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听命于汗王部署协同作战。努尔哈赤以八旗为纽带,将原先松散的 诸多女真部落的军事、政治、经济、行政、司法和宗法归整凝聚、严密组织 起来,联结成一个高度统一、生机蓬勃的社会体系,使得女真族“出则为 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①,促进了整个女真族的发展和社会 形态的完善。“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的一个创造,是清朝的一个核心政 治体制,也是清朝定鼎燕京、入主中原、统一华夏、稳定政权的一个关 键。”②随着八旗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其他民族加入八旗,又增设蒙古 八旗和汉军八旗,实施分类管理的方法,使这些习俗不同、制度不同,生 产力和文化发展不均衡的民族逐渐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共同的心理习惯 和价值取向,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为统一关东和全国奠定了制度的 基础,终清一朝,其制不改。二、关东习俗中的骑射文化(一)悬弧之俗悬弧之俗是关东地域游牧民族独特的一种民俗,即谁家生了男孩, 则在自家门外的左侧,用红线绳悬挂一副小儿弓,三支桃木箭,借以表达 希望孩子长大后成为弓马娴熟的猎手、勇士的美好祝愿与期待,希望他 今后能驰骋疆场,建功立业,有吉祥庆贺之意。如果出生的是女孩,则在 门右侧设幌子,并在女孩生下后,于其肘、膝、踝三处,用四五寸宽的布带 捆绑起来,使她在长大时拉弓箭能保持胳膊平直,骑在马上腿的位置能 保持端正,成长为“骑射不亚于男子”的巾帼英雄。当小孩子长到六七岁 的时候,就开始用“斐兰”习射。《满洲源流考・国俗》记载:“小儿以榆树 为弓曰斐兰,刻荆蔷为矢,剪雉翟鸡翎为羽」“各携自制小箭一二十枝, 每人各出二枝,如聚五人,共箭十枝,竖于一簇,远二十步,依次而射,射 中者得箭。”孩子们经常以此为游戏,年龄稍长就骑马弯弓,驰射山林。 正所谓“弧弓之利,童而习之: 清朝更把这一习俗定为皇子教育的定制,要求皇子从6岁开始就必学骑射.并选八旗当中弓马娴熟、精通满语 的武士教之,由此可见对骑射的重视。如《啸亭续录・谙达》载:“国朝定 制,凡皇子六龄入学时,遴选八旗武员弓马、国语娴熟者数人更番入卫, 教授皇子骑射。”①在以骑射、弓马立国的关东少数民族政权中,骑射技术是其核心竞 争力。精湛的骑射技术就意味着能获取更多的猎物,不仅能给家庭带来 财富,也能获得族群与社会的尊敬;在战场上,则能杀敌建功立业,从而 获得财富、名誉与地位,意味着能得到“黄金屋”和“千钟黍”,而且还能成 为众人崇拜的英雄,获得“颜如玉”的青睐。除此之外,满族中有射箭娶 新娘的习俗,在婚礼时,当新娘下轿,新郎须手执马鞭对空猛抽三鞭•或 用无头箭向新娘虚射三箭(只射至轿前)。可见骑射作为一种文化现象, 已经渗透到关东地域民风与民俗的诸多细节之中。(二)射柳之俗在古时的关东,无论是民俗喜庆活动抑或是国家、氏族的祭祀典仪 活动,都与习武骑射相结合。在辽、金、元时期,关东盛行多种骑射活动, 主要有“射柳”“射木兔”及“射草狗”等。“射柳”亦称“斫柳”,或鹏柳”, 是由古鲜卑、匈奴等民族古代宗教的自然崇拜的祭祀求雨活动发展成的 一种程序化、仪式化、制度化的礼仪活动,也是将祭祀典礼与骑射活动紧 密结合的典范。“射柳”的祈雨活动,包含有宗教、娱乐等多重文化内涵。 最初,射柳只是自发于民间,但自辽起,“射柳”开始成为一种官办的宗教 祭祀活动。射柳有专用的“大射柳之服”和“射柳鞍马”,发展到后来,射 柳不仅有专门的服饰和规则,而且还产生了射柳专用的“横簇箭”。关于 射柳活动的比赛情况,史书中有比较具体的记载,《辽史・礼志》中记载: “若旱,择吉日行瑟瑟仪以祈雨。前期,置百柱天棚。及期,皇帝致奠于 先帝御容,乃射柳。皇帝再射,亲王、宰执以次各一射。中柳者质志柳者 冠服,不中者以冠服质之。不胜者进饮于胜者,然后各归其冠服。又翼 日,植柳天棚之东南,巫以酒醴、黍稗荐植柳,祝之。皇帝、皇后祭东方①昭槌:《啸亭续录"谙达》。 毕,子弟射柳。皇族、国舅、群臣与礼者,赐物有差。”①《金史・礼志》载: “行射柳、击球之戏,亦辽俗也。金因尚之”;“先以一人驰马前导,后驰马 以无羽横簇箭射之。既断柳,又以手接而驰去者为上,断而不能去者次 之,或断其青处及中而不能断,与不能中者,为负。每射必伐鼓以助其 气。”于纵马疾驰之中,要求射断细小的柳枝,还要求“以手接而驰去”,可 见对参赛者射术及骑术均有着极高的要求,没有经过长期的专门性练武 习射•是很难参与这项赛事的。在射猎活动中,训练战士骑射、奔驰、跳 跃、搏击、刺杀等多种本领,还通过大型捕猎活动,考察选拔精通武艺的 人才,精良的射术能够在狩猎中得到充分的表现。三、祀与戎的结合——“大射之礼”(一)宗教祭祀与儒家礼教的结合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传播与 影响是交互的。在此过程中,关东少数民族的骑射文化与儒家思想的 “礼教”文化相结合,形成了关东少数民族的“大射之礼”与“射柳”之礼。 我们可以发现,时至清朝,关东的箭文化已经非常成熟, “射”也由单一的“梏矢石弩”,功能渐次细化、分化、明确化,并出现了功 能专门化的三角铁头箭、小铁头箭、五齿鱼叉箭、兔叉箭、鸭嘴哨箭等,进 而发展形成了用以规范社会等级制度,维系社会正常关系的“射礼”。礼 是原始社会向秩序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是规范社会不同阶层礼仪 道德和言行举止的活动。所谓射礼,就是贯穿了道德观念、等级秩序以 及规则礼仪制度的射箭活动。早在南北朝时期,出于对先进文明的仰 慕,汉文化在鲜卑贵族中盛行,他们将本民族的宗教祭祀当中的骑射活 动与儒家中的“礼乐射御”之艺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本民特色的“大 射之礼”。“[太和十有六年(492年)秋七月己酉]将行大射之礼,雨,不克 成。癸丑,诏曰「文武之道,自古并行,威福之施,必也相藉。故三五至从上至下依次为:小铁头箭、圆簇箭、木簇箭、皇帝吉礼随侍驰箭、五齿鱼叉箭、镀金大 礼箭、皇帝大阅的箭、皇帝随侍兔叉箭、四孔大钺箭、皇帝大钺箭、鸭嘴哨箭、齐锹箭、角哨 箭、齐梅针箭、三角铁头箭(摄自沈阳故宫)仁,尚有征伐之事;夏殷明睿,未舍兵甲之行。然则天下虽平,忘战者殆; 不教民战,可谓弃之。……国家虽崇文以怀九服,修武以宁八荒,然于习 武之方,犹为未尽。今则训文有典,教武阙然。将于马射之前,先行讲武 之式,可敕有司豫修场埒。其列阵之仪,五戎之数,别俟后敕'”[开泰 元年(1012年)三月]乙酉,诏卜日行拜山、大射柳之礼”②;“[清宁七年 (1061年)六月]丁卯,幸弘义、永兴、崇德三宫致祭。射柳,赐宴,赏贲有 差。戊辰,行再生礼,复命群臣分朋射柳。”(二)具备严格的程序和等级制度古代礼仪所强调的礼仪形式直接体现礼的本身。“大射之礼”的最 大特点是通过国家制度来保证射礼的内容,并对射礼的器具、内容与程 序等一整套的形制有着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尽最大可能将祭祀与修武竞赛紧密结合。大型的“射礼”活动由君主亲自主持,按期或按需举行。 《仪礼》曰:“大射之礼,王将祭射宫,择士以助祭也。张虎侯、熊侯、豹侯, 其制若今之射的矣。谓之为侯者,天子射中之•可以服诸侯也。天子侯 中一丈八尺,画以云气焉。王以六耦射三侯,乐以《骑虞》九节;诸侯以四 耦射二侯,乐以《狸首》七节;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乐以《辨苹》五节; 士以二耦射奸侯,乐以《辨繁》三节。”射礼将讲武、骑射与乐结合起来,用 制度对射礼的程序、内容等加以规范,以射礼的教化之功强调“文治不忘 武备”以及本民族以骑射为本、崇武尚勇的文化特征和民族精神。关东少数民族的“射”活动与儒家思想中的“礼”文化相结合,形成了 “大射之礼”,不仅丰富了关东武术的技术与射法,并且在与“射礼”相结 合后,规范了程序,强化了制度,形成了定制,使关东武术由“术”入“礼” 丰富了关东武术的文化内涵。当然,关东少数民族的骑射文化也一直经历着发展与娉变的历程, 但至少在大规模移民“闯关东”之前,在关东以游牧、渔猎为基本的生产 方式未发生根本性改变之前,骑射文化是关东武术文化的核心,主导着 关东先民的文化特征和价值取向,从而形成了关东人人以勇武善战为荣 的民族性格和强调实用的武术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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