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消极3秒

消极3秒是指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没有击中或击倒对方,或使用主动倒地进攻动作时,被 对方反击所迫,不能在3秒钟内迅速站立,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台上裁判员立即喊“停”,并用“消 极3秒”的手势表示判罚。

(十七)知觉失常

知觉失常是指运动员在被重击之后,身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具体表现为:站 立重心不稳,步履蹒跚紊乱,不能平衡身体,面部表现痴呆,呼吸急促喘粗气等。

(十八)主动倒地

主动倒地是指两脚以外的其他身体部位需要先支撑台面后才能使用方法,或使用方法后必须 倒地的进攻方法。运动员使用这类动作时,台上裁判员要充分准确地分辨出是否是主动倒地。主 动倒地必须是自己处于正常平衡的姿势时使用的一种进攻或防守反击的方法。如自己身体已经失 去平衡,但为了躲避打击顺势倒地,而又不能衔接合理的进攻方法,则不能视为主动倒地。

主动倒地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将对方击倒,并能顺势站立者得2分。

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将对方击倒。但对方倒地时身体的某一部位压住主动倒地方身体造 成其不能迅速站立,判后倒地者“倒地在先”,主动倒地者得1分。

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但未能击中对方,尚不能迅速站立,不得分。

使用主动倒地动作进攻没有击中对方而在3秒钟内又不能迅速站立,判主动倒地者“消 极3秒”。

用“后倒蹬枝”的方法成功地将对手蹬(掀)下台,则算主动倒地方进攻成功,得2分。如 果不成功,使用该动作者为倒地在先。

(十九)倒地

倒地是指两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支撑了台面。倒地在比赛中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被击倒,指遭受对方拳法、腿法的打击而失去重心倒地。

被摔倒,指被对方用摔法致使失去重心倒地。

自行倒地,指由于进攻、防守动作不当,场地不平、过滑等原因造成的倒地。

(二十)倒地在先

倒地在先是指运动员在使用动作的过程中双方失去重心,一方倒地在先,另一方倒地在后;或 者一方倒地在先,另一方压在先倒地一方的身上,先倒地者均为倒地在先。

(二十一)双方同时倒地

双方同时倒地是指双方运动员使用动作的过程中均失重倒地,且又分不出先后时,则判为同 时倒地。

(二十二)击中

击中是指运动员使用允许的方法,打到对方的得分部位后产生相应的效果。至于如何判定 “击中”,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看进攻,进攻动作清晰,击中点准确。

(2 )看防守,击中时没有相应的防守动作或击中在先防守动作在后。

(3 )看位移,击中后产生的位移现象。

听声音,击中对方后发出清脆或者沉闷的响声。

在评判过程中,可以从四个方面同时入手,也可以从其中的某一两个方面人手,这主要是根据 实际情况而定。

(二十三)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是指运动员完成动作时的质量和效果均不符合击中的要求。运动员 使用方法进攻时,因进攻时机不对或己方处于被动状态而勉强出动作,虽然打到了对方,但是没有 造成击中的效果。

(二十四)下台

下台是指运动员在比赛中(从“开始”至“停”的口令期间),其身体的任何部位支撑了台下的 保护垫或场地,均判为下台。

(二十五)双方下台

双方下台是指两个运动员在比赛时(从“开始”至“停”的口令期间)都掉下了擂台。

(二十六)下台无效

下台无效是指双方或一方运动员在台上裁判员在喊“停”之后下台,或先倒地者顺势再次用力 把对方掀(推)至台下,或因双方摔倒在台上后产生的惯性使某一后倒地者接触台下地面,或一方 下台时,另一方虽在台上但没有与下台运动员身体的某一部位脱离,均被视为无效。

(二十七)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

抱缠时击中对方不得分是指一方运动员抱住另一方运动员后,或者在双方互相搂抱的过程中 击打对方,尽管是有效部位但仍不予计分。

关于“击中”还有两种情况须得注意:

(1 )如果一方运动员使用动作被另一方运动员接住并使用允许的方法击中对方有效部位后 随即脱手,或在“停”的口令之前挣脱抱缠并使用方法击中对方的得分部位则应被视为有效击中。

(2 )双方运动员在台上裁判员的口令“开始”至“停”的时间段内相互攻击对方,并能清晰有 效地击中对方的得分部位,应被判定相互均被有效击中,并采用累积计分的方法累加得分。

(二十八)消极搂抱

消极搂抱是指为了达到不让对方进攻或反击的目的而一味采取抱缠对方的行为。在比赛中, 运动员使用方法击打对方后即抱住对方不让其使用方法反击,或者是没有任何进攻动作即搂抱对 方以等待台上裁判员喊“停”,为的是避开对方的打击,或是为了保持己方的既得战果,并且这种 方法被连续反复地使用,经台上裁判提示后仍坚持该做法,即可认定为是消极搂抱。

(二十九)犯规的处罚

犯规的处罚是指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行为违反了《规则》后所必须受到的相应的处罚,犯规的 处罚有三种情况。

劝告

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出现规则中列举的“技术犯规”的行为,即应受到“劝告”的处罚。

警告

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出现规则中列举的“侵人犯规”的行为,即应受到“警告”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在使用“劝告”和“警告”处罚前可视需要先给予“提示”,这种提示必须是在有 “犯规表示”但又未造成后果时使用,如果已造成后果,则应直接给予相应的处罚。此外,在判定 是否犯规和给予何种判罚时要注意统一尺度、坚持始终。

取消比赛资格

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要出现规则中列举的应受“取消比赛资格”处罚的行为,即应受“取消比赛 资格”的处罚。

(三十)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

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或无效进攻是指运动员抱缠在一起时,既不使用方法也不能分离的 状态,或是两人纠缠在一起,虽有动作但没有得分效果,并且超过2秒时没有停止的迹象。此外, 由于相互抱缠与使用摔法有关,为此,对摔法的有效与否须得进一步说明:

对摔法有效的判定

当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刚一“搭把”即用摔法,并使对方已失重或失控,随即将对方摔倒,也就 是说,运用这一摔法是一气呵成的,没有“变招”或“变动”的现象,即为有效的摔法。且不宜用2 秒来限制。

对摔法无效的判定

(1 )当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在相互“掏把”且未能“得把”施摔达2秒以上,台上裁判即刻喊“停' (2)当一方或双方运动员在“得把”后因对方的抗摔使施摔方一再“变劲”“变招”达2秒以 上,台上裁判即刻喊“停”。

(三十一)有意拖延比赛时间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是指运动员在局间休息后回到场上拖拖拉拉,或倒地后故意磨蹭不迅速 起来,或有意借故整理护具等。凡此类情况均视为“有意拖延比赛时间”,作为技术犯规处理。

(三十二)记分

记分是指边裁判员根据运动员使用的不同方法,击中的不同得分部位,产生的不同效果和台 上裁判员的不同判罚情况。按照得分标准及时记录运动员的得分。然而,有两种情况应注意:第 一,击中部位可能是不同分值的交接点,也可能是得分与不得分的交接点,现一律按下限取值。也 就是说,如击中2分与1分的交接点,按1分取值。如击中得分与不得分的交接点,则按不得分取值。 第二,使用同一个动作产生分值不同的效果,则以上限取值。

(三十三)每局胜负评定

边裁判员用色别标志(色别灯、色别牌)表示胜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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