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德的概念
所谓武德,即武术道德,是从事武术活动的人在社会活动 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所应有的道德品质。
武德一词最早于三千多年前就已出现。武德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它不仅是个人体现武术伦理规范的主体,侧重于个人意志的选择,而且包含了在整个武术社会活动以及参与其他社会活动的秩序规范。并且个人的武德只有适应社会实践才能决定其品格的高低;同时,武德也只有在社会共识的秩序规范中,才有实践的价值和意义。对武德的正确理解,应当是武术伦理规范与习武者道德行为准则的总和。它始终应贯穿于习武者整个的练武、授武、比武等一系列的武术社会活动之中。
二、传统武德的内涵
武德理论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其萌芽、形成和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历史上最早的、带有条款性的武德记载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中的“武有七德",即“禁暴、戢兵、保大、功定、安民、和众、丰财。"这是对诸侯用兵道德的要求。在武德理论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一直居于封建社会正统地位的儒家仁学逐渐形成了传统武德的主要内容。
传统武德的伦理精神是由儒家的德性、道家的道心和释家的佛性构成。武德作为中国传统伦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道德精神表现实质上是中国传统伦理精神在武术领域内的体现。它的内容虽然随着各个不同时期的发展而不断的补充和丰富,但其本质仍表现为:仁、义、礼、智、信、勇.
仁: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人的全部道德意识,这也是习武者最高层次的品德追求和德性的最高境界。仁的基本涵义就是用广博的爱心去爱一切人。仁的核心是孝悌,要求武林中人具有师慈徒孝、兄贤弟恭、朋亲友爱。忠、恕则是为仁之方。要求习武者忠于师门。广义的理解就是要忠于事业,民族和社稷,要与人为善,以爱人之心宽恕他人,求及安宁、祥和。
义:义为行善之本。在武德中还可以理解为“仁"是通过 “义"的环节过渡到人的道德行为。“义"是依“仁"而行的方法、途径和标准,“义"在武德中还可理解为秩序、等级。“义者,宜也",就是习武者的言行举止要与自己的身份相称。君臣父子,师徒兄弟的纲常不能乱,这是武林中人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伦.
礼:礼来自人的恭敬辞让之心,是仁义道德的节度及由此产生的待人接物的礼节仪容。武林界对“礼"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规定,并由此而衍生一系列具体的、形式化的礼仪,直接付诸于习武者道德践履,作为其行为的文饰。“礼"还直接包括制裁制度,对违背“礼"的人要给予处罚。“礼"在武德中具有实践意义,它不但告诉习武者“应该做什么",而且还告诉其“应该怎么做",是“仁"与“义"向行为落实的一个重要环节。
智:当习武者有了武德情操和礼仪规范后,还须有自觉的道德意识,这就是“智"。智的功能就是认识“仁"、“义",并保证它的实践。它根源于人们的是非判断之心,其功用在于体人生,知人伦,明是非,辩善恶,只有如此才能“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做一个“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的侠义之人。
信,诚也",就是说做人要诚实,守信用,诚守诺言是武林的传统。 言既出,驷马难追"。实践诺言,不失信于人,不畏艰难险阻,甚至甘愿牺牲生命,只身赴死的事迹,历代多有所闻。可见,守信重诺是武德的重要内容之一.
勇:武德中的“勇"既是道德标准又是行为实践但“勇" 又有“大勇"和“小勇"之分。武德中提倡的是“大勇",指的是通晓仁义道德,明辨是非善恶之后,果断采用的举止行为。为国为民,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弱济贫等,即为“大勇"之举,在武林中是被极力推崇和效仿的。为私利或意气用事而逞强斗狠,则被视为“小勇",也称做“匹夫之勇" 为武林中人所不屑。
现代武德注人了新的内涵,阐述如下:
三、现代武德的内涵
(一)树立理想,为国争光
理想是人们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树理想,古人称为“立志",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为此,理想是每个习武者坚强的精神支柱,是实现人生目标和成就事业的原动力。而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必须经过努力奋斗才能达到。习武者的崇高理想,应该是振兴中华武术,弘扬民族文化,为武术走向世界,造福于世界人民和为祖国争光而不懈努力。同时,继承和发扬中华武术,为全民健身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爱国爱民,见义勇为
爱国主义,是全国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团结奋斗的力量源泉。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要建立起国家和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是当今习武者高尚的道德情操,决不能做出有辱国格人格的事情。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应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当人民的利益受到坏人损害时,应见义勇为,以正当的防卫保护人民群众。当祖国受到侵犯时,更应万众一心为捍卫祖国英勇奋战,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三)尊师爱生,团结互助
尊师重道是传统美德,习武者应尊敬师长和前辈。不仅在行为举止上要谦和礼下,恭敬从命,更应该聆听教海,认真实践,好学上进。珍惜师长、前辈的辛勤付出。师长、前辈应在政治上,学业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学生,要尽心尽责,毫不保留地传授技艺。在敬业精神上,教师更应该忠诚武术事业,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学者应该热爱事业,勤学苦练,学而不厌。在人格上,师生之间是平等的,要发扬民主,不搞“家长制" 一堂"。学友之间应该团结友爱,谦虚谨慎,互相尊重。“以武会友,切磋技艺",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另外,师生都应该打破门户之见,破除循规保守、固步自封的旧习,搞好武术界的团结,取长补短,勇于探索,共同进步。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改革创新。
(四)修身养性,遵纪守法
武德中的修养主要是指个体行为,其根本乐趣又在于改变自己,以适应和维护社会秩序。它是以善之人性为起点,强调习武者正心诚意与修身养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身"是被认为不道德的欲望之体,“性"则是道德的“本我"。因而“身" 需要修 “性"需要“养",修身养性的实质就是以“道德我"克服“欲望我"达到道德上的超越。习武者要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坚决抵制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和污染。当前尤其要清醒地认识和抵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影响和腐蚀。在处理事情和人际关系时,决不能见利忘义,见利弃义,唯利是图,甚至损人利己。
遵守法纪是习武者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加强法制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从思想上提高奉公守法的自觉性,并且能够依法办事。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维护法律的威严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该执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勇于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以确保各种社会活动正常开展,维护社会安定。习武者要切记任何时候不得自持武力,违法乱纪,逞强斗狠,妄自出手。要树立习武者的良好形象。
(五)文明礼貌,举止端正
我国素称礼仪之邦,有悠久的道德传统。
武林界曾流传着未曾学艺先识礼",学拳先习礼"的传统。习武者平时的举止要端庄大方,有礼貌。言谈话语要有素养,并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待人处处热情诚恳,和蔼可亲。服饰要整洁得体。在表演竞技、教学训练、社会武术和国际武术交往等活动中,都要严格按照武德的行为规范进行操作,表现出个人立身风度,以及容端体正的尚武本色,充分反映出习武者的良好素质四、现代武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传统武德源远流长,许多内容至今仍然十分有益。但随着社会发展,其中一些内容已不适应现今社会的需要,甚至成为武术发展的桎槁。所以,在弘扬我国古代优秀武德的同时,应该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用的部分,摒弃过时的、糟粕的内容,建立起新的、具有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特色的新时期武德。这是武术发展的需要,也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要求。现代武德内容应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相一致,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倡新时期的武德,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要求,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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