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名次评定
1.个人名次
(1 )按比赛的成绩高低排列名次。成绩最高者为该单项的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以此 类推。
(2 )有体重分级的项目,出现平局时,违例次数少者胜;若违例次数也相等,则体重轻者胜。
(3 )无体重分级的项目,按照项目评判方法和标准进行。
2.团体名次
根据竞赛规程关于团体名次的确定办法进行评定。
(十四)特邀项目的申报
申报原则
必须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必须是“自选项目和规定项目”中未出现的项目。
申报程序
每次赛会在每类项目中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以书面申报并将本人演练的录像带 (或VCD)在赛前40天报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以到达邮戳为准)。获批后方可成为 特邀项目。
(十五)竞赛有关规定
1.比赛场地
(1 )单掌断砖、悬空断板、石锁上拳和长杆较力项目的比赛场地:1号场地。
(2 )桩上徒搏项目的比赛场地:2号场地。
(3 )星打靶项目的比赛场地:2号和3号场地。3号矩形场地是运动员打靶时的活动区域;在距 2号矩形场地两个短边中点1米处,分别放置两个靶架,靶架高1.7米,圆靶直径为20厘米。
(4 )自选表演赛与特邀汇演项目比赛场地:参赛运动员尽量利用下图中的1、2、3号场地。若 有特殊要求,应向大会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参赛队参与准备所需场地。
(5 ) 1号场地是直径为8米的圆;2号场地是长、宽分别为12米、8米的矩形;3号场地是长、宽 分别为5米、3米的矩形;3号矩形场地两个短边的中点距圆心的距离均为2.5米。5厘米宽的场地边 线属于界内。
比赛器械
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运动员自带的自选项目比赛器材须于 报到时交大会检录组审核,统一封存,在比赛时使用。
比赛设备
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2台,放像设备2台,电视机2台,以及音响系统。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任何级别的武术功力比赛
三、规定项目评判方法与标准
(一) 单掌断砖
比赛方式
比赛采用单淘汰制。比赛时,从2块砖起赛,每赛1轮增砖1块。运动员按抽签顺序进行试做, 每次试做时间不超过1分钟,每轮出场3次;成功断砖即可进入下一轮比赛,否则被淘汰出局。
运动员可自行选定从第几块砖开始;可根据身高情况选择支架高度,但支架与砖块的高度之 和不得低于本人直立时髋关节的高度。
评判方法
成绩计算。按照运动员一次打断砖块的数额计算成绩,以运动员按照规定的运动方法一 次打断砖块的最多的一次,为最终成绩
(2 )未完成动作:
击打时发力点不对或握拳,判当次试做失败。
击打时砖块散落,判当次试做失败。
击打时砖块没有完全断开,判当次试做失败。
(3 )成绩无效:
击打时非打砖手接触砖块,成绩无效。
支架与砖块的高度之和低于本人直立时髋关节的高度,成绩无效。
(4)名次取录:
一次打断砖块多者名次列前。
如果一次打断砖块数量相等,则以打断砖的试做次数少者列前;如果运动员成绩仍相等, 则体重轻者胜。
(二) 悬空断板
比赛方式
(1 )比赛采用单淘汰制。比赛时,钢条从1厘米厚起赛,石条从2厘米厚起赛,红砖从1块起 赛。运动员按抽签顺序进行试做,每次试做时间不超过1分钟,每轮出场3次;能击断起赛物者,进 入下一轮比赛。每轮比赛的铁条1厘米厚,石条增加1厘米厚,红砖增加1块。
(2 )运动员以单掌击打钢条、石条、红砖的悬空部位。以掌的任一部位发力(不能握拳),击 断横置于支架上的悬空物。击打多块悬空物时,多块悬空物相叠并齐,非击打手不得接触悬空物。
评判方法
(1 )成绩计算和未完成动作,同“单掌断砖评判方法”。
击断物体数量(或厚度)相同时,以运动员一掌击断悬空部位的段数,被支撑在发力台上 的那部分物体是否移动或掉落于地,以及击打难度等进行评判。
(三)石锁上拳
比赛方式
比赛采用单淘汰制;分预赛、决赛进行。
(2 )预赛。运动员共进行两轮试做。运动员按出场顺序每次试做1次,每次试做时间不超过1 分钟,每轮可出场3次,运动员自定每轮试做的石锁重量。第二轮试做石锁质量应大于第一轮试做 石锁的质量。运动员在第一轮试做中成功完成动作者,方可进入第二轮试做。如果第一轮试做未 成功,即淘汰出局。
(3 )决赛。决赛时,首轮比赛以各级别中试举成功的最轻石锁质量增重2公斤为起赛质量,每 赛1轮石锁增重2公斤。决赛所用石锁由大会统一提供。
(4)每次试做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评判方法
(1 )成绩计算。以运动员按照规定的运动方法举托起石锁的最大质量,为最终成绩。
未完成动作:
石锁掉地,判当次试做失败。
保持“顶锁式” 3秒钟时,若出现脚步移动,或支撑臂关节弯曲、身体和两腿未充分伸直,或 托举石锁的时间不足3秒钟;均判当次试做失败。
违例:
运动员在完成比赛动作的过程中任一脚出界,判违例1次。
放锁时未能抓握住锁簧或石锁放置位置不对,判违例1次。
名次取录:
以运动员最终成绩的石锁质量大小排序,石锁质量大者列前,以此类推。
如果运动员成绩相等,则以违例次数少者列前(预赛、决赛分别计算)。
如果运动员成绩又相等,则以试做次数少者列前(预赛、决赛分别计算)。
如果运动员成绩还相等,则加赛石锁翻花,即在“石锁上拳”进程中,采用向前上拋起纵向 翻花450。、630。、810。的方法决出名次。
如果运动员成绩仍然相等,则以体重轻者名次列前。
(四)流星打靶
1.比赛方式
(1 )赛法: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若参赛选手不足6人,则直接进行决赛。
预赛分三轮进行,每轮比赛时间为1分钟;第一轮为肘部缠绕(金丝缠肘、回头射箭、二郎 担山)发锤打靶,第二轮为腿部缠绕(浪子踢球、弯弓射虎、鲤鱼跳龙门)发锤打靶,第三轮为缠身背后(低头一镖、金丝缠脖)发锤打靶;三轮比赛结束后,按得分多少排名,取前6名进入决赛。
决赛中将肘部缠绕发锤、腿部缠绕发锤和缠身背后(或缠脖、缠头)发锤3类方法连为一组 进行连续打靶;一组动作做完后,依次重复动作进行打靶,直至该次比赛时间到。在2分钟时间内 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出现得分并列,则加时比赛1分钟,直至决出胜负。
(2 )比赛过程。运动员经点名入场、致礼,即可由预备动作开始演练和打靶。在裁判员发出 “比赛时间到”的信息(傻声)后,运动员不论是否完成打靶都必须即刻收式、致礼、退场。
2.评判方法
得分与扣分标准:
运动员每击中1靶得1分。
在决赛中,未按照肘部缠绕、腿部缠绕和缠身背后(或缠脖、缠头)发锤3类方法依次打 耙,每漏做一种方法扣1分。
累计失误3次扣1分。
累计违例3次扣1分。
失误:
除收式外,在运动过程中,流星每掉地1次,判失误1次;流星击地、擦地,不算失误。
流星绳绕住靶架,每绕住1次,判失误1次。
违例:
运动员任一脚出界击中靶位,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凡未按规定缠绕身体某一关节发出流星,而是直接掷锤击靶,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凡缠绕身体某一关节,但却以手接握住流星然后发锤击中靶位,成绩无效,判违例一次。
(五)长杆较力
比赛方式
赛法:
第一局由红方选择场地和长杆端位,第二局和第三局中间双方交换场地。
每局以得分多少决定胜负。
比赛过程。比赛时,长杆顺向置于1号圆形场地的直径上,长杆中点与圆心重合。
上场。裁判员发出“上场”口令后,双方运动员进入场地,致礼,然后双手握持杆把。
预备。裁判员发出“预备” 口令后,双方运动员双手握持杆把,保持静止。“预备”时间不超 过5秒钟。在此时间内,若一方运动员对自己的架式不够满意,可举手申请进行调整,“预备”时 间延长5秒钟。每场比赛,每位运动员可申请调整1次;进入决赛,每位运动员可申请调整2次。
开始。裁判员发出“开始” 口令后,运动员开始较力。
结束。裁判员发出“时间到”信息(锻声)后,运动员即刻放下长杆,致礼,退场。
评判方法
(1)得分标准:
一方运动员后手脱把,判对方得1分。
一方运动员所持杆把着地,判对方得1分。
一方运动员除两脚外,身体任一部分着地,判对方得1分。
一方运动员任一脚出界,判对方得1分。
双方运动员同时出界,互不得分。
双方运动员同时除两脚外,身体任一部分着地,互不得分。
一方运动员在一局比赛中,违例累计达3次,判对方得1分。
优势获胜:
在一局比赛中,当比分为8:0时,得8分者为该场胜方。
在一局比赛中,当得分之差达10分时,得分领先者为该场胜方。
违例:
抢先违例。运动员抢在裁判员发出“开始” 口令前,发力拧杆,成绩无效,判违例1次。
把位违例。凡运动员后手前移,离开后把位置;或前手超出把位前标志线;成绩无效,判违 例欧。
消极违例。双方在比赛中如超出5秒不进攻,裁判员将指令其中一方主动进攻;听到指令后 超出5秒仍不进攻,判违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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