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在打斗中特别强调有“奇”与虚实变诈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虚实为“奇”创造了条件, “奇”是虚实变诈的结果。因此,只有成功的虚实变诈,才会有成功的出奇制胜。“奇”和“胜”是紧密 相连的,只有“奇”才可能会“胜”,只有“奇”才可能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和立于不败之地。事实上, 奇正变化是依据敌我虚实变化而来的,只有在敌我双方各种虚实对比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可能导 致技击战略战术上奇正方法的变化。二者的相互影响与演变,可以达到层出不穷,如“循环之无端” 的微妙境界。

在搏击中,一定的形势变化必然要引起一定的奇正变化。而奇正变化又寄托于一定的形势变 化之中,这就是李小龙所说的“形以应形”和“无形而制形”的奇正变化规律。“形以应形”也可以理 解为正面抵挡无形而制形”除了理解成“以无限为有限”之外,还可理解成是出“奇”制胜。在这 里,奇正除了同虚实、形势有密切的联系之外,它还同搏斗中的“常”与“变”的规律也存在着极为密 切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搏斗中的奇正问题也就是搏斗中的“常”、“变”规律的一个反映。我们在知 常与知变的探讨中,就已经知道,搏斗中始终存在着一般与特殊,普遍和具体的差别,以及其灵活辩 证的关系。再者,“常”和“变”的关系与“正”和“奇”的关系是完全相同的。以“正”攻敌和以常规的 技巧攻击对手是同一个问题和同一个道理;而以“奇”攻敌和以变化的技法出“奇”制胜同样也属同 一个问题和同一个道理。所以,技击中的奇正与常变是相互包含的,是对同一个问题的两种不同的 认识方法。总之,要认识奇正,就必须认识搏击中的一切常变规律,要认识常变规律就必须从奇正 变化中窥测其奥秘。

《孙子》在论述奇正关系和奇正运用中指出:“以正合,以奇胜。”它把胜利看成是“用奇”的结果

李小龙这一论点佩服之至,他甚至发展或扩展了这一论点,他认为出“奇”之所以能制胜,在于 “奇”达到了“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效果,即“奇”的技击行动有效地击中了对手的虚弱和要害之 处。所以说奇”是克敌制胜的基本搏击规律。

搏击运动往往是临机而变、因变而设的灵活变化过程,有敌我虚实的转机,必然就有这种虚实 变化的到来,有了这种虚实的转机和变化,就有因机变而设的战略战术变化,也就是奇正及其运用 的变化。只有高明的技击家才能做到“无不正,无不奇”,才能使对手高深莫测。这是奇正运用到最 高境界的一种结果,也是奇正变化不可胜穷的体现。也唯有至此,才可以称得上把握了运用奇正进 行搏击的真谛,以及在武术对抗的韬略运筹中达到了奇正之极的境地。

八、截拳道对虚与实的运用

李小龙所独创的截拳道曾以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战略战术与强猛的攻击力著称于世。其中, 虚实是有关搏击双方各种力量因素对比的结果,而且这种结果又构成了一个同敌我对立一样的性 质的矛盾规律:即敌之“虚”,必为我之“实”;我之“虚”,也必为对手之“实”。这种虚实变化的结果表 明了双方“利”与“不利”的截然相反,因而也必然导致了双方利害取舍的截然相反。李小龙认为,把 握住这种利害取舍截然相反的规律,才能因其谋而先发制人。相反,对手也可以通过这种规律来预 测我方的谋因何出,并因此先伐我之谋。

在实战搏击中,研习者对敌我双方各种技击因素“虚实”状态的把握,目的是为对抗过程中的力 学原则提供依据。但是,虚实状态及其各种具体的描述,仍不能真正符合实际搏击和打斗的要求。 也可以这样说,双方的虚实是由双方各种力量因素的质和量所决定的。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孙 子•势篇》首次提出了虚实的概念。他也正是从敌我双方各种力量因素的差别现象中,来认识虚实 的本质。

根据李小龙解释,虚实包含了格斗术的一切领域,它既属于战略运筹的范围,也属于战术运筹 的范围,因而虚实概念具有广泛性和概括性的重要特征,它既高度抽象,又十分具体,同时又生动形 象。

在中国古代兵法和武学中,有许多大家都把虚实和阴阳结合起来,并认为“阳”为“实”,“阴”为 “虚”。其实,虚实还包括以上所说的“锐”与“钝”、“速”与“缓”、“知”与“不知”,“智”与“愚”,“优”与 “劣”,“无”与“有”,“明”与“暗”,“轻”与“重”,“能”与“不能”及“有道”与“无道”,“无形”与“有形”, “无限”与“有限”,“无法”与“有法”等等。这些虚实是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敌我双方 各种力量因素进行认识的结果。根据李小龙的理解,只有对敌我各个方面、角度、层次的虚实有了 充分的了解和掌握,才能预知搏击的胜败与得失。

在技击功夫中,虚实的各种广泛含义,是由存在于双方中的无数差别决定的。再者,实战中的 双方的相互观察、认识和了解,即是对双方所有虚实差别的了解,这种差别认识得越深人,对双方虚 实状态的了解就越深人。虽然双方的虚实、强弱是建立在双方的一切差别之上,但双方的差别只是 它的表象,双方差别中所包含的虚实和强弱则是它们真正的本质。只有透过这些差别的现象真正 把握了事物的本质,才能真正认识其是否是虚实。

我们都知道,虚实是一个包含了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武术技击概念。因此,认识虚实和使 用虚实变换都要受到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不同条件的限制。所以,虚实的认固然需要通过客观 的比较,但也需要依靠主观能动性去认真分析与甄别。而且虚实的使用必须顾及到自身所处的各 种客观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使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

李小龙始终坚持认为,虚实是可以变化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搏击中的所有变化,都可归纳为双方虚实对比的变化。再者,虚实同时又受两种作用的相互影响,并为两种力量所支配,其中一种 是它自身的力量,一种是外界的力量,即主观能动的力量。搏击中的一切智慧都集中表现在后一种 力量身上,这就是高水平的武术家再造虚实的智慧的力量。

在搏击训练中,敌我双方一切活动和运动差别中的虚实及其消长生灭的变化规律,都蕴含在虚 实对立并相互联系的运动规律之中。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强弱”、“勇怯”、“速缓”、“无限与有限”等 各种虚实,始终是了解敌我双方这一矛盾事物对立运动与变化的前提。总之,在敌我这个对立矛盾 和统一体内,一方的虚实状态,是以另一方的虚实状态为存在依据的,而搏击的运筹谋划过程就是 武术家不断利用这一对立统一法则来“虚实彼我”的思维运筹过程,也是道德从对方的无限多的活 的差别与杂乱的事物的表现中去寻找那些属于矛盾对立的本质再从事物的矛盾本质中去甄别对 立双方的各种虚实、强弱,从这些虚实、强弱中再去寻找击败并战胜对手的有利条件,并因势、因机 而动,达到最终夺取搏击胜利的目的。

在李小龙的技击观念中,虚实的相互转化说明了实非全实,而虚亦非全虚。在这里,“实”之所 以化而为“虚”,证明“实”中必然包含着向虚转化的各种因素和条件;“虚”之所以化而为“实”,也证 明了“虚”中必然包含着向“实”转化的各种因素和条件。那么,必须对虚实关系从更深层次中来加 以认识,这就必然要提出虚中有实和实中有虚这一问题来供我们探讨。

搏击中的虚实转化同时还遵循了普遍矛盾转化的规律性。但是,搏击中敌我双方的虚实转化 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中一方的智慧和主观能力的髙低,并且转化深受人的主观努力的影响和作 用,因为搏击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理智活动及其作用的结果。搏击中存在着的敌我双方的各种 虚实状态,都在不断发展与变化之中,把握了这些发展变化,并作用于这些发展变化,完全是人的主 观能力和智慧的发挥。

李小龙还认为,搏击中的各种虚实状态的矛盾转化与发展,为人的智慧和主观能力的发挥提供 了一定的条件和基础。当然,这是一个使庸人们手足无措的危险境地,同时也是一个使智者奋其才 思、冲动与创造的巨大舞台。在此,虚实变化依靠人的才能推动,依靠人的智慧去创造。因而,敌我 虚实的发展与变化,站在客观的一面,它是依靠主观能力去准确认识和把握的;站在主观的一面来 看,它的发展与变化是可以用主观努力、人的才智进行创造和发挥的。换言之,搏击中的竞争与对 抗对于那些只遵循教条与守旧的人来说,始终都是一种不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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