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境:五根所取、五识所缘的五种对境,指为五根所取之五种客观对境,亦为五识所缘 之五种境界,即:色境、声境、香境、味境、触境等五境°若加上意根对象之法境,则为六境。 五境使人起烦恼,污染心性如同尘埃,故称五尘;又因贪心而起执著之故,误为净妙之境, 故亦称五妙欲境。其中,眼、耳二根之体必须与境相离,始能发生作用,故又称此二根为不 至境、离中知;鼻、舌、身三根之体必须与境密接,始能产生作用,故又称至境、合中知。一、 色境:即眼根所见、眼识所分别的对境,包含显色(即颜色)和形色(即形状)两类。二、声 境:即耳根所闻、耳识所分别的声音。三、香境:即鼻根所嗅、鼻识所分别的对境。四、味 境:即舌根所取、舌识所分别的对境。五、触境:即身根所触、身识所分别的对境。其中,前 二境眼、耳二根之体必须与境相离,始能发生作用,故又称为不至境、离中知。后三境鼻、 舌、身三根之体必须与境密接,方能产生作用,故又称至境或合中知。此五境,以能垢染人 心,故又称五尘。又因贪欲烦恼执之为净妙之境,故又名五妙欲境,体唯有漏。一、色境:眼根所取青黄等质碍之境,称为色境。从外相上看,色境分为形色和显色二 类:形色,即指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显色,指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 明、暗。《瑜伽师地论》卷一把表色(行、住、坐、卧、取、舍、屈、伸)和形色、显色合为三类。 色境的色,不是色蕴所摄的一切色法,而是眼识所对的显色、形色、表色三种色。色境是眼 根所对之境,为眼识所缘的对象,又作色处。《易筋洗髓经》“无始钟气篇”第一中说到:宇宙有至理,难以耳目契凡可参悟者,即属于元气宇宙中还存在着眼睛和耳朵等无法识别到的现象,那就是元气,元气是练习《易筋洗 髓经》功夫的根本要素、也是气功的主要来源。《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天地有日月,人身两目具。日月有晦明,星与灯相继。纵或星灯灭,见性终 不没。纵成瞽目人,伸手摸着鼻。通身俱是眼,触着知物倚。修行禅武者可以通过色境的自性来分辨认识色境的存在,不需要假借五根,通过意识 的了别作用,就可以认识一切宇宙万物的现象。色境的体唯是有漏,通欲色二界,无色界 因为没有色法,所以色境不存在,色境唯是修所断。二、声境:是耳根所对的境,耳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一切语言音声,风雷钟鼓, 可意不可意之声,这些总名为声。《百法纂释》云:声尘者,四大种所造之声,为耳根所对之境。声境是耳识所取,《大乘广五蕴论》云:云何声,谓耳之境,执受大种因声,非执受大种因声,俱大种因声:《易筋洗髓经》“行住坐卧篇”第五中说到:耳目随心静,止水与明镜。事物任纷纷,现在皆究竟。修习禅武者对境时要心观缘起性空的道理,体悟诸法无常的一切幻像,面对不同的外 境而做到随遇而安的状态。声境的体唯有漏,声通欲色二界,唯是修所断。三、香境:是鼻根所对之境,为鼻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香有六种,谓好香、恶 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变易香,好香谓顺根益情,为鼻之所乐取者,如旃檀之香。恶 香谓损根违情、非鼻之所乐取者,如粪秽之味。平等香者,鼻识缘取时无所益损,如砖石之 无香。俱生香者,此香与生俱有,如旃檀之香。和合香者,如配合香料之香。变易香者,如水果生长过程中香味之变易。《百法纂释》云:香尘者,亦四大之所造。《大乘广五蕴论》云:好香者,谓与鼻合时,于蕴相续,有所顺益。恶香者,谓与鼻合 时,于蕴相续,有所违损。平等香,谓与鼻合时,无所损益。《易筋洗髓经》“行住坐卧篇” 第五中说到:闭口深藏舌,出入息与鼻。息息归元海,气足神自裕。洗骨并洽髓,出神先 入定。修习禅武者在使用鼻根对香境的时候,应时时把鼻息归入丹田,吞精调息,使内四大 和外四大圆融和谐,从而进入甚深禅定而怡然自得。香境的体唯有漏,香境只有欲界中 有,唯是修所断。四、味境:是舌根所对之境,为舌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味有苦、酸、辛、甘、咸、 淡六味。从类别上说,味境有俱生、和合、变异三类。从意乐上说,有可意、不可意、俱相违 三类。《百法纂释》日:味尘者,亦四大之所造,乃舌根之所对,可尝义。谓咸淡、甘辛、可意不可意、 和合、俱生、变易等味,为舌识之所取故。《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圣人独认真,布衣而蔬食,不贪以持己,岂为身口累°参透天与地,与我本一体。修习禅武者在饮食时要避免贪心,不然会被因饮食引起的粗重身体所负累。只有参 透天地一体、四大和谐的身心状态,才能飞行自在。味境的体唯有漏,味境只有欲界有,唯 是修所断。

触境:是身根所对之境,为身识所缘的对象。从外相上说,地、水、火、风四者是能 造之触,其所造的假触,细说有二十六种,即地、水、火、风四者是能造触,其所造的假触,有 轻、重、滑、涩,缓、急、冷、暖,硬、软、饥、渴、饱,力、劣,闷、痒、粘,老、病、死、瘦二十二种。 《大乘广五蕴论》云:云何触一分,谓身之境,除大种,谓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饥渴等。《百法纂释》曰:触尘者,亦四大所造,乃色尘之触,身根所对,谓轻重滑涩、冷暖饥渴等触,为身识之所缘故。《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纵成瞽目人,伸手摸着鼻。通身俱是眼,触着知物倚。此是心之灵,包罗天与地,能见不以目,能听不以耳。触的作用是即使脱离眼睛的观察,用身体就能接触物体而了知。触是在心的了别作 用下形成的,依触而生起的根境识三和合的认识是因缘和合法。触的体唯有漏,触通欲色 二界,唯是修所断。(三)易筋洗髓的无表境一、无表色:说一切有部认为无表色是以身业与口业为缘,生于吾人身内的一种无形 色法,因不显于外,故称无表。无表色具有防非或妨善的功能,故以无表色为戒体。从外 相上说,无表色虽然属于色法,却不如其他色法那样具有可见性、物质性、障碍性等。《大 毗婆沙论》中指出:说一切有部唯以色法为戒体。有部认为无表色依身体内的地、水、火、风等四大所生,故为实色。无表色就是在身中恒转相续,具有防非止恶或与之相反的障妨善德的功能,而起无表 色是不可见、无障碍性的色法。《易筋洗髓经》“行住坐卧篇”第五中说到:行如盲无杖,内观照性分,举足低且馒,踏实方更进。步步皆如此,时时戒急行世路忙中错,缓步保平安。在行住坐卧中修习禅武的内观功夫,是护持戒体和守护心念的一个根本所在。只有 证得“超出生死关,究竟如来意”的境界,那也就获得了无表色的护法作用。无表色的体 通有漏和无漏,欲色二界都有无表色,无表色唯是修所断,

易筋洗髓的心法一、心法一:即六识心王,具有觉知境的作用,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六种认识作 用。从外相上说,心法就是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所依,对色(显色与形色)、声、 香、味、触、法等六境,产生见、闻、嗅、味、触、知了别作用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 识,心王的生起识、境、根三者必须同时存在。说一切有部以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识 体为心王识体之一。有部认为,六识乃心的作用,其体乃唯一之心,六识不同时作用。《俱 舍论》云:此中心王极少,犹与五十八法为俱有因。《易筋洗髓经》“凡圣同归篇”第三中说到:此是心之灵,包罗天与地,能见不以目,能听不以耳.心若能清净,不为嗜欲逼。自知原来处,归向原来去。心法具有觉知外境的分别作用,依分别自性来认识宇宙万物的一切现象,如实的观照 一切缘起法。心王的体通有漏和无漏,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都有心王存在,心王见、 修二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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