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扎之求中而中者,未尽善者也!尽善者,不求中而中,人之所 不及防,神妙莫测“求中而中者,以巧取人,为彼识破,则反受伤矣!

凡倒手,身心手足之运用,不离(彼手)尺五,坐膝如鸳鸯、缠、流、 降是也,身心相契,手足相孚,动则必当,来急匆忙,安闲久熟,自然 中节。

凡欲开人,先须守己,胜乃可全。若欲先发取胜,虽胜,半也!

凡开枪,先轻拿,近彼手乃重。起手重,则无救应。轻、重、疾、 徐,贵相当也!龙来宜轻开者,恐彼阴阳互变,流而未定我用重力, 则顾右失左、顾左失右矣!故以轻开降住,使不得左右变幻,龙老则 为我有矣!当取勿令松,谓不可放过也。若先发扎人,宜临犯其穴, 必须留性,以防其挨龙直下,深宜戒之!

凡应酬,须知虚实,先为运补,得宜为妙,譬如彼龙虚来,我但用 轻开之法,彼必于我空处尽力实来,待临主人二寸许.然后身心手足 俱到,用缠、降之类,斜挨来龙,直犯主人,无不败矣!

余汇集诸家之枪,遂得五百余法,以皆棍杂枪故。至如枪、棍本 二器,岂可等视?逐末法愈多,而枪意愈失!二器之法,遍行海内,知 枪、棍之辨者谁乎?

余所师者,石敬岩也,其于习练,门路最正,功力最深,手臂最熟, 晚年棍、棒、刀、牌,入手皆化枪法,故于枪、棍之届,不甚留心。余自 于五百法深思久用,乃得其辨。

而徽州程真如所著《峨眉枪法》,唯有革法十二、扎法十八,不言 立势,不言步法,卓哉,绝识家之正法眼藏也!然敬岩淄川之法,有以 制百法者也。三十法中无之,彼(指程真如)岂不知?盖不轻泄于楮 墨耳!其他行着,亦不可废。故余书合收百法左右,敬岩、真如博约 之间。

叶显恩《明清徽州佃仆制试探》,《中山大学学报》1979年第2期.

唐力行《明清徽州的家族与宗族结构》,《历史研究》1991年第1期。 叶显恩在《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一著中研究认为.徽州佃仆 中有一类为郎户,又称“拳斗庄”,是充当家兵使用的。根据其调查, “解放前,祁门查湾汪氏祠堂拥有拳斗庄121户。郎户凡16岁至45 岁体魄健壮的男子,都要进行武术训练。一般地说,这些拳斗庄一个 人赤手空拳可敌八个人,如手持一齐眉棍或火叉,则可敌十二个人。 他们中的一些人即被用以充当徽商的随从保镖、。据此,叶先生推 论,新中国成立前尚且如此,明清时期当可想见。关于拳斗庄习练武 艺,叶显恩研究认为,拳斗庄是绅衿地主用以炫耀武力于乡里的T. 具、这些人每年冬天由武艺高强的师傅负责教习武艺,每期四十天。 从叶先生研究的徽州各类佃仆看,拳斗庄所服的是家兵劳役,相较于 佃仆所服的营造劳役、看守劳役、交通劳役、礼乐劳役、丧葬劳役,家 兵劳役处在最高层,是最能体现徽州宗族地位与权

威的“显然,以武 术的方式训练家兵,是徽州宗族固族显族的亟要方式一

其次,明清徽州佃仆向宗族主人交纳地租、山租,还要服劳役。 主仆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随着明清徽州商品经济的深入发 展,佃仆制在逐渐衰落2显然这四种原因中佃仆的反抗斗争居主, 那么明清徽州佃仆的反抗斗争的表现情况,徽宗族又是如何应对 的,需要深入讨论

康熙《县志》记载:“民讼多山墓田宅,尚气好胜,事起杪忽, 蔓滋不休.然无巨恶大,嗷,近缘缴防驻兵,呼卢博雉,年少效尤矣,至

叶显恩取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第121页,

2关于明清徽州佃仆制的衰落.叶显恩认为有四种原因:明清商品经济的 发展,使得徽州境内的社会风气发生变化,佃仆随着主人外出经商,眼界大开; 二是这一时期主仆之间的租佃关系转为高额地租榨取为主;三是最直接、最主 要的原因是佃仆的反抗斗争;四是升豁为良。参见叶显恩著《明清徽州农村社 会与佃仆制》,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82—294页 下户贱厮向奉法,不敢望见官府,今则越分跳梁者比比,是为厉 阶。”①当时的社会风俗变化表明徽州地区下户贱厮纷纷跳梁,开展 反抗。在明清徽州佃仆制衰落过程中,佃仆所开展的反抗斗争是以 武装起义为主的。在起义的过程中,佃仆充分地运用了武艺,掀起声 势浩大的反抗斗争。其中明末清初夥县宋乞领导的佃仆反抗斗争, 带领的佃仆达数千人。

先是清顺治二年(1645)夥县人万黑九,与主家韩氏发生冲突,官 府袒护主家,佃仆反抗,连夜围攻韩家,杀其全家后立寨。宋乞乘机 鼓动佃仆反抗。宋乞本人擅长搏击、骑射,膂力过人,有较高武艺本 领。其世为奴仆,深受压迫。于同年七月,率佃仆奴隶数千人反抗, 列营立寨三十六处②。各寨设有首领。推举宋乞为首,并共尊为“宋 王”。但是由于地方财主相互勾结,宋乞在巡视江村寨时,被行刺,遇 害。义军在朱太的率领下,继续反抗斗争。顺治三年(1647),朱太围 攻县城,遭镇压,战败遇难。清人计六奇《明季南略》③卷四“夥县仆 变”条云:“夥县与休宁俱属徽州府。乙酉四月,清兵犹未至也,邑之 奴仆结十二寨,索家主文书,稍拂其意,即焚杀之,皆云:’皇帝已换, 家主亦应作仆事我辈矣。

主仆俱兄弟相称。时有嫁娶者,新人皆步 行,竟无一人为童仆,大约与江阴之变略同,而夥县更甚。延及休宁, 休宁良家子闻之大惧,遂立七十二社,富贵者俱写银粮,保护地方。 知县欧阳铉,江西人,邀邑绅饮,痛哭,议起义。金声、黄康等亦举兵,

清周溶修,汪韵珊纂《祁门县志》,清同治十二年刊本,成文出版社有限 公司印行。

《嘉庆夥县志•道光夥县续志》卷一记载:顺治二年夏,逆仆宋乞、朱太 等聚党结寨盘踞城中,挟取卖身文约,各乡之仆亦如之。秋七月,逆仆宋乞、朱 太等乘明季乱,借募乡勇之名,倡诸奴,分结三十六寨,计欲尽灭大户,发难于奇 墅、屏山、延及四乡,屠杀活埋不计其数",参见《民国夥县四志》,江苏古籍出版 社1998年版。

计六奇《明季南略》,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70—271页“ 而童仆于是不敢动。”可见,休宁、夥县奴仆与家主之间的武装斗争, 在反抗与镇压中较量。那么这种对抗与镇压是如何进行的?明清徽 州族谱中有明确记载:“本朝(清)既定鼎,山寇犹在窃发,乡之悍仆 杨继云恃勇为乱,肆害本乡,屡捕不得。一日忽至,众怖甚。君乃帅 乡之有力者秘谋之先藏器械诱之至,突起击之仆地,村众继至共杀 之,余党皆骇散巨害既歼,乡遂宁静丁①这记载了徽州方时翔召集 族人,联络拳勇,共同应对佃仆的反抗。其利用拳勇者,手执武术器 械.诱捕悍仆,是典型的借助武术进行徽州宗族治理。同样,在面对 佃仆的反抗中,夥县的汪洪道“集族强力了弟,团练乡勇,步伍井然有 条,邻里忌之”2。即采用练子弟兵、团练乡勇的方式来应对佃仆的 起义这里武术仍然是其习练的主要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明清徽州宗族的仆人.与宗族的斗争一直延续到 晚清民初。《我之小史》中记载了詹鸣铎亲眼所见徽州仆人练武对抗 族人的场景:“我们拜年的时候,遥见□口口人,赤膊着,在那太阳之 下,学拳习武,大是可笑,谓今日元旦,理当行礼客气,何以从事武功? 这不是岭上人初一朝寻死鹿么?查□口口某姓,系早年跳梁的逆仆, 所谓与我同壤,而世为寇仇。他本在九姓之内,他去年请拳师来教 授,将来要与我詹姓对垒交锋。今朝天气晴和,闲暇无事,故在那操 习武功,比较武力。”

综上所述,明清徽州宗族广泛推行的佃仆制度,从两个方面与武 术发生关联:

第三节 武术与徽州军事(一)

明清徽州武术与军事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冷兵器时代,军事战 争以武术器械的较量以及徒手拳术的较量为主。纵观明清徽州社会 的发展过程,出现过的战乱有三:一是明太祖定徽州;二是大清兵下 徽州;三是清末粤逆之乱和咸同兵燹在这三次重要的历史转折时 刻,徽人举起大旗,与之作战徽州武人与武术在军事战争中起到了 重要作用此外明清徽州军事家,在运用武术开展抗倭斗争、研习军 事武术斗争策略上,有着深刻的军事武术思想和斗争实践这其中 就包括程子颐、胡宗宪、吴惟顺、吴鸣球等因此研究明清徽州武术 与军事关系,应该立足于徽人在徽州境域内的以武抗争的史实和在 徽州境外御敌斗争的思想与实践.

从徽州境域内徽人的以武抗争看,主要是徽州乡绅的自发与自 觉组织的准军事武术组织所开展的抗争兹以明清徽州社会中的三 次战乱为例进行论述

元末明初,崭黄贼乱婺源,徽州乡绅凭借武艺开展抵御斗争, 《续修新安歙北许村许氏东支世谱》'记载「许启与周边乡邻共同倡 议,捍卫其乡:

会至正壬辰兵起,薪黄贼号红巾,蹒陷婺源,蔓延五邑,宰京 慷慷,朝不谋夕。时则歙有公与罗宣明,休宁有程均佐、金震祖. 婺源有汪锻、汪同各倡议,捍卫其乡.一日寇犯境,公率众御之,

许可复、许凤翔纂修,明隆庆=年刻本 大呼寇曰:世道将亨,真人已出,鼠辈釜中鱼耳,敢肆侵掠残吾闾 里耶?宜专散,毋毒吾乡,不尔,当枭汝首。贼犹树旗张威。公 以旗者,一军之精,不仆其旗,无以措其锐,乃发矢连中贼旗者三 竿,破旗裂贼由是溃遁,居民安堵,贼亦相诫,勿犯养由基,盖 以公善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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