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裁判员手势
一. 场上裁判员手势:
(一) 比赛开始前,两臂向两侧举,手心向前,将场上双方运动员分开, 并呼“预备”,然后两臂(内旋)在体前交叉摆动,同时发出“开始”的口令。
(二) 比赛中暂停:一臂(右臂或左臂)向前伸直,指向运动员(拇指在 上,五指并拢),同时发出“停”的口令。
(三) 得分:一臂平举(右手或左手)指向得分的运动员,而后屈肘,前 臂上举,并以手指示分,得1分伸出食指,得2分伸出食指和中指。
(四) 平跤:两臂体前斜下举,手心向后,左右交叉摆动。
(五) 征求判罚消极意见:一臂侧举,五指并拢反复屈肘摆动,手心向上 表示红方运动员消极,手心向下表示蓝方运动员消极。
(六) 劝告:一臂屈肘侧上举,五指并拢,靠近消极的运动员。
(七) 警告:一臂屈肘上举,握拳,靠近受警告的运动员。
(八) 出界:一臂向前伸直(拇指在上,五指并拢),在体侧前后摆动二至 三次。
(九) 全场比赛终了,判定胜负:场上裁判员在中间,运动员分别在两侧, 场上裁判员获胜运动员的一手向上举起。
二. 侧面裁判员手势:
(一) 得分:比赛中运动员的得分情况用示分牌公开打分。
(二) 平跤:两手在胸前交叉。
(三) 消极:举起与该运动员服装颜色相一致的牌子。
(四) 发现必要暂停的情况时,应举白牌向场上裁判员示意。如场上裁判 员没有看到则可起立。
(五) 举牌子时,一臂前平举,牌子直立。
三. 记录符号:
(一) 得分:“1”表示得1分;“2”表示得2分。
(二) 劝告:用符号表示。
(三) 警告:用符号表示。
(四) 先得技术分或先受得处罚:用“O”符号表示。
第六章比赛场地及服装
第十八条:比赛场地
一. 摔跤垫子厚度六至八厘米。
二. 垫上铺黄色人造革盖单。
三. 比赛区为八至十米的正方形。四周多出一米宽的红色区域为消极区(消 极区包括在
比赛区内),界线外有二米宽的兰蓝色区域为保护区。
四. 比赛区中间相距三米各标出红色和蓝色比赛开始线。开始线长三十厘米, 宽五厘米。
五. 场地的相对角标出红色和蓝色区域。
第十九条: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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