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斗概况

第一节格斗技术的历史及发展

从原始社会时期,人类为了生存,就手持木棍、石斧等简陋武器同野兽搏斗,有时 甚至赤手肉搏。随着搏斗经验的不断积累,人类逐渐学会了拳打、腿踢、躲闪、跌摔等 动作以“手格猛兽”。尤其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徒手格斗技术,如“相搏”、“技 击”、“拳勇”等已相当普遍。而武技集大成是在明代,武技在保留技击特点的基础上, 逐渐产生了各派林立的套路技术。套路技术成了“惯勤肢体及学会杀敌制胜”的重要 手段。时至清代,虽然严禁民间练武,但武技并没有停歇不前。民国初期,习武开禁, 拳技之风鼎盛。新中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加以继承和发扬光大。 国家成立了专门武术研究机构,对武术进行挖掘、整理,使武术理论不断完善,技法不 断更新,而格斗技术作为武术特有的专业训练科目,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警界经常根 据自身特点聘请武术名师为干警讲学,除此之外还编写出版了《一招制敌》、《格斗》、 《擒敌技术》、《制暴术》等武术为基础理论的书籍,为警察训练提供了实用制敌教材。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罪犯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狡猾,警界试用的格斗教材已 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对罪犯斗争的需要,特别是有些学习者在学习时生搬硬套,使格斗技 术套路化,因而在实战时,突遇敌变,则束手无策,缺少灵活性;在技术动作上,防守 动作多于进攻动作,不适合警察在对抗中主动进攻;在训练方法上缺乏对制敌术的理 解,盲目引进拳击及武术散打技术,像训练运动员那样训练执法者,使执法者在实战中 技术动作运用受到局限。现在世界许多国家的警察部队都把格斗术作为一项重要的课题 来研究,我们也应在吸取中华武术攻防的基础上,借鉴当今世界各种流行的拳道技法及 国外同行的制敌技术、战术,有目的地择取。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及执行任务的特点,加 以研究整理,博采众家之长,使格斗技术形成动作精练、招法多变、攻防兼备、击打要 害、先发制敌、后发先至、蓄势察敌、以我为主、声东击西、配合制敌以及实用性强、 练习方便、易见成效等特点,以适应当前我国对罪犯斗争的需要,对付一切为非作歹、 狡猾奸诈的犯罪分子。

第二节警体格斗技术的特点与作用

一、警体格斗技术的特点

警体格斗技术即警察运用踢、打、摔、拿的格斗技术制服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能 力,从动作的招式招法、动作的组合结构形式、训练及实用效果上分析,有以下三个方 面的特点。

(一) 动作精练,练习简便

动作精练,是指其技术动作结构简单精炼,一招一势都有一定的用途和目的,没有 华而不实之处,技术动作简单实用,讲究实效,举臂则有,抬腿则着,并且每个技术动 作之中,既攻又防,攻防兼备,不求虚势。动作出手非打即拿,非踢即摔,无一动不为 技术而用,快速、有效地使罪犯处于警察掌控之中。

练习简便,是指在练习实用格斗技术动作时,不受场地的限制。由于它的技术动作 和练习方法,大多数是单人或两人的对练。单就技术来讲,基本是在原地进行,无需助 跑、起跑等辅助动作,只要有伸臂、踹腿的空间即可,正如武谚所说:拳打卧牛之地。

警体格斗技术的实用招法,都是由每一个基本技术动作组合而成,所以掌握警体格 斗技术只要求掌握基本技术,而无需高难度技术动作。正因为如此,警体格斗的技术动 作才达以精练,练习简便,易于掌握。

(二) 招法多变,攻防兼备

招法多变,指的是警体格斗技术动作多,练习手段丰富。这些格斗技术动作是警察 在实际情况下,依据暴徒的身体姿势、站立位置及运动所形成的姿态、距离来决定自己 所运用的格斗技术技巧,为此警体格斗的招法相应也呈多种多样。例如:在实际中警察 与罪犯格斗时,用拳攻击对方,他可能作出防守并且反击,而警察则应根据其作出的反 击采取相应的防守反击。所做的动作可根据对方的距离、对方的站位、身体姿势、是否 持有凶器等不同变化,而利用上肢或下肢的各种进攻动作。

攻防兼备,指的是攻与防、矛与盾对立的两个方面有机结合。在格斗中如果只有防 守动作没有进攻动作,那么只能处在被动地位。反之,如果只有进攻动作没有防守动 作,一旦进攻动作失败,那么罪犯就会乘虚而入,造成危害。因此,格斗不但要有直接 进攻的动作,而且还要有积极的防守,以退为进和解脱后的再进攻技术。所以说,警体 格斗的技术动作要求攻防兼备。

(三) 击打要害,一招制敌

击打要害,一招制敌是警体格斗动作的重要特点之一。在源远流长的中国武术中, 各家各派都有对人体要害的详细描述。攻击某一要害的薄弱点可将对手制服、致残,甚 至致死。现在,根据人体解剖学的生理特点不难看出人体的要害部位的所在。如果某一 要害部位受到击打,那么其他部位的功能也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或失去正常的活动能力。 例如,在警察与罪犯格斗时,罪犯用拳或持凶器向警察头部、上体攻击时,警察采用下潜侧后闪的同时,起腿攻击罪犯裆部、膝关节外侧。这样轻者可使罪犯疼痛难忍,暂时 失去攻击能力,重者可造成其终身残疾或死亡。

“一招制敌”和“击打要害”是相互关联的,“击打要害”是一招制敌的先决条 件,没有“击打要害”,“一招制敌”是不可能的。在实际格斗中,制暴不同于对抗性 项目的比赛,如拳击、散打等,它们都受其规则规定下的禁击部位的约束,或竞赛规则 的限制、制约。因此,我们训练、学习警察格斗技术,千万别走入竞技比赛的格斗模 式,而要攻其关键所在。罪犯在攻击我们时,随着罪犯情绪的变化,矛盾也随之改变, 直至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罪犯往往是穷凶极恶、目无法纪、不计后果地向我们施以 暴力。为此,警察作为执法者在格斗动作的效力与罪犯不法侵害程度的一致性前提下, 正确运用格斗技术动作,击打要害,一招制敌。

二、 锻炼意志,培养品德

警体格斗训练对意识品质考验是多方面的。如攻力练习要克服“疼痛难忍”关, 从不适应到适应。对抗时,首先要克服胆怯,逐步增加“胆勇”。对抗时,要克服“消 极逃脱”的心理障碍,敢于拼搏,提高以弱胜强的智慧。耐力训练或对抗时,要以顽 强的毅力坚持到底,以及在对抗中正确对待胜负的心理锻炼等。以上这些锻炼,可以培 养人的顽强、果断、坚毅的精神,锻炼警察摒弃弱、怯、懦而敢于进取,积极向上的 品质。

贯彻对抗全过程的品德教育,如尊师、讲礼貌。教师教授中起到师表作用。学员在 比试中提倡互相学习、切磋技艺,培养胜不骄、败不馁的谦逊品德。针对练习中难免因 失误蔵碰的现象,提倡互相爱护、团结友爱的精神,切忌报复。所有这些无疑对培养习 练者的优良品德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 果敢顽强,勇于进取

警察作为国家的执法者,担负着抗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神圣使命。因此, 警察掌握格斗技术的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维护国家法律,有效地打击罪犯的不法行 为,制止暴力犯罪和擒获暴徒。世界上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以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来加以 实施才能有所成,反暴力的活动也是如此。因为它是警察与具体的人而且是与一些不顾 法律制裁的人(或称暴徒)进行较量,所以不掌握格斗技能就不能恪尽职守,更谈不 上是人民的卫士。例如当遇到暴徒手持凶器行凶犯罪时,如果警察没有掌握好徒手夺凶 器的技术,只是凭借着责任感去同暴徒较量,好的结果是虽然也有可能制服暴徒,但却 要冒极大的危险;不好的结果是暴徒得逞而其气焰更为嚣张。但当干警熟练地掌握了格 斗技能,在遇到暴徒行凶犯罪时,就能在制止暴力犯罪的很短过程中,行动自如、手脚 有序、轻而易举地制服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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