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武术运动的发展,提高武术技术和理论 水平,建立规范的武术锻炼体系和技术等级评价标准,特制定中国武术段 位制(以下简称段位制)。
第二条段位制是一种根据个人从事武术锻炼和武术活动的年限,掌 握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研究成果、武德修养,以及对武术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全面评价习武者武术水平等级的制度。
第二章段位等级
第三条武术段位制设晋级和晋段两部分
(一) 段前级:由低至高依次设置为:一级、二级、三级
(二) 段位:初段位、中段位、高段位,由低至高依次设置分别为:
初段位:一段、二段、三段
中段位:四段、五段、六段 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
(三) 荣誉段位:荣誉中段位、荣誉高段位,由低至高依次设置分别为:
荣誉中段位:荣誉四段、荣誉五段、荣誉六段
荣誉高段位:荣誉七段、荣誉八段、荣誉九段
第三章晋级和晋段
第四条晋级和晋段对象
武术段位适用对象是从事和参与武术运动,自愿申请晋级、晋段者。荣 誉段位只授予对武术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和重大贡献者。
第五条晋级和晋段标准
由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以下简称《系列教程》)是武术段位制理论和技术考评的标准。各段级技术考评,每项以 10分为满分。各段理论考评,以100分为满分。高段位答辩以100分为满 分。
(一) 段前级标准
接受武德教育,能正确运用武术礼节。
凡参加武术基础锻炼,基本掌握《系列教程》中段前级的内容,或相当 于段前级内容的武术项目基本动作。
年龄在6周岁以上,可申请晋升1至3级。
获得一级达半年以上可申请晋升二级,获得二级达半年以上可申请 晋升三级。
(二) 初段位标准
一段:凡取得三级资格达1年以上,年龄在丨1周岁以上,遵守武德、 武术礼仪,准确掌握《系列教程》中任一拳种的一段内容,或相当于《系列教 程》一段动作编组成的相应套路;或散打的拳、腿组合空击,拳法、腿法分別 不少于3种。技术考评成绩达7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0分以上,可申 请晋升一段。
二段:凡获得一段达1年以上,遵守武德、武术礼仪,准确掌握《系列 教程》中任一拳种的二段内容,或相当于《系列教程》二段动作编组成的相 应套路;或散打的拳、腿、摔组合空击,拳法、腿法、摔法分别不少于3种。技 术考评成绩达7.5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0分以上,可申请晋升二段。
三段:凡获得二段达丨年以上,遵守武德、武术礼仪,准确掌握《系列 教程》中任一拳种三段内容的一项拳术和一项器械;或相当于《系列教程》 三段动作编组成的相应套路;或散打的拳、腿、摔组合打靶,拳法、腿法、摔 法分别不少于3种:两项技术考评成绩达15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0 分以上,可申请晋升三段。
(三) 中段位标准
四段:凡获得三段达2年以上,注重武德修养;在规定的考评中,进行 理论考评;熟练掌握《系列教程》中任一拳种的四段内容的一项拳术和一项 器械,或相当于《系列教程》四段动作编组成的相应套路;或散打的拳、腿、 摔组合打靶和实战1分钟(拳法、腿法、摔法分别不少于4种),在散打比赛 中获得规定录取名次。两项技术考评成绩达16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75分以上,可申请晋升四段。
五段:凡获得四段达2年以上,注重武德修养;在规定的考评中,进行 理论考评;熟练掌握《系列教程》中任一拳种的五段内容的一项拳术和一项 器械,或相当于《系列教程》五段动作编组成的相应套路;或散打的拳、腿、 摔组合打靶和实战2分钟(拳法、腿法、摔法分别不少于4种),在散打比赛 中获得规定录取名次。两项技术考评成绩达17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80 分以上,可申请晋升五段。
六段:凡获得五段达2年以上,注重武德修养;在规定的考评中,进行 理论考评;熟练掌握《系列教程》中任一拳种的六段内容一项拳术和一项器 械,或相当于《系列教程》六段动作编组成的相应套路;或散打的拳、腿、摔 组合打靶和实战2分钟(拳法、腿法、摔法分别不少于4种),在散打比赛中 获得规定录取名次。两项技术考评成绩达丨8分以上,理论考评成绩达85 分以上,可申请晋升六段。
(四) 高段位标准
1:段:凡获得六段达6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系统掌握某拳种的 技术体系和理论体系,并取得一定的成就;理论考评和答辩两项成绩达160 分以上;在武术工作业绩、武术理论研究成果(公开发表论著)等方面取得 一定成就,且武德优秀者,可申请晋升七段。
八段:凡获得七段达7年以上,年龄在52岁以上;熟练掌握两种以上 拳种的技术体系和理论体系,并取得较高成就;理论考评和答辩两项成绩 达丨70分以上;在武术工作业绩、武术理论研究成果(公开发表论著)等方 面取得突出成就,且武德优秀者,可申请晋升八段。
九段:凡获得八段8年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上,精通3种以上拳种的 技术体系和理论体系,并取得重大成就;理论考评和答辩两项成绩达180 分以上;在武术工作业绩、武术理论研究成果(公开发表论著)等方面取得 重大成就,并对武术运动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且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 九段。
(五) 荣誉段位的标准
对武术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人士,可由基层段位考评机构 逐级申报,经中国武术协会审核后,授予相应的武术荣誉段位。荣誉段位设 荣誉中段位(四、五、六段)和荣誉高段位(七、八、九段)。
(六)奖励段位的标准
奖励条件:为武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武术竞赛、武术理论研究 中取得突出成绩。
奖励范围:已获得一段至七段者,可不受年龄,不受晋段时间限制,奖 励提前晋升1段;但不得进行越段晋升奖励。无段位者,奖励在一段至七段 间进行套评或套考相应段位,初次套评或套考段位不得超过七段。
奖励次数:同一受奖者,最多只能享受2次奖励。
第四章管理和考评
第六条中国武术协会是武术段位制管理和考评的最高机构。下设段 位制办公室、考评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负责审批段位等级、监察段位制工 作的实施、颁发武术晋级、晋段证书、徽饰及服装。
第七条中国武术协会一级单位会员,可申请成立一级考评机构。经中 国武术协会批准并授权,负责段前级、初段位、中段位的培训、考评等工作。
第八条一级段位考评机构,可在本地区、本单位内开展段前级和一至 六段的培训、考评工作,负责将本地区的段位考评结果上报中国武协备案, 申请发放段位证书及徽饰。
第九条一级段位考评机构,负责接受并审核高段位申请材料,向中国 武协推荐和报送高段位申请材料。
第十条一级段位考评机构,可申请承办中国武协主办的区域性、全国 性和国际性武术段位制培训和考评活动。
第十一条区域性一级考评机构,负责审核本地区申请设立二级考评 机构的单位会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将符合条件者报送中国武术协会审 批。
第十二条二级段位考评机构,可在本地区内开展段前级和一至三段 位的培训、考评工作,负责将考评认定结果上报一级段位考评机构。
第十三条各级考评机构下设考评委员会或考评小组,负责段位考评 和评定工作。考评成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段位等级和中国武术协会颁发 的“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
第十四条获得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 者,在普及《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过程中,可根据从习者掌握技术水平的情况,对其学生予以技术水平认定。其中,具有高段位者可对其学生进 行四段以下技术水平的认定,具有中段位者可对其学生进行三段以下技术 水平的认定。该认定属于推荐性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 规定和标准实行,并接受段位考评机构的审核。
第十五条各级考评机构按照中国武协颁发的《中国武术段位制》文件 开展培训、考评、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申请晋级、晋段者,按照考评机构发布的申报晋级、晋段时 间,提交申请书及相应材料。
第十七条凡举办段位考评活动,须提前2个月以上公告考评的时间、 地点和相关要求。
第六章认定与授予
第十八条各级考评机构在其权限内,对申报晋级、晋段者的考评结果 进行认定,并将考评认定结果逐级报送到中国武术协会。
第十九条中国武术协会对各考评机构报送的考评认定结果进行审批 后,授予相应的段位等级并颁发证书和徽饰。
第七章证书、徽饰与服装
第二十条服装、证书和徽饰由中国武术协会统一设计,指定专门的企 业单位制作和发放。徽饰标志为:
段前级:一级(青色熊猫);二级(银色熊猫);三级(金色熊猫)
初段位:一段(青鹰);二段(银鹰);三段(金鹰)
中段位:四段(青虎);五段(银虎);六段(金虎)
高段位:七段(青龙);八段(银龙);九段(金龙)
第八章权 利
第二十一条获得武术段位等级者,具有参加中国武术协会主办或组 织的竞赛、培训、科研等活动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获得中段位以上者,具有申报相应等级中国武术协会社 会武术指导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获得中段位以上并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制考评员资格证” 者,具有在中国武术段位制中担任晋段、晋级考评委员,在培训中担任段位 指导员,在武术学校、武术馆和俱乐部中担任教练员的资格。
第九章义 务
第二十四条自觉遵守武术段位制的相关制度,维护武术段位制的声誉。
第二十五条热爱武术事业,积极参与各类武术活动。
第十章处 罚
第二十六条获得武术段位等级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中国武术协会 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注销其段位资格证书等处罚。
用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和更改、伪造证书。
丧失武德,思想品德差,利用段位证招摇撞骗,扰乱社会治安。
其他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一章其 他
第二十七条中国武术协会制定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与本 制度配套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中国武术协会。
浏览2,47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