成比 较稳定的社会秩序。据此具体到习武者所遵奉的礼法和礼仪,也是一种以特定“社 会和谐”为核心的自我戒制。它通常象征着坚强的意志,崇高的信念,执着的 向往,单纯的追求等精神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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