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警察的擒拿格斗技术的运用,不仅是对双方技术、技能、智慧、胆量 等生理和心理上综合能力的抗争,同时还受到严格的法律制约,以及当时双方所处 具体环境、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警察在实战中如何扬长避短,最大限度 地调动和利用有利因素,克服不利因素,是擒拿格斗技术中至关重要的问题。根据 以往在长期复杂的对敌斗争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概括和总结出了一整套擒拿格斗 实用技术原则。
(一)有理、有利、有节的合法性原则
有理:使用擒拿格斗技术时,必须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规范。
有利:这种行为必须是维护本身和社会合法权益的。
有节实施擒拿格斗技术的手段和程度必须适可而止,不可超过必要限度,造 成不应有的损害后果。
合法性:就是有理、有利、有节的统一。
由于侵害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不同,因而对擒拿格斗技法的选择和运用程度也 必然不同,这不仅是正当防卫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擒拿格斗技术所要掌握的基本 原则。
1.对一般矛盾引起纠纷的处置原则
总要求:采用以礼相让,解脱为辅的原则,必要时采用警告性反擒拿技术。
警察在日常执法行动中,一旦同群众发生矛盾冲突,发现对方有犯罪表现时, 首先要保持冷静,做到以礼相让、以理服人;同时,从心理上加强戒备,迅速巧妙地 调整身体姿势,使自己尽快进人戒备状态。如对方出口伤人,并上前拉扯时,应以 礼相让表示歉意,求得对方谅解。如对方仍不松手,此时,应以解脱技术破解其揪 抓之手。如对方是无赖之徒或酒后寻衅滋事,不仅用手抓揪而且有踢、打行为时, 可以辅加警告性反擒拿技术。但应点到为止,以控制住为限,不可对其造成伤害。 这样“先礼后兵”,“兵”中有“理”,容易得到群众舆论的支持,也容易使对方情绪得 到控制,使矛盾得到解决,更不失警察的尊严。
总要求:以擒拿制服保证安全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控制手段。
当警察在执勤或在公共场所查缉中,缉捕现行犯罪行为人或一般违法犯罪嫌 疑人时,如果缉捕对象没有使用暴力行为反抗拒捕,而仅是回避躲闪,警察在对其 发出警告的同时,可用相应的擒拿技术将其制服;如对方身高体壮或有拒捕挣扎行 为,单用擒拿技术恐难以制服对方时,可辅之以必要的踢、打、摔等制服手段。但手 法应以不给对方造成伤残为度。同时,应及时揭露其犯罪行为,以求得围观群众的 协助,共同将其安全、顺利地扭送到公安机关。
总要求:以踢、打、摔、拿四大技法综合运用制服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制服手段。
警察在执勤或缉捕中,如遇到缉捕对象暴力拒捕、报复伤害、抢劫、流氓滋事斗 殴等严重暴力行为时,可视具体情况采取最有效的制服手段,施以踢、打、摔、拿、铐 等综合技术并用,拿中有打、打中有拿,达到以制服和震慑罪犯的目的。
警察的职责决定了擒拿格斗技术的使用方向,主要是用于缉捕各种违法犯罪 嫌疑人和制止现行犯罪行为的非法侵害,是保护人民利益的。所以,擒拿格斗技术 不能随便滥用。因此,本教材在对擒拿格斗对象的称谓中基本上是用“歹徒”、“罪 犯”、“敌”等代称。在迫不得已,需要运用擒拿格斗技术时既要果断运用,决不手 软,又要适可而止,不可斗气、斗狠,更不可滥用。总之,要根据行为的不同性质因 案(事)制宜,选择相应的技术手段,达到防身自卫、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制服犯罪分 子的目的。其要点在于适可而止。
(二)因地制宜,巧用身边物体的随机应变性原则
因地制宜,就是充分利用当时所处的地理环境和条件,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 作为防守与反击罪犯的依托和武器。同犯罪分子的搏斗总是在一定的时空中进在突然对罪犯发起进攻时,可先向其面部击出一拳(掌、指)或连击二拳,作 为行的,必然有可以利用的环境和条件。如树木、电杆、铁栅栏、门、窗、机动车辆, 以及自行车、人群等等,都可以用作躲闪、防守和反击的依托;在相持中,可以巧 妙地使对方处于风雨天的迎风处,使其处于不利的境地等。当警察处于敌众我 寡、偏僻不利的境地时,还可向公共场所的人群或有公安执勤处做诱导退守,以 便得到及时增援,并擒获罪犯。这种环境条件利用的实质是警察的斗智和争取 制胜安全的过程。
另外一些随身物品也可用作防守与反击的有利武器。如,衣服是人人必备 的,上衣在防避匕首、菜刀等凶器中具有奇特的效果。警用腰带,也是便利的防 身制敌武器。钢笔作为反击的武器,其威力不亚于匕首。利用自行车可阻挡罪 犯的攻击,自行车把手可顶击敌胸肋,自行车链锁更是反击的有力武器,并可束 缚罪犯的手、脚。公文包是警察常常携带的物品,在阻挡轿车内罪犯凶器的袭击 中,具有独到的防护作用。在危急时刻,大盖帽、皮鞋同样是防身自卫的武器,打 击其面部,无论是否打中,都将给罪犯精神上造成一种威胁和震慑,乘其一愣神, 正是反击的时机。
总之,只要平时留心,在防身自卫的关键时刻可供人们利用的环境和条件随处 都有,随时可用,垂手可得。这些辅助的防卫制敌手段,如果与擒拿格斗技术相配 合,将具有奇妙的作用,其要点在于随机应变。
(三)因人制宜,逢强智取的机智灵活性原则
因人制宜,就是针对罪犯行为的目的、性质、生理和心理的状态,可能对警察造 成的威胁程度,而采用不同的防卫制服手段。正所谓,逢强智取,遇弱活擒。
当强壮残暴罪犯手持利刃向警察扑来时,警察应保持头脑冷静,迅速占据并利 用地形地物,避开其锋芒,顺势抓取沙、石、木棒等物,改变自己徒手不利的条件。 应采用防守反击为主的技术,以柔克刚,巧妙地利用步法、身法躲闪,伺机反击。在 激烈的冲突中,狂躁的罪犯大都丧失理智,必然会漏出许多“空当”或“破绽”。这时 应及时抓住战机,乘隙反击,将其制服。在反击时,可用眼神引领,或虚张声势之法 迷惑罪犯,乘其左顾右盼和回头之机一举擒获。还可用扬沙、投石或假动作之法, 乘敌迷眼、躲闪、愣神之机进击。
如敌弱我强时,同样要以弱当强,速战速决,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防止 出现意外。如遇体壮身矮之敌,应以拳、脚放长击远。如遇瘦高之敌,应以谨慎摔 打为主。如遇善拳击者,应以腿法制敌,遇善腿者,应以抄抱接腿摔为主。
当遭遇四五人甚至数十人堵截时,应沉着冷静,利用对方人多势众,无所顾忌, 思想麻痹的心理,弄清对方意图,巧妙周旋。如对方有加害意图,则早做决断,选好 退路,找出突破口,一举突围。退路应选在人、车较多的方向,夜间应选在有灯光、 明亮处,便于得到救援,或退至有利地形、环境处,以及有沙、石、木棒可供利用处, 便于防守与反击。突围时,应选定对我威胁最大的人,如手持利刃或凶狠残暴者, 或年轻、腿快者,以拳、脚、肘、膝猛击其要害部位后乘机脱身。敌众赶来,频频回 顾,对逼近者乘势击打,无论击中与否撤身就走,边打边退,直至脱险。其要点在于 机智灵活。
(四)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先下手为强的突袭性原则
实践证明,人在不备时受到攻击的成功率最高。警察的擒拿格斗技术,通常是 在缉捕行动中使用,这种预有准备的突袭性特点,为警察擒拿格斗技术的运用创造 了条件。
警察面临险境,在一场生死搏斗已经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抢先主动发起攻击 则是最好的防御,也是最安全的进攻。在与犯罪分子对峙时,必须表现出沉着勇 敢,大义凛然的气概,以压倒一切的气势,令对方伏法。同时迅速巧妙地选择、占 据有利地形和环境条件,尽快从心里和身体姿态上做好调整,使自己处于一种最 佳的防守与反击状态,乘与对方理论、周旋之机,分散其注意力,伺机突然向对方 发起进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使对方措手不及,一举拿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 “先下手为强”。
(五) 指上打下,打下制上的战术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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